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制度,积极探索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近年来,闵行区坚持公平性和普惠性,完善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形成学前教育阶段“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充分满足了居民对学前教育多元化的需求。
主要做法:
一、优化学前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应对入园高峰。
一是规划开办新园,增加幼儿园园舍资源。合理规划设点布局,严格执行房产开发和教育配套“三同步”政策,高标准落实公建配套。2010年新开9所幼儿园,加上2009年开办的10所幼儿园,两年增加105个班级,可招收近3000名幼儿。
二是挖掘现有潜力,扩大幼儿园办园规模。对按“05标准”建设的园舍进行改建,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利用率,计划扩班63个,可招收1700多名幼儿。同时在资源紧缺的地区,允许公办二级幼儿园适当增加班额。
三是在公办园一时难以全部接纳幼儿的情况下,积极鼓励非营利民办幼儿园接收“小区生”,对民办幼儿园接收规定划片区内的“小区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5000元的标准购买服务,并研究制定根据上述招生“小区生”的比例减免民办园园舍租赁费的办法。
2009学年度闵行区“小区生”共计5082人,占在小区内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幼儿总数的45.3%;2010年该区政府购买服务的“小区生”总数超过6000人。
二、建立户籍低保家庭子女减免管理费接受学前教育制度。
制定了户籍低保家庭子女减免管理费接受学前教育的实施办法,对具有闵行区户籍、在该区幼儿园就读的经民政部门审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减免管理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即可获得资助经费。
据统计,2010学年该区共资助相关对象636名、共计166万元。
三、完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制度。
按照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公办、民办幼儿园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度开办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学龄前儿童看护点。2010年拟定了进一步规范闵行区非上海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实施意见,设置了两大类共8个项目的指标,从居住条件、父母在闵行的工作年限、在闵行缴纳保险的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适龄儿童以家长积分排序,分数高者优先,其余可选择进入民办幼儿园或看护点。同时,疏堵结合,依法取缔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办园点,并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办民办三级幼儿园和看护点。
目前,闵行区共有12所专门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幼儿园,计划年内再开办19所民办三级幼儿园和68个看护点,今后还将在区大型单位租赁房配置建设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配套幼儿园或看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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