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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建成亚太广告中心 上海首发指导意见推动广告业做大做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1/11/2011 09:35:00   来源:中国上海网

  市工商局、市发改委11月10日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广告业发展指导意见》,首次对广告业发展提出具体明确的目标:力争到2015年,将上海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的广告创意设计中心、广告资源交易中心、广告人才培育中心、广告科技创新高地和跨国广告企业总部基地。

  目前,全市广告经营单位逾5.6万户。去年,上海广告业实现产值占全市GDP1.4%。但行业发展仍存在利润偏低、规模偏小、业务模式陈旧等缺陷。目前,上海主营广告企业利润率仅8%,平均每家企业从业人员不足3人。全市的广告市场业务形态仍以传统的代理型和发布型为主,作为广告核心价值体现的广告创意设计业务,其营业收入仅占总量7%。市工商局负责人坦言:“上海现有广告市场在全国的份额不到五分之一。”

  《指导意见》明确了六方面扶持政策,其中一半针对的是广告企业的融资和财税难题。“最大亮点之一是让广告企业的资产由轻变重。”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缪钧表示,上海将鼓励银行、券商、保险、风投、融资担保等金融和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广告业发展,创新一批将广告合约、时段版面、商标版权等特定资产进行质押融资的金融产品。政府还支持投资人将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依法评估,从而作价出资设立广告企业,作价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为鼓励企业打造品牌,《指导意见》提出:广告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认定的,或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拓宽融资渠道、培育改制上市的,有关专项资金将予奖励扶持。根据《指导意见》,上海广告经营额力争年均增长10%以上,形成3家至5家具有全国乃至全球服务能力的自主品牌大型综合广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