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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装强制性国标出台 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6-05-15 19:03:5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随着二胎时代的来临,人们对童装的消费需求也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强制性的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并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目前我国发布的首项专对于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业内人士指出,该标准的实施或致童装行业迎来最残酷的洗牌。

  事实上,目前我国的童装产品存在许多安全问题。首先是甲醛含量超标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一些厂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低成本的整理剂和助剂。而甲醛超标可能会引起呼吸道或者皮肤疾病甚至导致癌变。不仅如此,有些厂家还会使用禁用的染料,例如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这些染料被人体吸收会在体内扩散,并导致病变。且这些染料无色无味,不易察觉,也无法通过洗涤等方式减轻危害。

  在童装的装饰品方面也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邱少梅指出,绳带过长,不符合国家标准,容易对婴幼儿、儿童造成缠绕而无法及时解脱造成伤害。且童装产品的阻燃性能低,容易在火灾发生时对孩子造成烧伤伤害。

  为全面规范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能,标准在化学安全方面提出,增加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同时,在机械安全方面,还对儿童服装的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的绳带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有任何绳带。除此以外,对纺织附件也规定,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而在燃烧性能方面,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燃烧性能达到1级(正常可燃性)的要求。

  标准还根据安全要求的不同,将儿童服装安全技术类别分成了a、b、c三类。其中,a类为最佳,b类次之,c类则是基本要求。并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需符合a类的要求,而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应至少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应至少符合c类要求。同时,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加注“婴幼儿用品”,且儿童服装在使用说明上还需标注其标准号以及安全类别。

  随着标准对服装的染料、助剂类化工产品的试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保要求也更加严格,同时对服装化工企业的技术要求也更高。对此,邱少梅分析道,使用价格更高的环保材料对服装生产企业而言意味着成本的上升,企业的利润下降,这对于一些盈利困难的企业来说也就面临着被淘汰的可能。

  数据显示,我国的童装产业集群产值年增长率远高于成人服装,可达25%-30%。而这一高速增长的市场也吸引了众多来自于国内外各大奢侈品牌、运动品牌甚至网络服装品牌等竞争者,加剧了行业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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