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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延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 旨在为企业减负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6-05-18 16:10:22  来源:中国市场调查网

  根据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人社部决定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将延长

  根据2003年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有些省份调整周期几乎是一年一次。人社部数据显示,2011-2015年,全国分别有25个、25个、27个、19个、27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但2016年,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确定和调整的省份则大大减少。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5月14日,全国仅上海、江苏、重庆、广东等四省市对今年最低工资作了明确,且江苏、重庆更多是对2014年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

  延长最低工资调整周期,与经济下行时期企业经营困难有关。根据人社部统计,过去五年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幅为13.1%。

  今年年初,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曾公开表示,“最近十年,特别是最近八年,工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两三个百分点,使得我们竞争力越来越不足,实际上代工制是灵活用工,不可能长期发展。”他认为,这与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约束有关。

  对此,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今年两会前夕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业态、新的就业形式,《劳动合同法》在实施八年的过程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导致企业用工成本比较高。他当时表示,人社部正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论证,适时提出意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上周,人社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一行到江西开展立法调研,重点就《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座谈。他表示,将对地方提出的《劳动合同法》有关修法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适时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修订的广泛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