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五”时期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构想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中华民族核心利益、促进祖国统一的大局出发,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着力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的实施意见,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和全国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福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消费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居民消费潜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富民强省。
2、必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把经济发展的重心放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上来,依靠自主创新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3、必须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推动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坚持节能降耗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4、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各种问题,缩小山区、沿海发展差距,推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必须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动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6、必须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积极扩大就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重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战略定位
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务院《意见》赋予海西四大战略定位。
——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经济的全面对接,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从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出发,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海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使之成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拓展两岸交流合作的综合通道。
-——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立足现有制造业基础,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积极对接台湾制造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
——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增强武夷山、闽西南土楼、鼓浪屿等景区对两岸游客的吸引力,拓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两岸共同文化内涵,突出“海峡旅游”主题,使之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
(四) 发展目标
1、科学合理设置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
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依据,紧贴福建实际,按照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对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并与“十一五”规划做好衔接。
参照国家目前提出的“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的大体设想,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初步构建了由经济发展、结构调整、人民生活、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五个方面共计30个指标组成的我省“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基本框架,形成既符合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又能体现福建省情特色的比较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发展指标。综合反映“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增长情况,在这一类指标的设定上,我们选用了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总额等6项常用的、稳定的经济指标,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地方财力状况和经济的发展后劲进行了综合表述。
结构调整指标。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质的改善状况,经济结构的优化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它对其他子系统起着制约使用。由服务业增加值比重、R&D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化率4项指标组成。
人民生活指标。反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基本状况。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恩格尔系数、总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6项指标组成。
公共服务指标。综合反映科技、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以及社保、就业的发展状况。由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城镇登记失业率、信息化指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专利授权量、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8项指标组成。
资源环境指标。综合反映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的状况。由森林覆盖率、耕地保有量、单位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6项指标组成。
表一:“十二五”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框架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经济发展 (6项)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人均GDP(元) | |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 |
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 | |
结构调整 (4项) |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 |
城市化率(%) |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R&D占GDP比重(%) | |
人民生活 (6项) |
年末总人口(万人) |
恩格尔系数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
公共服务 (8项) |
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万人) | |
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 | |
信息化指数(%)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 |
专利授权量(件)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资源环境 (6项) |
耕地保有量(万亩) |
单位GDP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 | |
森林覆盖率(%)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
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 |
2、科学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009——2012年发展目标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我省2012年的发展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着力科学发展先行,力争在一些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地方财政收入较大幅度增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生态环境继续改善;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关于这个目标实现的可行性,我们进行了相关粗略的测算。
东部各省2008年经济发展状况
|
2008年人均GDP(元) |
比2007年增长比例(%) |
常住人口(万人) |
总GDP(万元)=各地人均GDP*各地常住人口 |
北京 |
63029 |
5.2 |
1695 |
106834155 |
上海 |
73124 |
0.8 |
1888.5 |
138094674 |
天津 |
55473 |
11.3 |
1176 |
65236248 |
河北 |
23239 |
9.3 |
6988.8 |
162412723.2 |
山东 |
33083 |
11.4 |
9417.2 |
311549227.6 |
江苏 |
39112 |
16.1 |
7676.5 |
300243268 |
浙江 |
42214 |
8.6 |
5120 |
216135680 |
广东 |
37588 |
8.7 |
9544 |
358739872 |
海南 |
17175 |
8.7 |
854.2 |
14670885 |
福建 |
30123 |
12.2 |
3604 |
108563292 |
总和 |
|
|
47964.2 |
1782480025 |
平均 |
37163 |
9.2 |
|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08年东部地区人均GDP=东部总GDP/总常住人口=Σ(各地人均GDP*各地常住人口)/Σ各地常住人口=1782480025/47964.2=37163元
准确测算出福建省达到东部平均水平的速度有一定难度。我们只能在一定的假定条件下,如人口增长与发展规划相吻合,物价、科技进步和世界经济对福建的影响与全国基本一致,各省在2009年后的经济发展较平稳,发展速度与2008年相似,没有出现波峰或低谷。那么,排除了种种不确定因素之后,我们假定东部各省的人均GDP年均增长速度为10%(如上表平均速率所示)。
若福建省要在2012年末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那么在2009——2012年的四年间,我们通过以下方程进行计算:
37163*(1+10%)4=30123*(1+福建人均GDP年均增长速度)4
可以得到:福建人均GDP的年均增长率必须达到约15.9%,才能达到东部地区的平均发展水平。从最近几年福建省的发展情况来看,未来4年人均GDP年均增长15.9%不太现实。国务院的要求是“接近或达到”,“接近”可以理解为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90%以上。按达到90%测算,2009~2012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应达到13%,经过努力有可能实现。
若福建省在2015年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在这7年期间,假定东部各省的人均GDP年均增长速度还是10%,那么同理,根据方程:
37163*(1+10%)7=30123*(1+福建人均GDP年均增长速度)7
可以得到,在2009——2015的7年间,福建人均GDP的年均增长率必须达到13.4%。“十二五”期内实现这一目标具有很大的挑战性,但考虑到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主体地位,具有资源开发、市场容量拓宽、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巨大潜力,考虑到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将为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等积极因素,我们认为通过努力,这一增长目标是有可能实现的。
(2)“十二五”发展目标
结合我省经济、人文、社会、环境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初步提出“十二五”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综合“十一五”的发展态势,根据国务院对福建的要求,“十二五”年均增长速度高位目标应定为13%,2015年GDP可达2.4万亿元。如果考虑“十二五”时期应更加注重结构优化、生态资源保护等因素,这一时期低位目标也应定在11%左右,2015年GDP总量突破2万亿元。
根据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及人口发展趋势测算,2015年我省人均GDP高位目标将达到6万元,低位目标也将突破5万元,按1美元=6.8元人民币的汇率计算,人均GDP高位目标将达到8800美元,低位目标也应突破7000美元,达到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我省一产增加值比重将继续降低,二产、三产增加值比重将继续提高,特别是三产比重。2015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应调整到6.5:50.5:43。我省城镇化水平有望加快推进,2015年城市化率达57%。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R&D占GDP比重逐步提高,2015年达到2.5%。
——人民生活实现新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为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利保证。“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5%,2015年突破36000元,比2008年翻一番,实现倍增;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5%,2015年突破12500元,比2008年翻一番,实现倍增。如果经济总量增长能按高位目标实现,上述7年收入倍增计划完全有可能提前到6年完成。“十二五”期间要尽力遏制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如有可能,应争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略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十二五”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2015年我省年末总人口3875万人。恩格尔系数下降为35%。
——社会事业取得新发展,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谐社会建设明显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6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覆盖面明显扩大。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年均新增60万人,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300万人。2015年专利授权量突破1.2万件。
——资源环境取得新成果,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茅。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森林覆盖率63 %,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继续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单位GDP综合能耗要继续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基数内。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基数内。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值80%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目标值85%以上。
五、“十二五”规划期间福建省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总体布局
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和谐平安、服务全局”的基本态势,合理布局,统筹协调,发挥区域优势,完善整体功能,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推动山海联动,东西贯通,加强与周边地区、中西部地区交流合作,形成海峡西岸整体辐射效应,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紧密对接、联动发展。加强两岸三地联系,促进闽台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闽港、闽澳经济的紧密合作,进一步形成外资密集、内外结合、带动力强的经济区域。依托大型港湾,壮大临港产业集群,推动以港兴城,发展新型港口工业城市;依托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服务周边省份和内陆地区;加快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培育重要经济增长极,促进海峡西岸城市群加快崛起。
(二)主体功能区布局
根据福建省主题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确定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将区域合理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明确每个区域的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开发格局,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尽可能好的发展。
优化开发区域:福州、厦门、泉州等主要城市的市区和较成熟的工业区、开发区必须优化开发,提升品质。城市市区必须在原有建设的基础上,发展软件、创意产业、电子商务等都市型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改善城市生态,创造宜居环境。
重点开发区域:沿海城市和临港工业区以及各主要交通干线附近的城市和产业集中区,重点开发区域要进行大规模工业建设和城镇建设,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未来福建的人口和产业逐渐向重点开发区域聚集。
限制开发区域:占省域面积一半以上的农村乡镇重点发展农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保护生态环境,维系生态系统;同时也要发展与当地资源环境相适应的产业,适度开发矿产资源。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
禁止开发区域:名胜风景区、自然文化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立足于生态保护,不得进行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生态旅游。
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省财政实行不同程度的财政转移支付,以保证这些地区有能力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各主体功能区域,应当用不同标准去衡量各地发展,实行绩效评价;用不同政策去指导各地发展,实行有效的分类指导。
(三)城市群布局
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壮大福州、厦门、泉州中心城市,形成“一带(沿海城镇密集带)、四轴(西部山区发展轴、北部福武发展轴、中部核心发展轴和南部厦龙发展轴)、双极(依托一北一南两大中心职能地区形成的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泉漳大都市区)、多核(多个区域次中心)”的海峡西岸城市群空间结构。形成“一带(沿海产业集聚带)、双区(北部以福州中心城区、长乐空港和江阴港区组合形成的北部现代服务业增长核心区,南部依托‘滨海环湾走廊’,由厦门中心城区、机场新城、泉州中心城区和漳州中心城区组合形成的南部现代服务业增长核心区)、四基地(四大工业基为福州现代制造业基地、莆田临港重化工业基地、泉州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形成三都澳、东山湾两大战略储备地区和闽浙、闽赣浙、闽赣粤、闽粤四大跨省产业发展协调区。
发挥区域次中心城市的作用。积极培育县级市和县城,形成与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新格局。加快发展小城镇,促进人口、产业向城镇聚集。
(四)重点区域布局
做强做大福州省会中心城市,福州市区重点发展信息、软件、动漫、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都市型产业,建立区域性中心商务区,南北两翼的福清、长乐、连江、罗源建设深水港,发展临港的先进制造业,在平潭建设立对台综合试验区,共同构建闽江口都市圈。
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和厦门港的龙头作用,增强先行先试的辐射带动效应,将厦门行政区域、经济特区、台商投资区功能归并,厦门岛内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区域性中心商务区,发展软件、创意产业、服务外包、LED等都市型产业,岛外着重发展先进制造业。
发挥泉州充满活力的创业型城市的支撑作用,增强经济快速发展的拓展效应。以泉港区为核心构建福建石化工业基地,加快泉州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经济较发达的泉州市区、晋江、石狮、南安、惠安产业升级,构建环泉州湾城镇群。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挥泉州名牌企业的品牌效应,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和品牌。
以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的发展壮大闽东北一翼,以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的发展壮大闽西南一翼。
福建中部南平、沙县、三明、永安一线是山区城镇和产业密集区,形成闽中城镇群和产业带,可发挥其对各山区县的集聚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六、福建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上述基本方针和发展目标,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十大支撑体系”,初步提出我省“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大任务。
(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核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1、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推进规模经营,努力保持粮食自给能力不降低;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升级,发展壮大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特色产品;实施农业标准化,发展品牌农业,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壮大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推进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
2、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围绕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集聚发展一批产业集群、产业基地,集中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品牌,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围绕龙头企业、骨干项目和品牌产品,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突出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等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新、研发设计,开发应用新型材料,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品牌创新、品牌经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实施兼并重组联合。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充实消费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外包服务业、金融业、会展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建设连接海峡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依托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交通枢纽和港口资源,完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等物流节点城市和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依托临港工业、产业集群和台资企业集中区,围绕原料供应、半成品和成品仓储配送,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加快保税港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完善保税物流体系,推进闽台两地港区对接,发展保税仓储、贸易采购、配送中转等业务;推进流通业现代化步伐,加快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合理布局社区服务业。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促进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打造滨海蓝色生态、山地绿色生态两大旅游带,构筑闽东北、闽西南、闽西北三大旅游协作区,加快构建大武夷、福建土楼旅游区;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益的旅游精品,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深度开发国内外重点客源市场,打造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4、努力开发海洋产业。坚持陆海开发联动,积极发展海洋科技,推进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海洋新兴产业等加快发展;合理布局发展临港工业,建设以石化、船舶、冶金、电力等为重点的临港工业集中区,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提升海洋渔业,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建立一批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加快渔港建设,积极拓展远洋和深海渔业,鼓励台湾企业在我省沿海设立渔业基地。
(二)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要加大统筹城乡、以城带乡力度,实行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统筹区域发展。
1、加快推进城市群建设。要加快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推动城市联盟,促进城际协作,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加快培育新兴发展区域,形成以港口为依托的重要港湾地区。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六大员”、科技特派员和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健全农村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工作机制。
3、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4、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加快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主动衔接国家有关部委,落实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大扶持力度的政策,特别是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水库库区的扶持政策。
5、推动跨省区域协作。积极推动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与合作,消除区域间生产要素流动障碍,推动合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挥闽浙赣、闽粤赣等跨省区协作组织作用,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海峡西岸城乡和区域合作,积极构建区域城市联盟,促进产业协作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实现城市及区域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三)加快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交通、能源、市政公用、信息网络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围绕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港口群,构筑“三纵六横九环”海峡铁路网、“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加快建设以大型海、空港为依托,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普通公路为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形成内地到福建的便捷交通走廊,使之成为服务两岸交流合作和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
2、建设沿海重要能源基地。要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强化能源保障,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与服务体系。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保障。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利用本省煤炭、水电等资源。充分发挥良好的深水港优势,引进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等省外、国外能源资源。加快宁德、福清核电站建设,抓紧开展核电后备厂址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快电网改造。
3、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道路标准和路网密度,完善城区路网结构,促进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强化公共停车场等设施配套。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和防洪排涝系统建设,促进制水工艺和管网改造,提高供水水质,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发展管道供气,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提高人口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改造。推进农村水、电、通信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构建信息网络体系。开发和整合信息资源,通过信息化延长产业链,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把我省的信息产业做强做大。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促进企业实现生产装备自动化、管理现代化、决策智能化、商务电子化。积极应用信息技术为农业育种、种植、加工、流通等全过程服务,建立和完善各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大力推动服务业信息化建设。统筹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率先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 “三网融合”,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整合现有专业网络,建设全省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5、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成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综合水利枢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水源与供水工程建设,合理规划、适时推进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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