工信部在通知中表示,完善工业节能管理机制、措施,提升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是当前工业经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履行工业节能管理职责的迫切要求。
《办法》鼓励工业企业加强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应用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和使用绿色清洁低碳能源。
《办法》对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节能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包括两类: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分别折合8000万千瓦时用电、6800吨柴油或者760万立方米天然气)以上的工业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分别折合4000万千瓦时用电、3400吨柴油或者380万立方米天然气)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工业企业。
《办法》提出,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应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争做能效领跑者;鼓励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利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