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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广告不能“造假”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30日   来源:网易

  

  【慧聪商务服务翠绿的蔬菜、美味的大虾、新鲜的水果……不少餐厅的宣传广告上,漂亮的图片一看上去就让人胃口大开;可是当消费者真的走进餐厅,“按图索骥”之后,却大呼上当。有消费者质疑:这些忽悠人的美食图片,没人来管管吗?

    图片实物差距大

  近日,读者杨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意式餐厅巴贝拉用餐时,被“炫动夏日新品鲜尝”广告上漂亮的宣传图片所吸引,点了一份海鲜烩乌冬。但是当这份乌冬面端上来后,发现和宣传图片上的情况大相径庭。虾仁不是广告上带壳的鲜虾仁,而是冷冻的,金针菇、西兰花等配菜都少得可怜,而且图片上的小番茄根本没有!

  杨女士反映的情况并非特例,不少消费者都曾被餐厅华丽的宣传广告所打动,进而点了相关菜品,实物却相差甚远。家住普陀区的许小姐曾在某西餐厅吃过一次“富贵大虾披萨”,广告图上这款披萨饼,色泽艳丽,芝士饱满,六只大虾犹如游龙一般;可是拿到实物后,感觉犹如一张照片从彩色变成了黑白,品质远远不及宣传图片,就连那六只大虾也像死鱼似的横陈饼面,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色香味”难定标准

  这些广告到底归谁管?记者从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了解到,餐厅在店内制作发布一些广告,是不需要向工商部门报批的。而对于户外广告,有关部门会根据相关法规进行核准。

  记者查阅有关法规后发现,对于广告中出现的商品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等内容,现行法规均要求标示清楚明白;而对于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则要求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但并没有专门针对食品“色、香、味”等方面的硬性标准和要求。有关人员说,如果广告图片上宣传的配料数量、材质等和实物有明显出入,那么可以对商家提出投诉;但如果消费者觉得“色香味”等方面与宣传效果不符,他们也很难采取什么措施。

  另外,这些宣传图片上都印有“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等字样,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免责声明,有了这些字样,消费者也很难将商家认定为故意欺骗。

    差距太大不应该

  宣传广告和实物差距太大,消费者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的呢?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不少人竟然表示:早就习惯了。虹口区的姚先生说:“广告本身就有一种夸张的效果,不然怎么吸引人去品尝呢?”他还以方便面广告为例,不少广告里都会出现大块牛肉,但实际上根本没有。

  但也有消费者表示,宣传图片与实物之间的差距不应相差太大。更有人直言,“仅供参考”不应成为商家的“挡箭牌”。市消保专家认为,“仅供参考”的宣传图片,不能光看“仅供”,还要看到“参考”。换句话说,这些图片应该起到“参考”的作用,而不是光靠修饰和夸张来吸引消费者。“当然,菜品不同于机械化生产的商品,作为手工产品不可能完全和广告上一致,但商家也应该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对消费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