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为有数万亿投资空间的海绵城市第二批试点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据悉,住建部门正在进行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的筛选,申报城市在经过初选入围和竞争性评审之后即可评为试点。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有青岛、湛江等多个城市递交材料申报2016年“海绵城市”国家试点。与此同时,超过20个省市发布推进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划,并启动超过数千个项目。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有专项资金的支持,地方政府申请试点的热情高涨,甚至规划了巨额的投资计划,但应警惕重建设、轻管理,重投入、轻运营的做法。
规划 多地密集出台建设方案
近日,山东省发布将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潍坊、泰安、临沂、聊城、滨州五市,以及青州、曲阜、莒县等三县入围试点。据悉,山东省财政将筹集资金2亿元,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实现海绵城市改造。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资金使用上,鼓励试点市县根据实施方案,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海绵型示范道路、公园、单位和小区的创建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山西省也于近日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山西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意见》指出2016年底前,太原市、山西科技创新城要率先开工建设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各设市城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南省也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三亚市作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向全省推广。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陕西省日前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的意见,提出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并对此提出日程表,即到2020年,陕西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目标。此外,陕西省还将在全省选择2至3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在我国经济放缓的背景下,投资的作用愈加显著,但由于多个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因此,海绵城市成为地方政府的“香饽饽”,认为可以带来大量资金涌入。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此前就坦言,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建设海绵城市是重要的投资方向。据估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投资空间。据悉,试点城市能够得到中央财政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三年建设期内,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