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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机动车实施国四排放标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24/2010 04:48:32   来源:中国交通运输经济信息网

  近日,从南京市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南京市将对所有在本市销售、注册并列入国家达标公告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和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四标准。这意味着南京将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后,成为国内第四个施行国四排放标准的城市。

  “提标”范围:除低速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最大总质量大于3.5吨的汽油车外的所有车型。

  南京市此次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包括除低速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最大总质量大于3.5吨的汽油车外的所有车型,具体车型包括两类:一是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包括轻型汽油汽车、轻型代用燃料汽车和轻型柴油车。具体车型为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所有M1类、M2类、N1类车,常见的小轿车、面包车、微型面包车等均属此类;二是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与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具体车型为最大总质量大于3.5吨的所有M2类、M3类、N2类、N3类车,所有的重型柴油车和重型天然气车均属此类。除这两类车型外的其它车型均执行原排放标准。国四标准的实施针对初次注册的新车和外地转入我市的车辆。对于已经注册登记的在用车辆,依旧按照环保标志进行分类管理,从南京市转出的机动车也不受限制。

  合同车、发票车、库存国三车可延期执行

  如果购车人与销售商已经签订了购买合同,但是尚在等待提车,年底前来不及完成注册登记的,需经销商在2011年1月31日前到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携带销售合同、订购合同、货运合同、购车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电子报表。如果是单位购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认定截止日期为通告发布之日,即通告发布之后签订的购车合同不在过渡范围之内,不享受过渡宽限政策。如果车主在2011年1月1日前已经提到自己购买的国三车,但未完成注册登记,则需要本人携带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备案手续的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将宽限到2011年3月31日

  对于尚在销售商库内未销售的国Ⅲ车辆或经销商已经与汽车生产商签订订购合同,仍在途中的国Ⅲ车辆,销售商需在2011年1月31日前,到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核查后,允许延期至2011年3月31日执行国Ⅳ标准。办理备案时,销售商要携带进货合同、库存报表、库存车辆信息,以及经销商机构代码证。

  二手车、以旧换新车同样适用

  除新车外,外地转入南京的二手车视同新车对待,同样需按时执行四标准,凡是达不到国四标准的,不能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此外,在国外留学工作自带或作为抵债或赠送等用途的达不到国四标准的车辆,均不能办理过户转籍入本市,车主应就地处置。同样,在国四标准规定的车型内,以旧换新申请补贴所新购的汽车也必须达到国四标准,否则补贴将不予发放。

  国四标准车型供量充足 购车不受影响

  据了解,截止2010年9月环境保护部共发布了55个批次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公告。其中,国四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5000种;国四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1164种,国四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26种,可以满足目前市场的需求。而且从购买量大的轻型车来看,70%以上的经销商目前销售的车辆已经达到国四标准。

  国四标准油品供应全面启动 6月30日之前加“标”不加价

  国四标准实施之后,与之配套的油品问题也被摆上议事日程。南京市国四汽油的供应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轻型汽油车而言,国三油品基本能够适应国四车用燃油的需要。作为过渡期燃料,国三油品的排放指标虽达不到国四效果,但不会影响车辆的使用性能。

  由于油品性质不同,重型柴油车必须匹配国四燃油才能使用,因此达标柴油的供应就显得更为急切。目前,南京市政府已经与在宁的石化炼油企业商讨油品产能及配套供应问题,生产能力不成问题,油品更换需要清罐倒库、逐步更换的过程,有望在明年上半年解决国四汽柴油供应问题。在国四柴油供应问题解决之前,南京市将延缓对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四标准的时间。

  另据了解,截止2011年6月30日,南京市将逐步实现国四标准油品的全面供应。在6月30日之前,油品将加标不加价。

  据统计,南京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约120万辆,其中汽车80万辆,2010年以来平均每天有800多辆新车上牌。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一年超过40万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以及颗粒物在环境空气中的分担率占到91.4%、37.5%、84.9%和17.5%。

  据测算,实施国四标准,较现行的国三标准能进一步降低新车的污染排放总量。专家研究,相对于国一标准,每辆国三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氮氧化物降低30%左右,颗粒物降低70%左右;而每辆国四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氮氧化物能降低55%左右,颗粒物降低90%左右,环保检测合格率达到100%。这将为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起到关键作用,也为更多市民拥有新车腾出环境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