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中介机构现状及发展对策思考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科技成果迅速产业化的进程中,科技中介服务发挥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日益突显,科技中介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已成为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产业。提升科技中介服务的能力已经置于国家战略高度来认识,因为强大、先进的生产力形成,必需要以强大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支撑。
一、福建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注重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不断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从l982年在福州市举办的"福州地区科学技术协作交易会"和在厦门举办的"华东地区首届科技成果交流会",到1985年福建省首家常设技术市场――福州技术市场的设立,再到1990军"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福建省科技中介服务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尤其是l999年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后,全省突出"创新、产业化"这一主线,加快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在原有基础上建立了一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和技术市场等新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各级政府和部门日益重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不断加强对发展科技中介问题的调研和探索。1999年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了全省"十五"期间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目标和任务,在"十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则进步明确了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工作重点。全省组织实施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十五"专项行动计划,出台了《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福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山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等文件,在政策、资金和机构设置等方面对发展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力保证。2005年成立的福建省生产力促进协会,整合了全省科技中介的主要力量和资源,作为地方各级政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建设的助手和桥梁,联合并协助全省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计划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科技型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咨询等综合配套的服务,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福建省生产力促进协会的成立是科技界实施建设海峡两岸经济区战略的一个具体措施,对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科技中介服务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它标志着福建省科技中介服务的发展进入了个新的历史阶段。
目前,全省科技中介业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跨行业、跨地区的专业化、综合化的体系。是创新服务类机构发展迅速。全省已成立81个生产力促进中心、2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7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及8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是科技咨询服务类机构日益壮大。全省拥有面向产业、行业、企业的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机构2000多家,面向农村、农业的国有科技推广机构和组织5367个,面向决策开展咨询、评估等服务机构54家。三是市场服务类机构方兴未艾。仅2003~2005年,全省已登记并经年检合格的技术贸易机构累计1565家,从业人员55234人;登记各类技术合同共17662项,成交总金额48.02亿元,技术市场交易(信息)网络已覆盖全省9个地市。全省科技中介机构在培育科技型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决策科学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福建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科技中介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应配套的政策法规。在许多人的观念中"中介"等同于"介绍",把科技中介机构简单地理解为科研院所、高校的科技成果通过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介绍给企业,中介机构只在其中起着简单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作用,这就难免造成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对中介组织行为的信任感不足,存在"轻视中介、怀疑中介、嫌弃中介"的倾向。此外,有关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法规缺位,国家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涉及科技中介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意见》《关于进步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的若干意见》等,但是在全国性法律和地方法规中,只在《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部分章节条款涉及到科技中介,尚未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来全面规范科技中介行为。
对科技中介机构功能定位不够明确,服务体系量少质弱。福建省的科技中介机构是在计划经济同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是各级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而出资设立的。90%以上的科技中介机构由政府为主创办,属于事业单缸,企业和民间协会创办的不到10%,尚未形成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局面。一些科技中介机构虽然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但在运行方式上仍遗留着行政机关的烙印,对政府依赖性强、机制不活、人浮于事、服务内容单一。由于科技中介机构自身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依靠政府部门为其出项目出"课题",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对中介组织性质、发展方向、主体业务等问题缺乏系统研究,与目前的科技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极不协调。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市场竞争力。高质量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是科技中介机构生存发展的基础,但全省相当数量的科技中介机构内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管理水平低、效益差,科技中介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多数科技中介机构没有形成专业化分工相网络化协作的服务体系,缺乏清晰的业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导致专业化服务程度不高,使许多客户不能及时得到所需的中介服务。
科技中介机构基础薄弱,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日前,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公共信息流通不畅,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大大削弱了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由于科技中介服务人员大多是从研究所、设计院、大学、信息分析部门等转化而来的,尽管中介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层次较高,但专门的咨询知识、经验、技能及创造性十分缺乏,市场观念、系统观念和实战能力不强。有些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及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老化,影响了承接大型、跨学科、综合性项目的能力,这些都是制约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的关键因素。
三、加快发展福建省科技中介机构的对策
多策并举,营造良好的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环境。一是要营造支持科技中介业发展所需的市场环境。发挥政府对于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传播媒介加强宣传,使各级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让科技中介服务产业在市场机制中找到它的生存点、立足点并得到发展。二是要营造支持科技中介业发展所需宽松的社会环境。各级管理科技事务的政府部门,要继续指导和扶持市、县加快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集中部分专项资金需由市、县培育、创建一批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以及科技评估和招投标机构等。三是进一步加强科技中介发展战略和对策研究。继续加大政策方面的引导和挟持,从总体上抓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导向。四是加快制定促进科技中介发展相关注册的步伐。确立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从业人员的法律地位,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人才政策体系,包括扶持政策、激励政策和保障政策,建立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服务人才队伍成长的管理体制和资格认定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严格科技中介机构成立标准,利用税收、信贷及投资规模等政策调整中介业内部结构。
加强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科技中介服务人员素质。科技中介服务工作是一项开拓创新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要坚持人才为本,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关键作用,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政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加速培养各类科技中介人才,重点抓好高新技术专利代理人和技术经纪人等队伍的建设,开展注册咨询师资格认证与管理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开发、吸引、用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情报机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等人才群体,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业的人才库。此外,要加强基础教育,制定职业资格标准,严格选拔从业人员,通过专业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以改革促发展,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一是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将政府科技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的部分职能同科技中介机构延伸,支持政府办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做好体制改革工作。引导和鼓励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科研机构通过企业化改革,转制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此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队伍。对科技中介机构进行资质认证,授予科技中介机构不同的资质等级,并进行工商登记,开展科技中介服务。二是按照市场规律,在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中,选择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中介骨干机构,辅以"扶强、扶大"倾斜政策,使之成为覆盖全省9个地市和主要行业、可提供配套服务的区域性和行业性科技中介服务中心。三是重点建设以产业和企业科技创新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技术产权交易、技术经纪、技术咨询、科技评估、风险投资、人才和信息服务等为主要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形成相互配套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体系。四是继续加快扶持和培育新型、高水平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引导其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走出一条社会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
建立科技中介机构网络平台,加强对接交流。科技中介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必须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建立行业性的中介网络平台,实现虚拟空间中不同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对接,提高创新要素与运行主体效率的竞争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建设,制定实施科技资源的共享制度,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尽快形成一个功能强大的网络平台和一个共享的开放型数据库,尤其要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建设。要大力加强与台港澳和海外科技中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兴办中外合资或国外独资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吸引国外高水平科技中介机构到我省开展服务。同时,精心组织技术、智力和信息产品出口,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走出去",到国际市场上去拓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务,加快科技中介业国际化发展步伐。
强化技术市场建设,发展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在现有技术市场中遴选部分基础好、实力强、特色明显的技术市场进行重点建设,使之更好地发挥科技中介的作用。要鼓励有条件的技术市场在适当时候介入技术研究与开发过程,提高市场对技术研究开发的导向作用,提高技术与市场的对接程度,提高科技因果的转化率,提高为民营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的服务水平。引导和加快科技中介行业协会建设,让行业协会发挥其信息收集扩散快、与企业利益共存的特殊作用,弥补科技中介服务中的弱点和不足,使之更加贴近企业和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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