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农业”潮流的兴起,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巨头和一亩田等农产品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了布局农村市场的步伐,相关的法律基础设施也有望得到进一步完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日前表示,全国人大明年初拟出台《电子商务法》,为发展农村互联网+领域提供法律支持。
2013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彭森是任务牵头人之一。他透露说,该法案立法大纲已经初步拟定。原则有三条:鼓励创新、竞争和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今年年底将完成对法案法律草案的起草,明年争取提交常委会进行初步审议。《电子商务法》将为农村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彭森最后表示。
彭森发表演讲
以下是彭森演讲全文(有删节):
彭森: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经过一番紧张的筹备,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改院和中国农产品电商平台一亩田联合主办的2015中国农村互联网金融论坛,在今天正式开幕了。我们每年都会在这里举办一次改革论坛。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农村互联网金融”。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的一个重要内容。说到新动力,就不能不简单地回顾一下当前中国的总体经济形势。今年以来,我们经济工作的开局比较困难,形式总体比较严峻。一季度的数据大家都已经看到了,从四、五月份的总形势来看,经济承受着持续下行的压力,通缩的风险仍然在进一步上升。同时,包括用电、铁路货运等在内的一些鲜明指标都出现了负增长。因此,一些实体经济运行较困难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改善。金融和债务的风险也在进一步地积聚,虽然政府采取了大量的调控措施,但从总体上看,内需不足、动力不足、社会信心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
从另一方面看,我们的经济中也出现了很多令人可喜的新现象。例如:经济结构转型明显加快,就业和国民收入总体情况较稳定,特别是互联网和传统行业深度融合的趋势也日益明显,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异军突起。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包括B2B和网上零售)已经突破了13万亿元,增数为28.6%,其所带动的就业或创业人数超过了一千万。今年一到四月份,全国网上零售总额已经突破一万亿元,同比增长40.9%,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比10%。由此得出,网上零售总额的增速比社会商品快了30倍。这同时也拉动了会计业务量的上升,实现了53.9%的增长。电子商务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同时,一些传统行业也开始注重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作用,加快与互联网的融合。总体上,新的内生动力正在成长,自身经济稳定增长的积极因素正在积聚。
对于当前的宏观模式,中央的总判断是我国正进入新常态,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节约增长;从过去长期以来的投资驱动、要素驱动、出口拉动,转向市场驱动、创新驱动和消费拉动。中国经济的新动力在哪里?我认为,这或许并不在于靠投资、靠政策,而主要在于靠市场、靠创新。中央特别强调,要着眼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水平的目标,立足于稳增、稳预期,和促改革、调结构的双结合,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众产品、公众服务的双引擎。我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指导思想。
李克强总理最近也多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这对于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创造新需求,释放新动力,迈向和保持双目标,打造和增加双引擎,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国家对于“互联网+农业”,一直都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互联网+农村”计划,促进农业小生产与电商的大市场之间有效地对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发挥农业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的价值。商务部也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将拨二十亿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两百个县加快物流基础的信息建设、农村电商中心建设、农村电商培训等的步伐。在上述背景下,我们对中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恰巧遇上了一个很好的时机。中国的农村人口众多,市场广阔,截止到去年底,中国农村常住人口数量达6.2亿,农村的网民规模达到了1.78亿,加上传统金融市场的不足,这一切都为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当然,我们也要意识到,中国的金融业一直以来都是政府管制最严,准入门槛最高的一个领域。
在全民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是不尽如人意。与此同时,农村互联网金融立足农村、服务农村,在丰富金融市场城市和产品方面,不断探索创新,突破了传统的金融模式。像大家知道的阿里巴巴、京东,也包括中国农产品电商平台一亩田,这些互联网企业都纷纷加快了向农村地区发展的步伐。如今,农村互联网金融确实有了新的发展态势,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现今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高,市场准入门槛过高,且金融监管缺位,对于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络带宽还没有建立起清晰、统一的监管规则,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缺乏保障,这是我们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
全国人大作为一个立法机构也一直高度关注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法》是本届全国人大财经委承担的一个重要立法任务,我是这个任务的牵头人。2013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一年多来,立法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了多项调研,初步拟出了立法大纲。
今年四月初,我到杭州举办了《电子商务法》立法专题研讨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立法大纲进行了研讨。针对电子商务的立法,从大局上考虑,首先第一条还是鼓励创新、竞争和发展;第二才是规范市场秩序;第三是保持市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根据立法规划,今年年底将完成对法案法律草案的起草,明年争取能够提交常委会进行初步的审议。《电子商务法》将为农村互联网相关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同志们,“互联网+”正在创造“互联网+农业”的新模式,将为农村农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当前,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体量比较小,但是在客户服务多样化和个性化方面,具有一些突出的优势,这是对传统的金融模式突破创新的有益补充。如何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改革来消除制约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支柱型障碍,充分激发农村农业的活力与动力,将是未来一个时期内,我们要长期面对和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期待各位专家在今天的论坛上发表真知灼见,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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