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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康惠制药因违法广告强制暂停销售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25/2010 19:13:00   来源:第一食品网

  

  【慧聪商务服务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含有治愈率等综合评价的内容的四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

  暂停销售的药品品种是:西帕依麦孜彼子片(邦哥,生产企业: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苦丹丸(生产企业: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血尿安片(生产企业: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痛风定片(生产企业:吉林省昌隆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通知原文:

  关于对西帕依麦孜彼子片(邦哥)、苦丹丸、血尿安片、痛风定片等

  四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武食药监文[2010]92号

  2010年08月25日发布

  各分局: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在我市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商报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含有治愈率等综合评价的内容的西帕依麦孜彼子片(邦哥,生产企业: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苦丹丸(生产企业: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血尿安片(生产企业: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痛风定片(生产企业:吉林省昌隆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四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见附件),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一、暂停上述药品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请各分局监督落实;

  二、由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上述药品的抽验;

  三、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按照市局《关于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不得少于2次;

  四、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