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长武县环境监察大队,一家违法企业的案卷,不到半年已装订了三本。
正是针对该企业,11日下午,咸阳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会议,通报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就陕煤能环境违法行为展开约谈的情况。企业方当场表态,先期缴纳1月6日咸阳市环保局依据相关法规予以的70万元行政处罚罚款。目前,该企业已正式停产。
然而,停产的背后并非一帆风顺。
不断要求整改停产,企业却能长时间违法生产
“陕煤能是由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中化能源有限公司控股的民营企业,重点建设的就是现在这个位于长武县丁家镇的100万吨/年煤基二甲醚项目。”陕煤能副总经理李建平向记者介绍,甲醇是中间产品,二甲醚是终端产品。
由于二甲醚产能过剩,2011年2月,陕西省发改委同意陕煤能分期建设该项目。截至2014年底,实际建成的只有一期60万吨甲醇装置,累计完成投资52.85亿元。
“项目建设主体发生变更,必须由陕西省环保厅做出环评变更批复,然后才能申请试生产。”据李建平介绍,陕煤能在2014年11月前后,才向省厅上报项目环评变更审批和一期60万吨甲醇试生产申请。然而,就在办理这两项手续的同时,2014年底,按照陕煤能的说法,一期60万吨甲醇项目已进入“负荷调试”阶段。
长武县环境监察大队有关陕煤能的三本案卷里,记者翻阅出最早一份文件:落款为2014年12月30日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中,长武县环保局对所谓“负荷调试”的认定是,“未取得批复进行试运行,并产生恶臭气体”。
今年1月4日、5日、6日,2月2日、13日……长武县、咸阳市、陕西省的相关部门要求该企业整改或停产整顿等,但企业持续违法生产。
陕西下达“按日计罚”最重罚单,企业正积极整改
据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冀武介绍,今年4月,陕西省环保厅公布了全省首批5个实施“按日计罚”案件,其中便涉及陕煤能等5家处罚对象。
咸阳市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陕煤能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以两项违法合计20万元为基数的按日连续计罚。目前,已向陕煤能下达1月8日至2月13日合计37天、按日计罚740万元;2月14日至3月27日合计42天、按日计罚840万元,罚款合计1580万元,成为陕西“按日计罚”最重罚单。
记者从咸阳市环保局了解到,4月中旬,由于陕煤能不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咸阳市环保局已将案件移送咸阳市公安局和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9日下午,记者走进陕煤能项目厂区。“妥善处理废气废水、实现达标排放等方面我们正在积极改进。”李建平介绍。但令他感到“棘手”的,还是项目环评变更审批、试生产批复、污染许可证发放等“卡脖子”问题。同时,陕煤能项目650名员工,每天产生财务费用160万元。对企业来说,也许这张罚单意味着需额外支付10天的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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