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自主创新 实践科学发展——关于湘潭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的思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30/2011 23:42:00
来源: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家高新区是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典范。湘潭高新区成功晋升为国家高新区,这对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和湘潭加快科学赶超跨越具有重大的意义。为更好地促进湘潭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带动湘潭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我们理所当然地承担起加快湘潭创新发展的光荣使命,努力建设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
一、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湘潭高新区为建设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湘潭高新区成立于1992年,在“一次创业”的实践中,我们依托区域工业基础,立足湘潭科技优势,推动产业集群,推进自主创新,探索建设了湘潭(德国)工业园、湘潭新材料工业园、湘潭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三个特色园区,先后获批国家火炬计划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全国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全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经济和社会持续、稳步发展。
1、依托自主创新战略,高新区的发展思路愈来愈清晰
高新区成立之初,把“拓建框架、主攻产业、招商筹资、建设新区”作为最初的目标,经过几年的摸索与拼搏,构筑了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集聚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为下一轮发展打下了基础。2002年,湘潭市委、市政府重新明确高新区的发展定位,从此高新区按照“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要求建设园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5年,湖南省政府对全省高新区(开发区)进行综合考评,湘潭高新区位居省级第一名。2006年初,党和政府把依托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战略确定下来,赋予了高新区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再次调整了从要素驱动的“一次创业”跨入创新驱动的“二次创业”的发展思路,即坚持“产业立园、创新立区”的原则,着力“创新引领、特色发展、重点支撑、赶超跨越”,做大产业基地,构建创新载体,打造产业集群,培育创新集群。2007年,经专家测算表明,湘潭高新区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值、出口创汇、单位面积产出强度、GDP增长速度等各项经济指标均居中部地区32个省级高新区前列。
湘潭高新区晋升为国家级后,我们的工作思路明确为“创新引领,链群扩张,坚持三集(土地集约、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进一步拓展创新载体,集聚创新要素,着力培育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09年,湘潭高新区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高新技术总产值、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到位外资同比增长30%以上,分别是2002年的27.8倍、6.6倍、5.9倍、12.2倍,成为了湘潭经济实现“保增长,调结构,强基础”的重要力量,整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
2、着力改革创新驱动,高新区的发展优势愈来愈突出
我们坚持“没有特色就没有竞争力,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的发展理念,着力改革、创新两轮驱动,大胆探索,有效破解开发建设和发展的一些瓶颈难题,加快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赶超跨越,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日益凸显;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增强,整体实力、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产业链群有效扩张。风电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成长迅速,培植了生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的湘电风能,带动引进了位列美国财富500强、生产风力发电机大型主轴承的铁姆肯轴承公司,已组建18家企业与风电制造配套生产的产业联盟。龙头企业湘电风能2009年产值达26亿元,比上年增长400%。新材料产业持续发展,2009年新材料园在冻结土地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下,产值依然增长28%,园区产业产值占全市新材料产值的70%以上,占全省新材料工业总产值20%以上。与此同时,精品钢材制备加工产业开始起步,太阳能光伏、LED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竞相入园。预计到2015年,仅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产值将超过500亿元。
创新体系日益完善。自2006年以来,我们依托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湖南省科技厅、湘潭市人民政府的共同支持,投入近10亿元资金打造了湘潭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目前,火炬园孵化面积已达35万平方米,园内有创新孵化中介机构28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4个、投融资机构12家、优势科技孵化项目234个。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截止2009年,湘潭高新区共申请专利682项,获得授权专利513项。“十一五”期间,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9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5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41项,其它科技项目15项。
3、推进“两型社会”建设,高新区的作用愈来愈明显
2007年底,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湘潭高新区作为长株潭城市群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辐射源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主动融入“两型社会”建设,坚持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把“两型社会”建设作为推进产业发展的立足点,走出了一条高效集约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和效益发展路子,在区域经济中的示范作用愈来愈明显。
以环境治理和节能降耗为目标,大力提升新材料产业。在产业定位、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要求上严把项目引进关,近三年共否决了意向投资达130亿元的150多个申请入园的项目。通过关停整治,逐步使新材料工业园实现了清洁生产,摘除了多年的“重污”帽子;目前新材料工业园与高新区接管前的2003年相比,产业产值增长300%,能源消耗下降29%,工业废水排放减少86%。
以战略性新型产业为重点,大力突破前沿关键技术。瞄准风电装备制造技术的前沿阵地,集聚各种科技创新要素,通过支持湘电风能收购荷兰达尔文公司、争取国家风能实验室落户高新区等途径,将湘潭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国风电装备研发高地。
以企业集群发展为抓手,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2009年,建成区工业用地单位面积产出强度达360万元/亩,比上年提高55万元,以占全市0.02%的土地创造了全市5%的工业总产值。园区部分企业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集约用地的典范。如湘电风能占地仅125亩,产值26亿元,产出强度达到2080万元/亩,创造了企业人均产值过千万、利税过百万的业绩。
在18年的探索实践中,湘潭高新区已经成为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特色突出、产业链群扩张的重要基地,奠定了建设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的基础。
二、打造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是湘潭高新区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
国家高新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不断完善区内的软硬环境,创造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良好条件,聚集了一大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和经济的新的增长点,迈出了“二次创业”的坚定步伐。尤其是面对着全球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和日益严峻的世界经济竞争环境,国家高新区积极应对,逆势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2008年,54个国家高新区实现工业增加值1.27万亿元,占全国全部工业增加值的9.7%,比全国工业增加值的增幅高9.1个百分点;高新区的园区生产总值已达到2.1万亿元,以占万分之五的国土面积创造了7.0%的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寄予厚望,提出了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园区、特色产业园区三个层次的发展目标。围绕该目标,“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呈现出如下新特点。一是集聚创新要素成为高新区发展的新趋势。创新是高新区区别于其他开发区的重要特征。高度重视集聚创新要素和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大力推进孵化器和创业园的建设,吸引创新要素的集聚,提升内生增长动力,已成为高新区快速发展的持续推动力。二是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成为高新区发展的新亮点。国家高新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条逐步延伸,产业聚集效应日益明显,已成为高新区发展的重要环节。三是软环境的竞争成为高新区发展的新重点。近年来,国家高新区在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上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切实加强服务意识,打造专业服务,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投资软环境,已初步建立经济发展的高效服务体系。如国家高新区普遍实施了便捷、高效的政府“一站式”办公、“一网式”审批和“全程办事代理制”,以鼓励创新的人文、政策环境吸引人才和企业。
这些新特点,对湘潭高新区打造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具有很好的借鉴。为此,在未来一段时期,我们将针对“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引领、链群扩张,坚持‘三集’发展(土地集约、布局集中、产业集聚),打造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为工作总思路,实施“1221”的战略,即瞄准建设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这一目标,着力自主创新和产业超常规发展两个能力建设,壮大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金属材料压延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力争2015年湘潭高新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000亿元以上,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使之真正成为成为湘潭市乃至湖南省自主创新的核心区、现代产业体系先导区、国际科技合作承载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科学发展示范区。
一是创新管理模式。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和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区域经济的竞争不仅是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的竞争,更是发展环境的竞争。我们认为,唯有管理模式的创新才能推动发展的环境的持续优化。一是创新政府对高新区的管理模式。建立适合国家高新区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推行土地资源动态配置管理新模式,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财政机制;建立生态环境补偿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评价与激励机制。二是创新“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科技,整合集成跨地域、跨行业、跨学科、跨部门的科技资源,并主动向周边区域辐射服务,进一步推动湘潭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三是创新园区事务管理模式。按照产业集群、企业集聚、资源集约的要求,深化改革,建立适合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园区设施管理模式,促进高新区各专业园的精细化、集约化、智能化运作。四是进一步理顺财政体制。高新区其收入范围为新扩区域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个人所缴纳的各种税收和非税收入等。其收入中,除上交中央、省级共享收入外,其余全部留归高新区,新扩区域范围分别设立一个独立的国税和地税征管机构负责高新税收征管。为支持高新区的创新发展,湘潭市将成立湘潭高新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主要是组织协调湘潭高新区扩大发展空间、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和落实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等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是夯实产业基础。要注重由政策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推动高新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集中,实现高新区产业的聚变效应。一是扩张产业链群。坚持龙头带动,培育和壮大主导产业。敢于让利招大商,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央企对接,推动产业战略联盟发展,提升主导产业链群整体竞争力。二是优化政策组合。落实省、市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体系,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建立健全财税、人才、金融、市场等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和集成创新的功能优势,提升区域创新要素和产业聚变发展的承载能力。三是提升产业服务层次。加大企业(项目)手续办理、基础设施配套、政策咨询等基础性服务力度,进一步理顺项目审批代办机制;着力提升企业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产业扶持服务、产业中介服务等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服务机构和政策支撑机制;大力搭建企业融资、公共技术平台、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等高端服务体系,全面拓展湘潭国家高新区产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对产业发展和企业成长的支撑作用。四是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在湘潭高新区现辖范围内,将已建成的31.18平方公里新城区调出,将近临的两个乡(镇)成建制划入高新区作为产业发展用地,使湘潭高新区规划面积调整为40.01平方公里,使产业发展空间得到优化。湘潭市委、市政府近期还将出台“快速推动湘潭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有关工作的决定”,拟按照“权责统一、授权到位、区内办结、高效方便”的原则,凡与高新区发展紧密相关的市一级行政审批权与经济管理权一律下放或授权高新区管委会。
三是集聚创新要素。抢抓国家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湖南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的机遇,拓展孵化载体,聚集创新要素,争取政策支持,增强科技创新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撑作用。一是推进平台建设。加快以部省市共建的火炬创新创业园的商务投资平台、创新孵化平台建设,打造100万平方米的专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为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打造硬件平台。二是集聚创业资源。围绕湘潭高新区主导产业,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科技项目、研发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增强和提升湘潭火炬创新创业园“孵化器”功能,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促进产业组织聚集,发展壮大产业联盟,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技人才充分流动、科技设备充分利用、科技资金有效使用的新型产学研机制,不断提升本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后劲。三是集成创新要素。重视人才培养,构筑人才高地,选拔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引进一批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高端人才,带动高新区创业热潮;更好地发挥国家高新区的品牌效应,集聚技术、资本、市场、知识等要素,大力推动企业、政府和中介机构高效互动的产业发展加速机制,使湘潭高新区成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产业经济规模化、企业发展集群化的战略高地。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湘潭高新区人正凝心聚力、豪情满怀地朝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