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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五”时期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对策研究报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8日

 前言

  能源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构筑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社会稳定,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发展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能源发展战略涉及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为确保能源安全,必须加强能源战略研究,在合理利用煤炭、水电资源,同时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良好的深水港条件,大力引进煤炭、石油、LNG等省外、国外能源资源,加快核电建设,优化能源结构调整,走多元化发展道路,构建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已是刻不容缓。

  为了实现“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4万亿元”的目标,在大力推进节能工作,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到全国先进省(市)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初步匡算,2015年能源总需要量约为1.39~1.46亿tce,2020年约为1.97~2.1亿tce。如何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是摆在全省各级各部门面前的艰巨任务。

  我省能源发展,要在总结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认真贯彻《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的基本精神,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保障,确保“海西”建设的需要。为此,课题作了较深入的研究,以便为制订能源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一、福建省“十一五”能源发展现状

 (一)“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预计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仍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提前两年实现“十一五”规划预期1万亿元以上的发展目标,2008年实际达到10823.11亿元,预计2010年可以达到132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3.5%左右,超过“十一五”规划预期的发展目标。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十一五”期间能源工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1.重大能源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能源供应格局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能源生产走上大型化、国际化、绿色化的进程。

  “十一五”期间,全省人民多年梦寐以求的核电站、LNG发电厂、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都全面付诸实施,建成后将更有效地改善能源供应能力和优化结构,对实现节能减排,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产生巨大的影响。到2009年6月,宁德、福清已先后开工建设6台百万kW级核电机组,其中宁德4台,福清一期2台,预计“十二五”期间陆续建成投产。2008年建成了LNG终端站,输气配套主干管网工程复盖了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沿海五个设区市,并兴建3座10台350MW级燃气发电厂,预计2009~2010年可全部投产,新增发电能力3500MW;福建炼化一体化扩建石油炼制能力达到1200万t,2009年5月进入全面试生产阶段,从而大大增强了我省商品油供应能力,使我省跻身于千万t级炼油省份行列。电力建设全面加速。2008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为1762万kW,预计2010年达到3200万kW(已扣除上大压小机组容量),新增机组容量接近2005年之前形成的发电能力之和。

  2.可再生能源产业逐步迈上产业化发展的轨道,为我省建成东南沿海绿色生态示范省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合理开发中小型水电站,提高地方电网自供能力的同时,积极地开发利用风电、生物柴油、农村沼气、城市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使我省可再生能源渐露头角,成为一个新兴产业。风力发电预计2010年可建成投产80万kW,在建规模20万kW,总规模100万kW左右,为规模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生产废弃物焚烧发电厂,预计“十一五”期间建成投产8处,装机容量近13万kW,日处理生活、生产垃圾6300t。预计“十一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增加发电装机容量16万kW、生物柴油生产能力40万t、农村沼气生产能力8.2亿m3。

  3.充分利用深水港口资源优势,加大沿海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已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沿海深水港口大型燃煤发电厂新增装机容量6600MW。目前在建的还有罗源火电厂一期、宁德火电厂二期、华能福州电厂三期、可门火电厂二期、泉州南埔火电厂二期等沿海燃煤电厂,规模达6000MW。但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电力市场疲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骨干电厂审批和建设进度。

  “十一五”退役小火电机组113万kW,对永安、漳平火电厂进行“以大代小”改造,龙岩坑口电厂一、二期建成6×30万kW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

  4.扩大电网规模,推进超高压主干输电网建设。

  随着电源规模的扩大、供电负荷提高以及供电量增加,近年来,电网建设相应得到加强和提高。500kV变电站从2005年的5座增加到2008年11座,变电容量从680万kVA增加到1505万kVA。为了进一步提升电网实力,预计在2010年基本实现建成全省500kV双回路主骨架大环网的目标,分期分批推进220kV高压向500KV超高压主干输电网架转换。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各市县配电网络和农村电网建设。

 (二)“十一五”能源产、需平衡情况

  1.能源生产

  我省“十一五”期间,能源生产发展基本上保持稳定态势。煤炭经整合后生产潜力进一步得到发挥,每年产量基本上保持在1900~2200万t之间,2008年达到2243万t,比“十五”期间每年增加100~200万t。电力生产基本可以满足全天候生产、生活的需要,扭转供应紧张被动局面。2008年发电量为1073亿kWh,因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上半年出现负增长,发电能力受阻。预计2010年达到1260亿kWh左右,“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1.2%。目前发电能力比较充裕。但必须指出,由于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率已很高,可开发的资源所剩无几,在核电站未投产之前,目前主要依靠煤电来补充。

  2.能源供应

  总的看来,“十一五”期间能源供应形势比较好,特别是电力和油气供应能力大大加强。由于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取得成效,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重化工业高能耗产品出口受限,所以能源消费强度有所减弱,但能源供应消费总量仍超过预期控制目标,达到9440万tce,出现了能源消费强度前高后低,逐步下降的趋势,单位产值能耗也呈下降趋势。福建省2006~2010年能源供应详见表1。

    福建省20062010年能源供应统计表

  表1

  项目  年份

2006实际

2007实际

2008实际

2010预计

GDP

总量/亿元

7584.36

9249.13

10823.11

13200

增速/%

14.8

15.2

13.0

13.5

能源

消费

总量/万tce

6811.91

7574.16

8238.36

9440

增速/%

前三年均10.2%;后二年7.4%

弹性系数

0.73

0.75

0.67

0.72

社会供供电量

 

总量/亿kWh

866.84

1000.33

1073

1260

增速/%

年平均增速11.2%

煤炭

消费

总量/万tce

4298.06

4952.13

5239.94

6130

增速/%

年平均增速5.8%

商品油消费

总量/万tce

1421.7

1608.33

1557.17

1720

增速/%

年平均增速5.1%

 (三)近期能源结构调整朝着清洁能源方向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实施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显著的成就,逐步向低碳、高效、绿色方向迈进。

  1.“十一五”期间,LNG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投产,LNG终端站接收能力为260万t/a,通过沿海五座城市输气主干管网,直接向100万居民用户和发电、工业、商业企业直接供气,并通过槽车向部分其他城镇供气。2010年3座10台350MW级燃气发电厂全部投产后,改变了长期以来火电燃料依靠煤炭的局面,增添了气电新品种,为我省引进清洁优质能源,实现了零的突破。沿海城乡用上了清洁的液化天然气,有效地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空气质量,减轻大气污染。

  2.“十一五”期间,龙岩坑口电厂一期已建成,二期正在建设;还将建成石狮鸿山热电厂(2×60万kW),先后开工建设两座6台百万kW级核电,“十二五”中后期至2020年之前全部建成投产,增加装机容量600万kW以上,约占2020年全省装机总规模20~25%,总供量25~28%,大批量地替代煤炭发电,可有效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3.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开发利用开始步入轨道,逐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非矿物能源2008年消费约为1500万tce,占能源消费总量18.2%左右,比全国同期8.9%高9.3个百分点。但往后由于水电增加极其有限,其它可再生能源一时难以大量补充得上,所以,预计2010年其比例可能降到13%左右。

  4.新建燃煤机组向大型、高效方向发展。“十一五”期间已建和在建燃煤发电站,凡用省外烟煤机组绝大部分采用单机60万kW以上超临界大型高效机组,有效地提高能源利用率。

  5.煤炭矿山整合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清理关闭了3万t以下的矿井,逐步提高重点煤矿占比,有效地提高了煤炭产业整体效益和煤炭资源利用率。

 (四)影响构筑经济安全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常规能源资源贫乏,开发潜力十分有限,一次能源自给率下滑。我省2008年省内生产的水电和煤炭等一次能源生产量仅占全省能源消耗总量35.69%。从2000~2008年能源自给率平均每年下降2.6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将下降到18%左右,2020年进一步下降到15%以下。

  煤炭是我省唯一的大宗化石能源,可采储量日趋枯竭。据有关资料介绍,全省可采煤炭基础储量约为4.3亿t,若年产量稳定在1800万t至2000万t计,大约可维持15~20年,远低于全国水平,可采后备储量严重不足。

  可开发的中小型水电资源有限。据2008年第三次资源普查,全省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1341.48万kW,技术可开发电量为257.25亿kWh,开发利用率已高达82.9%。水电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2000年的22.3%下降到2008年的12.84%,平均每年下降1.18个百分点。按规模1万kW以上中小型水电站测算,还能增加36多亿kWh左右。

  2.产业结构中高耗能的产业比重居高不下。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占三个产业比重几乎在38.5~39.5%之间徘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最大的重工业比重从2000年47.83%,上升到2007年54.49%,平均每年上升0.95个百分点,加大了能源供应的压力。

  3.能源投资市场开放以后,投资资本垄断化,国有主体各自为战,片面追求自身利益,多头并进,加剧了无序竞争,不利于宏观调控和合理布局。大型电站建设布局严重受制于投资主体的摆布,导致岸线和场地资源规划失控,既浪费资源,又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

  4.能源资源来源呈分散性、外向性和远程化趋势,给能源运输和储备带来新的挑战。我省煤炭大部分要靠开拓国外国内两个市场,现有煤炭运输,深水大型泊位与接卸、转运、储存设施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进省煤炭运输接卸储存能力的发挥。

  5.可再生能源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发展前景不很明朗,发展动力不足,决策层尚未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为转变能源发展的战略加以扶持。现在风电扭转了多年观望和徘徊的局面,在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剌激下,呈加快发展趋势。但其它可再生能源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和“自主发展”状态,缺乏有力的经济扶持措施。

  6.环境保护对能源过度消费的约束作用不强, 环境压力加大。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对环境影响更加突出。全省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08年为63.6%,比2000年的54.73%上升了8.87个百分点,煤烟型的污染不断加剧。预计“十二五”中后期煤炭消费会有所下降,但由于消费总量不断增加,估计2015年原煤需求量将达到1亿t左右,使环境污染与能源消费的矛盾更加突出。

  7.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存在“多家治能”、“多家管能”,政出多门,管理体制不畅的现象。

 二、“十二五”及2020年期间能源需求预测

 (一)国内外能源发展基本形势

  1.国外能源资源概况

  美国能源信息署(EIA)《2008年国际能源展望》报告称:尽管石油和煤炭等化石能源是导致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世界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仍将长期存在,可再生能源将持续发展,但在2030年以前竞争力仍不及化石能源,难以占据主流。

  2030年之前各种化石能源消费量将保持增长。石油价格将长期保持高位,预计2030年国际油价最低将达到113美元/桶,最高达186美元/桶。天然气消费量预计从2015年的104Mm3增长到2030年的158Mm3,年均增长2.8%以上,未来天然气地位可能超过石油。煤炭消费量将以年均2%速度增长。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常规能源消费的增量大部分在发展中国家。

  2.我国能源概况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源供应体系,已形成了以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应格局。从长远来看,由于我国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中期阶段,能源需求还要合理增加,所以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然而我国能源发展仍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1)化石能源资源储量少,尤其是高品质的油气资源更少,人均占有量低。我国化石能源资源约为世界的一成,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其中:石油已勘明储量的保证程度不足15年,天然气不足30年;预计石油对外依存度从目前的50%到2020年将超过64%。为使经济保持稳定、较快发展,我国将面临着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的巨大压力。

  (2)能源效率偏低,节能潜力大。我国从能源加工、转换、贮运到终端利用综合效率为33%左右,低于国际先进水平20%左右。尽管节能工作有新的进步,但存量节能和增量节能潜力仍然很大,节能必须作为一种隐性能源加以充分开发利用。

  (3)环境污染的压力加大。煤炭消费是造成煤烟型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城市大气污染已经变成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混合型,给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更大的影响。

  (4)管理机制不完善,应急能力低。突出表现在能源价格机制未能完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秩序规范化程度较低;能源监管体系不健全;应对能源供应中断或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体系不够完善。

  (5)国际能源市场变化大,能源供应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目前全球能源供需平衡关系脆弱,国际石油市场波动频繁,油价高位振荡以及各种非经济因素均影响着我国能源的国际合作。这要求我国合理把握国内开发和国际采购两个市场,首先立足国内,努力提高自我能源安全保障程度。

 (二)我省能源面临的形势

  我省能源面临的形势,除与全国许多共有特点外,还面临着一些更加突出的问题。

  1.我省能源增长速度比全国增速高出一倍多,展望未来,这种快速增长态势在2020年前难以根本改变。 我省单位GDP能耗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仍达8%左右,超过全国4%增速的一倍,加大了能源供应的压力。

  2.我省可开发的常规能源资源本来就不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高强度的开发,可开发的资源大大萎缩。预计2015年能源自给率降到18%左右,2020年再降到15%以下,经济发展所需的能源,绝大部分依靠省外、国外采购供应,无疑加大了能源供应的不安全因素。

  3.我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处于全国先进省(市)水平,但调整产业结构节能和其它广泛领域的节能尚未引起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解决能源供应的出路,主要依靠增加投资,加大能源建设力度的思维方法没有改变,而没有从规模已经很庞大的存量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做文章。

  4.能源环境问题在基层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许多地方仍存在着能源生产建设引起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现象。

 (三)“十二五”及2020年能源需求总量和变化趋势分析

  1.能源需求总量预测

  科学预测能源消费需求发展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确保能源稳定经济清洁安全供应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我们在认真分析和研究国家和省内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方向的基础上,努力把握经济增长速度、节能成果、经济结构调整这三大经济要素的发展趋势,提出比较符合福建省实际的能源需求总量。第一,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预计2009年GDP增长速度可望达到10%,设想2010年增速为11%,“十二五”期间增速为12.5%;第二,继续加强节能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每年下降3.5%左右;第三,第三产业在三大产业的比重,力争“十二五”期间平均每年净提升0.5个百分点,2015年达到或接近两个“三角洲”目前平均水平42%左右。

  据此,我们采用单位产量能耗法做了2个预测方案:低方案是在进一步强化节能的前提下,2011~2015年年度节能率设定为4%,得出结果是:2015年全省能源需要量为1.39亿tce;高方案考虑近期内重化工业仍然保持强劲发展势头,2011~2015年年度节能率设定为3%,其结果是2015年全省能源需要量为1.46亿tce(详见表2)。按现行经济结构模式和人们生活能源消费水平匡算,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需要1950~2050亿kWh;煤炭需要0.95~1.05亿t;各种商品油需要1600~1700万t。

  到2020年,根据《实施意见》,GDP总量达到4万亿元,从2016~2020年算起,年均递增10.9%。按低方案匡算,能源需求年均增长6.5%,总量将达到1.90亿tce;若按高方案匡算,年均增速为7.6%,总量将达到2.1亿tce(详见表2)。

    福建省20092015年能源需求预测表

  表2

  年份

  项目

2008

实际

2009

预计

2010

预计

2011~2015

预计

2015

预计

2016~2020

预计

2020

预计

GDP

年增速/%

13.0

10

11

12.5

 

10.9

 

总量(2008年价)/亿元

10823.11

11900

13200

 

23800

 

40000

 

能源

需求

年度节能率/%

3.7

3.1

4.0

 

4.0

 

总量/万tce

8238.36

8790

9440

 

13870

 

18970

年增速/%

8.77

6.7

7.4

8.0

 

6.5

 

弹性系数

0.67

0.67

0.67

0.64

 

0.60

 

单位GDP能耗/tce/万元

0.761

0.739

0.715

 

0.582

 

0.474

能源

需求

年度节能率/%

3.7

3.1

3.0

 

3.0

 

总量/万tce

8238.36

8790

9440

 

14600

 

21030

年增速/%

8.77

6.7

7.4

9.1

 

7.6

 

弹性系数

0.67

0.67

0.67

0.73

 

0.70

 

单位GDP能耗/tce/万元

0.761

0.739

0.715

 

0.613

 

0.526

  2.能源需求变化趋势的分析

  随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步伐的加快,能源消费需求保持旺盛的态势。

  按目前经济发展方式和能源使用效率,按进一步强化节能的低方案,2015年全省能源需求总量达到1.39亿tce,约为2008年的1.7倍,年均增速为8.0%;2020年为1.9亿tce,是2008年的2.3倍,年均增速为6.5%。高方案考虑重化工业加快发展实际需要,2015年全省能源需求总量为1.46亿tce左右,是2008年的1.77倍,年均增速为9.1%;2020年达到2.1亿tce,是2008年的2.55倍。我省的能源需求增速仍然远远高于全国水平,受能源供应能力的制约,能源供应将会越来越紧张。

 三、构筑我省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为指南,认真落实“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的精神,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加快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保障;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利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大投入与政策导向,强化节能工作,优化经济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充分利用优良港口条件,积极利用省外、国外两种能源资源和两种市场,用好先试先行政策,积极推动两岸合作开发海峡油气资源,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生产供应基地。

 (二)发展目标

  以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强有力、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能源生产供应基地为总体目标,创建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基地,提高能源稳定、安全供给能力。

  煤炭生产,在保持“十一五”期间水平的基础上,力争有所提高。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重点煤矿的产量比重,每年总产量控制在2000万t左右;争取“十二五”期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000~1200万kW,2015年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00~4400万kW,发电量2250~2300亿kWh,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炼油能力进一步扩大;引进利用LNG规模达500万t以上;逐步扩大管网复盖范围,向内地延伸,逐步把我省九个设区市与浙、赣、粤邻近城市连贯起来,发挥更大投资效益;建成仓储能力1000万t的煤炭储备基地和合理的石油储备库;各种可再生能源生产折合标煤1800万t,约占能源消费总量13%左右。

  “十二五”期间,力争单位GDP能耗下降15%,年度节能率为3%,五年节约和少用能源1940万tce。

 (三)发展方向和布局

  1.发展方向

  继续抓好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向供应多元化、低碳化和基地化方向发展;优先发展核电,加快推进沿海风电规模化开发,积极发展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科学地挖掘水电资源潜力,逐步提高替代矿物能源的比重;建立稳定的石油、天然气进口渠道,完善储运(储备)系统,增加进口,提高优质能源比重;完善电网结构,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合理发展大型高效发电机组。

  2.重点产业布局

  (1)煤炭

  鼓励以资本为纽带,联合经营开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煤田勘探投入,增加可采资源储备。整合小煤窑,大力提高重点煤矿产量占比。均衡生产,确保重点耗煤企业稳定供应。

  (2)电力

  —— 加快核电建设,确保“十二五”中后期宁德和福清两座核电站一期工程6×1000MW如期建成投产。同步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撑核电安全、稳定运行。

  —— 优化火电,建议“十二五”期间,在便利、安全调度的前提下,首先考虑在沿海煤电老基地扩建,合理扩大生产规模,克服交叉重复布点。加强规划引导,根据电网结构优化要求和负荷发展情况,克服电源布局与电网科学调度出现脱节的现象,优化接入220kV电网;以提高火电厂能源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合理匹配大型高效机组;提倡发展热电联产。

  —— 大力加强电网建设,构建进出顺畅、安全可靠的电网支撑系统。加快构筑“纵向贯通、横向延伸、交直相济、四省环网”的海西特高压电网,逐步建立开放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提高电网在更大区域范围内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的能力,为核电和大型火电提供市场空间。“十二五”要在强化北与华东电网联网的基础上、实现形成西与华中电网、南与南方电网相连的双回特高压链式电网结构。

  继续加强省内500KV超高压主干输电网架建设,逐步形成全省500KV沿海双通道、南北双环网的电力高速通道网络。加强沿海负荷中心区受端电网建设,满足大型电源接入,做到吐纳自如,运行灵活。

  (3)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以实效、实用为原则,加快推进沿海风电规模化开发,积极促进城市垃圾发电、太阳能和沼气开发利用,加强生物柴油第二代、第三代开发技术的培育和积累,为转变开发路径打基础;提高地热能利用水平,合理安排水电建设,提高地方供电能力。

  (4)努力增强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储备能力,保证能源稳定供应。在沿海集疏运条件比较方便的沿海深水港口建设石油、煤炭中转码头和大型储备库。

  (5)抓住中央赋予的先行先试区政策,适时开展闽台两岸技术合作,在台湾海峡先期开展海峡油气田勘探工作。

 四、构筑经济清洁安全能源供应体系的对策措施

 (一)优化能源结构

  优化能源结构,是“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的基础,也是朝着“清洁、低碳”能源发展的根本措施。

  1.能源结构现状

  2008年,省内生产的矿物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为56%和44%。预计2010年能源自给率降到30%左右。

  2008年全省消费能源8238.36万tce,其中煤炭约占63.6%,水电约占16%;各种商品油约占18.9%;其它各种新兴可再生能源约占1.5%。预计2010年,全省能源消费9440万tce,其中煤炭约降下到62%、水电约降到12.5%、天然气约占3.5%、商品油约占19.5%,其它新兴可再生能源约占2.5%左右。

  2.我省调整能源结构有利条件

  “十一五”期间,先后开工建设两座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站。建成投产LNG一期工程接收站,LNG配套主干管和10台35万kW级燃气发电厂,新增发电能力350万kW,并开工建设LNG二期工程。新兴可再生能源开始步入产业化发展的轨道。这些为“十二五”优化能源结构,多元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预计优化能源结构产生的效果

  预计“十二五”中后期核电站投产5~6台,2015年发电能量达到设计功效的按3.5台计算,核电约占当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6.1%左右;液化天然气约占5.8%左右(按合同计),商品油约占20.5%,包括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降至13%左右,煤炭降到54.6%左右。从“清洁、低碳”指标来衡量,零碳能源占17.1%左右,零碳和低碳清洁能源约占23%。

  展望2020年,预计核电约占全部能源消费总量12%,天然气约占4.6%,可再生能源降至10%左右。归纳起来说,零碳能源约占22%,零碳和低碳能源约占27%。

 (二)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确保节能减排战略目标的实现

  开发利用以核电为主的新能源和以水电、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大量替代矿物能源,是构筑经济清洁安全能源供应体系最有效、最重要的措施,也是扩大能源开发领域,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结构,实现零碳能源,减少污染排放的根本途径。

  1.我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有利条件

  一是有扎实可靠的核电基地。我省“十一五”期间已开工建设宁德、福清两座核电站,装机规模分别为4台和6台百万kW级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0万kW,到2009年6月底,4台机组的主体工程全面施工,预计两座核电站可于2020年前全部建成投产,约占全省2020年用电高方案负荷24%左右,用电量28%左右,其中2015年前后可望投产5~6台,一年可替代煤炭1500~1800万t。

  二是近年新兴的可再生能源已有一定的产业基础。

  —— 风电发展起步高,发展速度逐步加快,而且发展单机容量趋向大型化和相对集中开发,近期新建和在建风电场,绝大部分单机容量为2000kW,风电场所在地电力消纳能力强。预计“十一五”期间累计建成投产80万kW,在建20万kW,总规模达到100万kWh左右。

  —— 生物柴油三代技术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目前第一代技术是以动植物废油脂为原料加工提炼成生物柴油。现已建成具有相当技术装备水平规模的生物柴油企业11家(其中5万t级生产能力3家、2万t级3家、1万t级6家),境外上市3家,形成年生产能力35万t左右。第二代技术以木本油料林的油脂为原料加工提炼成生物柴油。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多家民营、外资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小规模建立示范基地,繁育栽培优良树种,探索经济模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第三代技术是以海洋藻类和纤维素为原料制取生物柴油,在福建师大、厦门大学开展试验,也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

  —— 农村和农业沼气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改善农民生活和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2008年,全省累计建成户用沼气池41.8万口;以规模养殖场为主的大中型沼气工程998处,容积34万m3,年产沼气4400万m3,位居全国前列。

  —— 以城市生活垃圾为主和以工业生产废弃物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迅速发展。2008年,全省已建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11处,装机规模14.965万kW,日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500t,其中已建成投产6处,在建5处,预计2010年部分可建成投产。目前正在加紧前期工作项目还有8处,装机规模为11.3万kWh,日可处理垃圾7200t。

  全省包括水电在内的各种可再生能源生产量折算约为1800万tce,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8%左右,但由于水电资源大多已开发,而其它可再生能源短时间内补充不上,以后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将呈现下降趋势。

  三是有丰富资源,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奠定基础。

  —— 风电资源。最近省发改委主持审查通过的已开展前期工作的沿海陆上风电场68个项目,装机规模有270万kW,完全可以满足2011~2020年建设需要。同时积极做好海上风电规划,首先选择一、二个开发条件优越,加深前期工作,为择机安排示范性建设项目创造条件。

  —— 生物质能资源,随着生产发展资源量也会相应的增加。据能源研究会调查显示,以2005年为基期年的资源量有1913万tce,其中:沼气362万tce,动植物废油脂和木本油料林油料资源为249万tce,以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加工废弃物发电为176万tce,农作物秸杆172万tce,农副业加工副产品108万tce,林业生产剩余物800万tce。根据技术经济成熟度和资源集中度,同时结合政府有关部门工作部署的需要,目前应积极研究开发技术比较成熟、正在形成产业化规模的沼气、生物柴油、垃圾发电等三大门类。

  ——我省有丰富的地热水资源,太阳能资源中等偏上。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科技含量很高,目前技术经济成熟度还较低,在国家补贴政策尚未普遍施行前,拟应进行小规模试验,积累经验,提高技术水平。

 (三)挖掘煤炭、水电发展潜力

  1.加强煤炭地勘,增加有效开采储量

  截止2007年末,我省煤炭保有量为11.5亿t,其中基础储量4.3亿t。目前我省煤炭开采矿区使用储量数约占全省累计查明储量的84%,资源利用率相当高,后备可采储量严重不足,必须加大投入,加强煤田地质勘探,增加有效可采储量,规范开采秩序,提高资源利用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稳定煤炭生产能力,延缓省内煤炭自给率的下降。

  2.合理开发或改扩建中小型水电站,充分挖掘开发潜力

  到2008年,福建省待建和扩建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型水电站共46处,装机规模145.3 万kW,年可发电量36.5亿kWh左右。其中中型水电站有10处,装机规模841MW,预计年可发电量21.4亿kWh;单站规模1万kW以上至5万kW以下的小型水电站有36处,装机规模61.2万kW,预计年可发电量15亿kWh左右,在加强开发管理的基础上,把有经济效益的资源开发起来,争取2015年及以后全省水力发电量稳定在370~375亿kWh。

 (四)加强节能减排,促进能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坚持节能减排是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本措施之一,尤其是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时,更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使经济与能源、环境协调发展。

  1.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正确认识节能减排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把全省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级行政区和重点耗能单位,坚决贯彻国务院批转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方案和办法,层层考核,完不成指标,一票否决。

  2.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新上建设项目要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两高”行业项目资本金比例,引导金融机构主动配合省级政府严格限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3.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加大政府投资和财政资金支持10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环保技改示范项目;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

  4.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通过财政补贴办法,大力推广节能灯和达到能效等级1级或2级标准的高效节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10大类产品。

  5.加快发展节能减排服务业

  研究制定促进节能减排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培植壮大节能减排专业咨询和外包服务企业,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有效发展,培养高水平的节能减排专业人才。

  6.健全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尽快出台切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的《节能法》实施细则,使《节能法》在福建更有效的得到贯彻执行。通过立法明确执法主体,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经常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对挂牌督办企业、区域限批地区,以及重大环境事件和严重违法地区进行环保督察。

 (五)合理调整经济发展方式,减轻能源供应压力

  以福建省《实施意见》中“战略定位”基本精神为导向,合理调整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与能源供应相协调。

  1.合理调整三大产业结构比例。总的要求是,积极支持第三产业加快发展,迎头赶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平均水平,力争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期间每年净提升0.5个百分点,到2015年占比达到41~42%;“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净提升0.8个百分点,到2020年占比达到45~46%。同时要稳住第二产业比重份额,力争第一产业在总量做大、做强的前提下,逐步降低第一产业比重,把份额让给第三产业。

  2.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先加快发展能耗较低,而我省基础较好的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设备制造业、新兴材料工业和微生物产业、产业链长而附加值高的石化中下游产业、产品品位较高的轻纺服装制造业以及优质的食品加工业等。

  3.以大型港口为枢纽,大力发展物流加工业。我省以福州、厦门、湄洲湾南北岸三大港口亿吨级现代化港区为枢纽,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支撑,与各港口码头相连接,再加上我省经济迅速发展,物资交流货源充足,为加快发展物流加工业具备了优越的条件。

  4.突出发展新能源(含核电)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及其设备制造业。新能源涵盖领域广泛,发展历史短,技术要求高,发展前景广阔。我省要以发展战略眼光,加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

  5.积极开发旅游业。我省是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增加武夷山、闽西南土楼、鼓浪屿、太姥山等景区对两岸游客的吸引力,拓宽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两岸共同文化内涵,突出“海峡旅游”主题,重视开发生态旅游和红色革命圣地旅游资源,使我省成为国际上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中心。

  6.采取以大代小,以新换旧的发展途径,分批分期地把那些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企业规模又小、“两高”的小合成氨、小钢铁、小水泥、小造纸、小有色等企业关闭、拆除,代以大型的现代化、上档次的企业。否则难以改变我省小打小闹、技术落后的面貌。

  7.在谋划发展大中型高能耗的钢铁、有色冶炼以及以煤炭、天然气一次能源为原料的能源基地建设时,首先必须充分考虑我省一次能源供应能力和环境承受程度。

  8.改革农业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发展具有当地自然、气候、物种特色的产业,以经济为纽带,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公司化经营,壮大生产规模,加大科技支持力度,提高产量、品质,提高深加工程度,提高附加值,力争把农业总量做大、做强。

  9.整合海洋开发力量,扩大开发领域。要特别重视发展海洋生物工业产业。

 (六)改革能源定价机制,促进产需协调发展

  能源定价的准则,要明显地反映能源紧缺这一基本状况,要充分体现有利于生产发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充分体现促进能源节能使用,提高使用效果,要包含能源环境治理的代价,有利于抑制消费强度过快的增长。

 (七)改革能源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管理职能

  针对当前我省能源管理工作的主要薄弱环节,提出如下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要点:

  1.为加强全局性宏观调控的作用,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庞大能源产业的作用,仿效国家能源管理体制设置的方案,设立省级能源管理机构,对常规能源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领域、全过程实行管理和调控,克服“多家管能”和“政出多门”的现象发生,提高职能部门责任感。至于能源管理机构隶属于哪个部门,由省政府按有利于“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的要求决定。

  2.能源产业关联度大,系统性强,尤其是重大能源建设布局,是关系到能源生产供应安全可靠和能源利用率等问题,必须加强规划引导。一旦发展规划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各级各部门决策者要带头执行。发展规划实行滚动制,使之更好地反映动态发展趋势。

  3.扩大节能减排复盖面,各级各部门公共机构要实行强制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风尚的形成。

  4.加大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首先要有切实可行、反映地方特色的开发利用规划;二要在明确归口单位的基础上,实行全面负责行业发展职能;三要制订“规范化开发秩序”,避免无序竞争,降低投资风险。

 五、建议

  1.充分发挥能源发展规划宏观协调指导的作用

  制订我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要以“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为指南,更加清晰地体现“清洁、低碳”能源为发展方向,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保障,确保“海西”建设需要,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促进能源全面协调发展。

  2.构筑多元化发展平台,缓解自给率下降速度

  电力建设坚持火、水、核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举,积极推进大型、高效、清洁煤发电技术,提高发电用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提高电能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大力推进LNG工程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气电高效的作用;加快宁德、福清核电厂的建设,力争“十二五”中后期至“十三五”前中期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应适时布点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完善电网的调节机能。加快煤炭和其它可再生能源资源勘探调查,为扩大规模打下基础,形成能源多元化发展的格局。

  3.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经济建设重要位置上

  节能减排成效是关系到可持续发展,能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一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二要调整高耗能行业结构,遏制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时,严格掌握能耗水平准入门槛;三要坚持技术创新,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低能耗、低污染、技术密集型行业。

  4.加大可再生能源扶持力度,促进发展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常规能源资源日趋枯竭和减少,能源自给日益下降的现实。要从开拓新的能源领域,寻找替代能源,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高度,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可再能源的发展。选准资源优势、技术和经济成熟度比较高、扶持政策优惠的品种,加大发展力度,壮大规模,形成产业。

  5.坚持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的方针

  凡已建和待建水电站的大小流域和水库、煤炭矿区都要加强生态保护,防止扩大污染或生态的衰退。加强矿山碴、石、土堆放场地和裸露山头的绿化,恢复生产平衡。

  6.发挥深水良港优势,引进省外、国外能源资源

  加强能源合作,积极开拓省外、国外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来源,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能源生产供应基地。加快沿海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和中转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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