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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 力保电煤运输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19/2011 12:09:24   来源:中国交通运输经济信息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供需自主衔接,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落实价格调控政策,稳定发电用煤价格;优化煤炭运力配置,保障重点用煤需求;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全面完成衔接各项任务等五个方面对2012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公布了《2012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指导框架》。

  与往年相比,今年《通知》的主要内容变化并不是太大。核心内容仍然是,支持供需双方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自主衔接、协商订货,支持煤矿与终端消费企业直接衔接签订合同,减少中间环节,同时,鼓励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明确规定凡依法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的供需企业,均可参加衔接,严禁证照不全的煤矿、非法违规的经营企业和用户参加衔接;要求煤炭企业要切实加强自律,稳定发电用煤价格;要求运力配置应体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向节能减排搞得好、合同兑现率高、装车运输条件好的大中型企业倾斜,重点保障电力、化肥、居民生活、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等用煤需求,对煤炭供需企业签订的中长期合同,运力上给予优先安排,对重点合同兑现率极低的企业核减运力。

  与往年相比,今年《通知》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跨省区铁路运力配置指导框架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去掉”了钢铁(有色)用煤的运力配置,适当减少了化工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的运力配置数量,小幅增加了电力用煤的运力安排。由于没有对钢铁(有色)行业用煤配置铁路运力,总的运力安排数量自然是出现了大幅下降,由今年的93200万吨,降至83460万吨,减少9740万吨,下降10.5%。之所以国家发改委要对明年的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做这样的安排,主要是因为明年的铁路运力将相对更加紧张。明年跨省区铁路运力依然偏紧,这就要求要将有限的铁路运力用在最为重要的地方,那就是保障电煤运输,虽然配置给电力用煤的运力增加不多,但是由于总的运力配置数量下降了,也就有了更多的“机动”运力,“机动”运力多了也就相应的增强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当电煤运输紧张时,可以将更多的运力投入到煤炭运输当中。《通知》指出,2012年煤炭供需将保持基本平衡,但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局部地区、个别时段还会出现电煤供需失衡现象。在笔者看来,这里的不利因素,最关键的就是铁路运力紧张问题。

  此外,包括冶金用煤、化工用煤以及居民生活用煤等在内的其他煤基本上已经完全市场化了,可以不需要“挟运力以令煤价”,不将他们纳入方案,对合同签订的影响也不会太大。之所以运力配置框架中单单“去掉”钢铁(有色)行业用煤,仍然保留化工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很可能是因为后两者一个是设计农业一个是设计居民生活,影响相对较大。可以说,明年的冶金煤合同在一开始是没有运力保障的,但是,没有运力保障不等于2012年铁路不运冶金煤了,笔者理解的是,只要电煤运输不紧张,铁路有闲置运力的时候,冶金用煤照样可以申请车皮,假如电煤运输紧张,有关方面自然会将更多运力用来运输电煤,冶金煤铁路运输就将受到一定影响,甚至只能被迫改由汽运。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的铁路运力配置增加较多,这是内蒙古煤炭产量快速增长决定的。

  二是,今年的通知明确表示,原则上除框架调整外,其他重点合同电煤数量与上年保持不变,且矿点和电厂保持相对稳定。与之相比,去年的要求是,引导供需企业将2010年度单笔数量在30万吨以上(含30万吨)的重点电煤合同续延至2011年度,铁路运力配置维持上年水平不变。由于近两年重点煤和市场煤价格再度拉大,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部分煤炭企业逐步减少了重点合同煤供应量。笔者理解,有关部门的这一政策调整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作出的。这一政策与之前出台的限制重点合同煤价格涨幅政策搭配,将共同稳定明年发电企业的燃煤成本,最终稳定物价水平。

  第三,《通知》规定,供需双方要加强配合,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加快衔接进度,在《通知》下发后15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将供需双方衔接期限由去年通知下发后的25天缩短至今年的15天。至于为什么缩短,这个估计非政策制定者很难给出明确的解释。笔者个人认为,之所以要缩短时间,可能与当前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各方对明年煤炭市场走势判断难度较大有关。由于未来市场不好预测,双方谈判签订合同的时候可能会更加谨慎,也会出现更多的僵持,时间越长,市场变化可能越大,最终可能不利于合同的顺利签订。如果缩短时间,反而能够促使供求双方尽快签订合同。

  第四,今年再次提出,要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煤炭市场体系。早在2009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过,“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主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去年的通知中没提,今年只是再次加以明确而已。这说明高层决策者还是想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煤炭交易中心,而这个交易中心最大的作用可能也就是为煤炭供需衔接服务。目前,建设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的必要性目前仍然存在很大分歧,由于种种原因,笔者认为建设全国性的煤炭交易中心不太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