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时期,也是上海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围绕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以及我区“金融外滩、经典黄浦”的发展主线,按照规划编制突出“前瞻性、操作性”的总体要求,制定《上海市黄浦区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回顾
“十一五”期间,有效发挥房地产业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先行作用,继续保持旧区改造强劲势头,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黄浦特色楼宇经济发展,全面实施旧小区综合改造和整治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确保了房地产业的平稳和健康发展。
㈠ “阳光动迁”取得实效,重大项目动拆迁如期完成
根据新一轮旧区改造和城区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旧区改造动拆迁新机制,试行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以点带面地推行“五阳光”动拆迁运作方式,积极营造居民支持动迁、参与动迁、监督动迁的氛围,顺利完成世博园区,轨道交通站点,河南路、昼锦路和福建路桥改建,外滩通道,西藏路二三期,南车站路、斜土东路—国货路拓宽工程,人民路越江隧道等市政项目以及204地块、老城厢城投地块、802地块、596地块、64#危改地块、中福花园二期、老西门2-2、小东门B4和董家渡13A、15A地块等旧改项目动拆迁,确保重大市政项目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五年间,累计拆除旧房174.82万平方米,动迁居民24252户。
㈡ 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1100元以下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配租工作,至“十一五”期末,我区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户数累计达8894户,其中新增保障户数5970户,退出享受保障户数1829户;启动三林基地1号地块5318套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和经济适用房制度推行的准备工作。加快高品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显著改善,五年间,实现住宅开工68.4万平方米;住宅竣工103.6万平方米,其中全装修住宅竣工42.2万平方米;建成“四高”优秀小区8个住宅面积62.5万平方米;新增住宅绿地面积12.8公顷。
㈢ 旧小区综合改造面广量大,迎世博600天行动全面完成
根据我区旧住宅面广量多、亟需改造的实际,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实施,继续把旧小区综合改造和整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戴新帽、穿新衣、换内胆、治环境”的要求,有计划地实施“平改坡”综合改造、旧住房厨卫改造、特色风貌小区保护性改造和96年前竣工高层建筑的立面整治等工程,切实解决居民居住生活中的“急、难、愁”问题,五年间,共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61.62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整治174.23万平方米,96年前竣工高层综合整治92万平方米,其中:在迎世博600天行动实施中,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29.29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整治132.72万平方米,96年前竣工高层综合整治92万平方米。
㈣ 商务楼集聚度显著提高,黄浦特色楼宇经济加快发展
围绕“一带三区” 功能布局,按照“建设外滩金融集聚带、打造世博服务区”的要求,加快推进商务楼宇开发建设以及老大楼的置换和功能性改造,宏伊商厦、半岛酒店、恒基大厦和外滩源一期等一批高品质商务楼相继竣工或建成开业,我区商务楼宇集聚度显著提高,商务配套环境不断优化。五年间,实现商务楼竣工164.16万平方米,商办楼租售115.82万平方米,老大楼置换(不含外滩源项目)10幢;商务楼税收“亿元楼”创建达19幢,甲级写字楼单位面积产出税收达2100元/平方米·年,楼宇经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10年底,我区范围内共有办公楼477幢,面积891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29幢,面积211万平方米。
㈤ 房地产市场体系日趋完善,房地产业成为高贡献度产业
针对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切实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强化市场管理和行业监管,不断规范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和经纪行为,保持房地产业的平稳和健康发展。五年间,实现房地产交易280.81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预销售141.17万平方米,存量房交易139.64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量与一手房成交量基本持平,形成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均衡发展的格局。“十一五”期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47.22亿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45.6%;房地产区级税收60.85亿元,占同期区级财政收入的23.4%,房地产业继续保持了区域经济发展高贡献度产业的地位。
当然,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区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以突破和解决,主要有:一是旧区改造动拆迁难度越来越大,成为制约城区发展的瓶颈。由于动迁安置房源供应紧张,加上少数居民心理期望值过高,动拆迁推进难度大,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旧小区综合改造难点多,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我区旧住宅总量多、房龄长、配套设施不全,目前仍有许多需改造的老旧住宅,由于缺乏法规支撑,改造和整治资金缺乏、项目实施的协调难度大,善后管理问题需进一步研究。三是商务楼集聚效应不够高,楼宇贡献度有待提升。我区办公楼总量虽大,但楼宇集聚度尚不高,商务功能配套亦不完善,按照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我区作为“一城一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心区核心区域的优势尚未充分显现,商务楼宇的贡献度仍有提升空间。
二、“十二五”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面临的形势背景分析
“十二五”仍是黄浦大改造、大建设、大投入、大发展的时期,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效应,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走向,都将给房地产业发展带来影响。从宏观政策取向看,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把住房问题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上海也将充分利用“后危机、后世博和后工业化”时代的战略机遇,加快推进经济发展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这就为黄浦房地产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当然,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我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也面临着不少挑战。
㈠ 发展机遇
1. “四个中心”建设战略进一步提升房地产业的发展能级
“十二五”是上海全面实施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作为上海城市发展布局中“十”字轴的交汇区域和陆家嘴-外滩金融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浦将充分利用战略定位上的优势和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加快推进以外滩金融集聚带为重点的开发建设,大力发展金融、航运及其相关现代服务产业,为上海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撑。这就对商务楼宇的供应量和品质提出更高要求,房产业作为提供楼宇载体的高关联度产业,其发展能级必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2.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完善不断优化房地产业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上海城市建设持续保持较大力度,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和世博会举办,初步建成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对外交通和公共交通实现立体化和现代化,城市生态环境亦不断改善,上海集聚资金流、人才流和信息流的能力不断增强,国际化进程显著加快。目前,黄浦区域内已有6条轨道交通线路穿越共13个站点,越江隧道4条,外滩通道和西藏路、河南路等南北交通主干道的改造扩建亦已完成,动、静态交通得到巨大改善,区域绿地面积达124.5公顷,房地产业的发展环境得到极大优化。
3.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对居住条件的改善需求
当前我国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迈进,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消费水平不断提升。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已降至37%,总体进入小康居民消费阶段;上海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比“十五”期末增长54.7%;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2324元,比“十五”期末增长47.7%;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7.2平方米,比“十五”期末增加1.7平方米。“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居民对居住环境条件改善的需求将越来越高。
4.“后世博、后工业”时期进一步拓展房地产业的发展空间
世博会不仅诠释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也为今后的城市建设留下全新的发展理念和许多遐想的空间。上海世博园5.28平方公里用地范围内,黄浦区占地0.87平方公里,其中黄浦园区范围内可供后续开发的用地比例近40%,这将为我区打造外滩金融集聚带的发展战略提供丰富的土地资源。世博会闭幕后,该区域作外滩金融集聚带的延伸地段,可大力发展与金融服务功能配套的会展、商务、文化创意和休闲娱乐等产业,这将给后世博时期我区房产业发展拓展广阔的空间。
㈡ 面临挑战
1. 旧区改造动拆迁任务仍然繁重
至“十一五”期末,我区尚需改造的Ⅱ级旧里及以下房屋约125万平方米。这些老旧房屋由于房龄长、环境差、人口密集、配套设施不全,已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必须加快改造。“十二五”期间,随着动拆迁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旧区改造将更加尊重民意。如何创新整合工作机制,有效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支持旧区改造,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
2.住房保障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尽管目前已初步建立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住房保障制度,但覆盖面还不大,有效解决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城市其他常住人口阶段性居住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尚处于启动实施阶段。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中低收入阶层改善居住条件的难度越来越大,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分层次、多渠道改善不同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需要进一步加大探索和推进的力度。
3. 住宅物业管理问题比较突出
由于管理体制和立法滞后等原因,目前居住物业管理中存在许多难题,特别是旧住宅物业管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存在售后房物业管理收支不平衡、直管公房以租不能养房和老旧大楼电梯超龄使用等情况,托底保障机制尚未形成;新建住宅小区的业委会运作不规范、群租问题和小业主购房纠纷问题也比较突出。这些都迫切需要在今后工作不断探索解决。
三、“十二五”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的主要思路
㈠ 坚持机制创新,逐步形成动迁和谐氛围
要解决长期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元结构”问题,旧区改造仍然是主要抓手之一。针对当前动拆迁难度高、社会稳定压力大的实际,不仅要坚持“阳光动迁”,确保动迁政策、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积极争取动迁居民的理解与支持;更要加大探索试验力度,完善旧区改造的事前两轮征询制度和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办法,使得动拆迁工作更加规范化、人性化,逐步形成旧区改造动拆迁的和谐氛围。
㈡ 坚持民生为本,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住房保障的政府职能部门,房管部门要把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房产业发展与着力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完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
㈢ 坚持“拆、改、留、修”并举,多途径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我区旧住房面广量大,仅仅靠拆除重建是无法满足居民对居住条件的改善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十二五”期间,必须坚持走“拆、改、留、修”并举的道路,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旧小区的综合改造和维修,对北部地区保留保护区域,要加快实施保护性改造工作,保护历史风貌,传承文化内涵;对南部地区,要加快Ⅱ级旧里以下成片区域的拆除重建,同时兼顾零星旧里地块的改造,多途径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㈣ 坚持科学发展,营造适宜投资发展和居住的和谐环境
黄浦是上海的心脏、窗口、名片和文化平台,又是上海的核心商务区和重要功能区。未来房产业发展中,要围绕黄浦城区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滨江沿河的资源优势,优化城区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结构,打造“建筑质量上乘、环境景观优美、配套设施齐全、文化氛围浓郁、物业管理优秀”的高品质楼宇,实现自然、建筑和人的和谐统一,营造适宜投资发展和居住的综合环境。
四、“十二五”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的战略目标
围绕“金融外滩,经典黄浦”的发展主线,“十二五”期间黄浦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要继续发挥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以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动力,有序推进旧区改造动拆迁;以服务“四个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快实施外滩金融集聚带为重点的“一带三区”发展战略;以提高百姓居住质量和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朝着我区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商务区和上海“四个中心”重要功能区的发展目标迈进。
至“十二五”期末,建成现代商务楼和经典老大楼功能互补、设施先进、配套完善的商办楼宇集群、带、片区,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形成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成为适宜不同收入人群居住的和谐场所;塑造生活设施齐全和富有海派文化特色的现代居住区域,成为体现上海现代都市中心居住功能的新亮点。
五、“十二五”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务
围绕“金融外滩,经典黄浦”的发展主线,加快实施以外滩金融集聚带为重点的“一带三区”发展战略,突出住房保障制度推行、旧区改造动拆迁推进和旧住宅物业管理托底保障三项重点,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目标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一部分 房产发展
㈠ 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旧区改造动拆迁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工作思路,突出推进市、区重点项目动拆迁,重点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沿线项目,特别要聚焦黄浦江以西、复兴东路以南、中华路以东、陆家浜路以北Ⅱ级旧里及以下成片区域;同时兼顾“十一五”期间尚未完成的旧改项目,基本完成董家渡地区成片旧里地块动拆迁任务。此外,要推动市旧改重点项目动拆迁的启动实施;有序推进零星地块的改造建设;加大动拆迁多途径补偿安置方式的探索试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属于“十二五”期间市中心城区旧改重点项目的地块,需改造的Ⅱ级旧里及以下房屋约21万平方米,由市、区相关部门联手实施改造。
㈡ 突出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不断提升楼宇经济贡献度
围绕服务“四个中心”建设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商务楼开发建设、老大楼置换开发和次新大楼改造利用,特别要突出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沿线、南京路地区高品质商务楼的开发建设和世博园及周边地区的开发利用。“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商务楼新开工150万平方米,竣工100万平方米。
此外,要继续推进次新大楼的改造利用工作,在对重点功能区范围内有改造条件的次新商务楼进行排摸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区域业态调整的需要,通过功能明晰、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的方式,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使之符合现代商务办公的需求。
㈢ 深化现代居住区建设,着力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按照“居住环境优美、服务设施齐全、交通快速便捷”的要求,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深化老西门和老城厢等现代居住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实现住宅新开工50万平方米,竣工50万平方米。
第二部分 住房保障
㈣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受益家庭覆盖面
构建并基本形成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符合黄浦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至“十二五”期末,我区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累计约12000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受益家庭6000户。
廉租住房制度推行方面,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实行“应保尽保”,不断扩大受益面;积极探索推进实物配租工作,实行“按需实配”,努力提高实物配租比例。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推行方面,一方面,要认真抓好三林基地1号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按计划建成并交付使用;另一方面,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抓紧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依据相关政策和规范,平稳有序地推进配售、配租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推行方面,要建立健全本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制和运营管理机制,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置换、收购和调拨等多渠道筹措公共租赁房源,逐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覆盖面,有效解决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者及其他城市常住人口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至“十二五”期末,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不低于2000户,其中,2011年完成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制定、区属企业集团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组建,并先行尝试通过经适房转化、零星地块改造建设、在建住宅项目收购等渠道筹措公租房房源500套;2012年起通过申请市建保障房源调拨、经适房转化和市场收购等渠道筹措1000-1500套公租房房源,并适时启动公租房的申请和轮候配租工作。
㈤ 探索旧小区综合改造新模式,多途径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围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继续推进旧小区综合改造和修缮工程。在对我区旧住房现状全面摸底梳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旧住房改造和修缮的长效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北部历史风貌保护区要按照“拆、改、留、修”多策并举的工作思路,组织实施旧里区域的保护性改造;对具备改造条件的无卫生设施的旧里房屋和厨卫合用的老公房,实施成套改造;积极推进旧住房的综合修缮工程,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改善居住条件。近期,主要建立旧公房的查勘制度,做好调查摸底、资金测算和项目安排等工作。“十二五”期间,实施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和综合修缮50万平方米。
㈥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健全旧住宅管理的托底保障制度
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完善旧住宅物业管理政府托底保障制度,加大住宅应急维修专项资金的筹措、投入力度,逐步解决旧住宅物业管理中的“急、难、愁”问题。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托街道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平台,在全区封闭式售后房小区中推行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奖励机制,完善现有39个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的达标考核工作,着力解决售后房小区因物业管理费不足而引发的管理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难提高的问题,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对不封闭的直管公房小区,要协调街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环卫保洁公司等专业管理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做好保安、保洁、保绿,逐步改善小区的生活环境;对一些电梯超龄运行的直管公房老旧大楼,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维护更新,确保居民使用安全。
根据居住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水平提升的需要,进一步完善962121物业呼叫中心建设,全天候受理居民的投诉、咨询和房屋报修业务;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区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维修服务水平。
六、“十二五”房产发展和住房保障的主要对策措施
第一部分 房产发展
㈠ 加快动拆迁新机制的探索实践
针对“十二五”期间我区旧区改造动拆迁任务仍然繁重的实际,积极探索适合中心城区发展规律的旧区改造动拆迁新机制。一是扩大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在试点地块启动改造前开展两轮征询,充分尊重市民群众的意愿;二是进一步完善“数砖头、户型保底、住房保障接轨”拆迁补偿安置新政,实行货币补偿、就近安置和跨区域异地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满足居民多种选择、多元安置的愿望;三是深入推进动拆迁“结果公开”,确保政策制定合法合理,操作程序透明规范,监督管理严格高效;四是按照沪建交联[2010]151号文件等的规定,实施政策聚焦,有效解决旧改资金不足和拆迁成本高的难题,包括:加快建立旧区改造专项资金,旧改项目可享受国家和市里规定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和动迁房源配置政策等。
此外,要强化拆迁资质单位和上岗人员管理考核,通过归并整合、业绩考核和诚信档案建立,规范拆迁行为,不断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动迁安置房源筹措力度,通过市场收购、开发商自筹和积极争取市重大市政配套商品房指标等渠道,保持适当的房源储备量,统一调剂,动态管理,改善房源适配程度,缓解房源紧张状况;进一步调查分析全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现状,在梳理分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区旧区改造的专项措施,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㈡ 积极探索新一轮商务楼发展模式
按照“规划引导,功能明确,重点突出,协调发展”的思路,深化细化外滩金融集聚带、南京路地区和世博园周边地区等的规划,进一步明确区域功能定位,优化商务楼宇的开发结构,实现商务楼形态建设和功能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方面,要加快推进高品质商务楼宇开发建设,不断转变工作职能,关口前移,全程服务,帮助开发企业解决建设招商中的难题,确保商务楼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和上市,适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并具有超前设计理念的高、中档商务楼,特别要注重在商务集聚区打造一批已能够产生集聚和辐射效应的甲级写字楼;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政府推动、企业运作、市场导向、多元投资”的老大楼置换开发运作机制,综合运用协议置换、作价入股、零星收购和解除租赁关系等手段加快置换改造,充分挖掘老大楼的历史文化内涵,并通过市区联手、多方合作和设立保护专项资金,有效突破老大楼置换改造资金不足的难题。
㈢ 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
根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积极倡导健康住宅、绿色社区和生态城市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住宅建设领域的节能减排目标,实现住宅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一是加强《绿化导则》和《环境导则》的推广,全面推行住宅建设的规范标准,将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理念融入到住宅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二是以围护结构保温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住宅全装修和“四新”成果的集成应用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开发商建设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型住宅,督促开发商实行住宅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完善住宅产业化推广体系,加强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力度,形成面上强制、重点推进和试点应用相结合的多层次推进格局;四是强化住宅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新建住宅市政、公建设施配套,推行《新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制度,严格执行新的住宅交付使用实施细则,实现住宅建设从注重工程质量向注重工程、配套和功能质量及科技含量等整体质量转变。
㈣ 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投资环境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一是有效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购房、售房活动,不断规范房地产的开发、经营和经纪行为;二是针对近几年房屋管理中存在的违章搭建、群租现象等管理顽症,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居民日常居住的难题,推进文明小区、和谐社区建设;三是健全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通过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对企业的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进行披露;四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注重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努力降低重复信访率,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要强化产业发展的规划管理,做好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旧区改造专项规划等的编制和深化细化,加强房产业发展、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研究,准确把握产业发展和市场运行走势,为政府导向提供依据。
第二部分 住房保障
㈤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管理机制
围绕构筑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的总体目标,完善区住房保障三级管理机构,不断完善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制度。一要建立健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审核和审批流程,完善退出机制,确保制度推行规范、有序和高效;二要加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筹措管理力度,通过新建、配建、收购、改建和鼓励社会捐赠等形式,增加住房保障房源供应,落实市里对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经适房的有关规定,并建立健全房源筹措的联审制度,对房源的适配性、合理性和筹措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三要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渠道,根据沪府发[2007]45号文件规定,通过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余额部分以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计提等渠道落实住房保障资金;四要继续探索通过旧区拆迁改造、旧住房综合改造和售后房物业管理达标考核奖励等多渠道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推行方面,要加大探索力度,以区属企业集团组建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为主体,逐步扶持发展一批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通过政府在政策、资金和资源方面的支持,鼓励扶持这些企业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的经营管理;探索通过零星地块改造、新建经济适用房转化、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造和闲置厂房仓库改建以及争取市统建配建计划等渠道,为发展公租房筹措房源;强化公租房专项经费预算管理,保证资金投入,继续实施金融人才公寓项目,服务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
㈥ 形成旧小区综合改造的长效机制
加强旧小区综合改造和维修长效机制的研究探索,实现改造和维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第一,建立健全日常性房屋查勘机制和改造项目储备机制,本着“轻重急缓”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多方式地实施旧小区综合改造和维修;第二,强化改造和维修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的招标、设计、施工和验收程序,对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质;第三,研究解决改造和维修竣工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维修职责,最大限度地延长改造项目的“保质期”,确保把实事办实办好;第四,探索建立改造和维修专项资金,不断规范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流程,为改造和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㈦ 不断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加大探索实践力度,有效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逐步实现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和一体化。首先,要有效发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和居住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平台的作用,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切实解决新建住宅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业委会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等突出问题;其次,要建立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平台,通过良性竞争优化物业服务市场,引进品牌企业;再次,要完善962121物业服务呼叫平台,通过报修投诉等项目的受理、派单、督办、处置、反馈、回访等六个环节,加强对物业企业的外部监督;第四,要强化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特别是应急维修管理,推进实施以保住用安全、保基本功能完好的周期性维修工程,确保直管公房居住安全;第五,要深化封闭式售后房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奖励制度,通过街道社区综合考核、集团公司行业考核、房管部门监管考核和居民群众参与四者结合的方式,对物业企业服务项目进行评议,作为定额奖励的依据,努力提高售后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第六,要引导、推进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的评审工作,积极培育黄浦物业管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