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交通运输>  正文

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09/2010 17:21:00   来源:搜狐

  

  【慧聪商务服务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情况进行了汇总。

  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4574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78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893次,撤销或收回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9个药品广告、4个医疗器械广告和16个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批准文号。北京等13个省(区、市)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125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有: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蠲痹抗生酒”、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心脑通胶囊(广告中宣传名称:甲乙抗栓)”、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回生甘露丸”、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生血片”、吉林敖东集团金海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鹿筋壮骨酒”、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利脑心片”、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药品“息喘丸”、营口中成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全息反射降压治疗板”、保健食品“野酒花牌梦康宁胶囊”。

    关于发布2010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国食药监稽[2010]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公告情况进行了汇总。

  在此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4574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782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893次,撤销或收回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9个药品广告、4个医疗器械广告和16个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批准文号。北京等13个省(区、市)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125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现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予以汇总发布。

  一、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蠲痹抗生酒”,其功能主治为“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肝肾不足,瘀血阻络所致骨性关节炎。症见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该产品“世界首创、打破传统与药物只能被人体吸收30%的弊端、蠲痹抗生酒风湿骨病不再有、实现了治愈风湿病不复发的目的”。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