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服务业>  正文

明年起摩托车等非法客运最高罚五千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1月25日
  11月24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世博会期间,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查处机动车非法客运的临时性通告目前已转为政府规章。新制定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未取得营业性客运证件的汽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摩托车、各类非机动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三轮非机动车不得加装座位等客运设施。对于违反规定、非法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汽车,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客运的,以及三轮非机动车加装座位等客运设施的,相关执法部门查实后,将分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再次明确对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有违法经营意图的一般收费搭载乘客行为,第一次、第二次被交通行政执法发现时,不予处罚;只有发生三次以上的才予以处罚。对此,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士解释,《规定》强调的“三次以上处罚”,前提是没有确凿证据。在有确凿人证、物证等证据证明其有违法经营意图的,第一次查处也应予以处罚。
  据悉,世博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政府发布了28个临时性通告。经评估,行之有效的临时性通告将大部分转为法规或规章。

来源地址: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5/node4411/u21ai462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