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天公布《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意见稿指出,北京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并适当低于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标准。
三环路以内占道停车 停车费每小时加50%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将分为3类区域:一类区域包括三环路以内及现有CBD商业区、燕莎地区、中关村核心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地区,二类区域包括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五环路以外的区域被划分为三类地区。
三类区域的具体收费标准则为:占道停车——一类地区每小时收费10元,二类及三类地区则分别为7元和3元;路外露天停车场——一类区域为每小时8元,二类和三类地区则分别为5元和2元;公建、配建停车楼及地下停车场——一类区域为每小时6元,二类和三类区域则分别为5元和2元。计费时以半小时为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此外,在意见稿中对一类区域占道停车收费拟实行累进加价制度,也就是说占道停车第一小时按10元收费,而后每小时按加价50%收费,这一标准只针对小型客车,对大型车的收费标准则为小型车的2倍。
小区停车场收费不变 地铁驻车依旧每次2元
意见稿同时指出:居住类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及全市停车场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将不作调整。地铁沿线的驻车换乘停车除保持每次2元的“低价政策”不变之外,政府还将大力投资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据介绍,随轨道交通新线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在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的四环路外站点逐步增加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停车位达3万个以上。
此外,将研究重点拥堵路段或加强停车泊位的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加大违法占路停车处罚力度。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制定中心城内停车场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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