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服务业>  正文

莱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0月11日

莱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随着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社会的头等大事。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对《莱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进行修订,制定《莱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莱芜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市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加强全市土地宏观调控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规划范围包括莱芜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为2246平方公里。

  第一章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为224621.16公顷,其中莱城区面积190688.80公顷,钢城区面积33953.95公顷。农用地148430.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1%,其中耕地68700.33公顷,占30.6%,园地15208.86公顷,占6.8%,林地37102.55公顷,占16.5%,其他农用地27418.97公顷,占12.2%;建设用地32514.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5%,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6857.30公顷,占12.0%,交通用地2011.06公顷,占0.9%,水利设施用地3646.53公顷,占1.6%。未利用地43675.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9.4%,其中未利用土地39019.11公顷,占17.4%,其他土地4656.44公顷,占2.1%。
  农用地以耕地为主。耕地分布存在不均衡现象,莱城区耕地比例大,钢城区小。西部平原耕地所占比例大,方下镇、寨里镇、羊里镇、杨庄镇等乡镇,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都在50%以上;山区乡镇耕地少,茶业口镇、雪野镇、大王庄镇、黄庄镇等山区乡镇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还不到30%。园地构成以果园为主,主要分布于北部山区和东部山区,西南部也有较多分布。林地以有林地为主,主要分布于山地丘陵区。
  全市建设用地空间分布特点比较明显,平原地区人口密集,工业发达,建设用地比例大;山区则相反。
全市未利用地主要以荒草地为主,面积37893.2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86.76%。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东部山区、南部山区等。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综合分析目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市实际,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宏观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市的发展。
  1、从国际环境看。尽管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大量存在,但和平、发展、合作是国际形势的主流,世界经济正走向较快发展轨道,特别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步伐呈加快之势。这为我市积极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实现加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2.从国内环境看。国内政治安定,社会和谐,政府宏观调控更加成熟,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作为世界最大的二元经济体的加速转型、消费结构新一轮升级、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将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中国制造”正从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演进。从我省目前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重心正逐步由东南沿海向北扩展,山东已经成为国内外投资者高度关注的区域。未来五年到2020年,山东处在加速崛起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诸多有利因素将促进山东的发展水平、发展地位实现跃升。特别是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山东制造业强省的建设将对我市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3.从我市情况看。未来五年,我市正处在经济加速发展的黄金阶段、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和应对挑战的重要阶段。
  经济加速发展的黄金阶段。目前,我市正处在跨越人均GDP3000美元关键时期,综合分析基础条件和发展趋势等因素,我们面临着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一是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十五”期间,通过招商引资新建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将在“十一五”期间发挥效益,为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一二四三”工作思路,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英明决策,为“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明确了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三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民营经济迅速膨胀,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四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和谐能力不断提高,为今后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五是市场主体逐渐壮大,经济自主增长和市场自我调控能力不断增强。六是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经济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为我市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一是经济增长方式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我市是以钢铁产业为主的工业城市,克服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应对国内外的激烈竞争,追求更大的比较利益,要求我们必须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走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低消耗、高产出、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二是经济结构将由二元向城乡一体化转型。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落实,城乡融合的步伐快速推进,加之我市正处在世界公认的30%-70%之间的城市化加速时期,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向以市民为主体的社会转变是必然趋势,经济结构也将由二元向一元转变。三是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增强经济活力,必须加快我市经济的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经济管理体制也必将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经济体制将不断完善提高。
  应对挑战的重要阶段。一是当前全国各地呈现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态势,先发展地区的要素聚集优势将更加突出,作为地处鲁中地区尤其是起步较晚的我市来说,面临经济总量与先进地区进一步拉大、人均指标被周边城市赶超的双重压力。同时,“十一五”期间WTO保护期结束,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二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式加工型经济增长模式没有根本改变,经济转型的任务非常繁重。三是经济结构不够合理,产业层次和素质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发展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用地、用水等日趋紧张,资源环境压力较大。五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文化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六是发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平安莱芜”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根据以上分析,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必须增强“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风险和忧患意识,抢抓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节 区域经济战略选择
  未来5到1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的战略机遇期和转型期,针对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对发展战略做出科学的抉择。
  加快实现产业集聚,形成特色产业板块。针对我市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各具特色的现状,必须注重各个区域的历史条件和发展形势,引导特色产业板块协调发展。形成以南部钢铁物流、西部特色农业、北部生态旅游为主导的空间经济格局。
  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稳固一产,发展现代农业,突出特色农业,保障粮食安全体系;提升二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钢铁工业的国内外竞争实力;加速发展三产,开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服务业,增强区域经济活力。
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融入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按照“提升莱城、整合钢城、主辅互应、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形成以莱城为主、钢城为辅的布局形态,积极融入济南都市圈,主动接轨半岛城市群,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注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生态体系。实施生态保护工程,防止区域生态恶化。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第四节 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形势
  我市是山东省土地面积最小的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工业化发展增速给土地资源带来巨大的压力。人多地少,后备资源不足,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土地利用与管理形势严峻。
人口高峰日益逼近,耕地保护任务更加艰巨。全市人口总量预计到2010年达到130万人,2020年达到150万人,逼近人口总量峰值。全市人口密度534人/平方公里,人均占有土地0.18公顷。人均耕地仅0.055公顷,低于全省人均水平。莱芜为全省面积最小的地级市,且地处鲁中山地丘陵区,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较多。必须充分认识全市耕地面临的形势,加强耕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
  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较快,供给压力更加凸现。1996年-2005年,建设用地共增加5572.40公顷,是规划指标的1.4倍,平均每年增加557.24公顷。农村居民点不减反增,到2005年共增加849.70公顷,年均增加84.97公顷。城镇用地以年均369.87公顷的速度增加,根据预测到2010年莱芜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5%,到2020年将达到70%,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必然带来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增长。同时社会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的调整升级,城乡居民对生活、生产、出行的空间需求日益增加,也将进一步加大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全市未来经济发展面临着严重的土地资源制约,解决好土地供需矛盾是保证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
  部分土地资源利用低效,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提高。2005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为73.17万元/公顷,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7倍,但是与青岛、淄博等地相比,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全市农村居民点和个别开发区等建设用地利用低效、粗放,盘活挖潜空间较大。据调查,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高达233.2平方米,严重超过省及控制标准,个别地区“空心村”现象严重。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70%,农村人口将大幅度减少。必须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努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增强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共同责任,注重开源节流,强化生态保护,推进科技创新,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编制和实施《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坚持从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出发,把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保护放在首位,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统筹各业各类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以人为本,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全市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形成。
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合理配置各类用地,构建生态文明宜居城乡环境。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按照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的要求,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规划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莱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统筹各业各类用地需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期内要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坚守耕地红线。全市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68032公顷(1020480亩)和67357公顷(1010355亩)。规划期内,确保61378公顷(920670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空间不断扩展,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年均提高20%,其中“十一五”期间年均提高25%左右。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别控制在1782公顷(26730亩)和5171公顷(77565亩)。
  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农用地面积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未利用地得到合理开发;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乡挂钩。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稳定在148976.97公顷(2234655亩)和148069.97公顷(2221050亩);建设用地总面积分别控制在34115公顷(511725亩)和37216公顷(558240亩);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44.58%调整到2020年的75.55%左右,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55.42%调整到2020年的24.45%左右。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新增工矿废弃地实现全面复垦,后备耕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827公顷(12405亩)和2385公顷(35775亩)。
土地生态建设和保护取得积极的成效。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得到有效控制,土地污染特别是
耕地污染的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明显增强。土地法律建设不断加强,市场机制逐步健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不断完善,土地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节 主要任务
针对当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从全市土地利用现状、人口资源、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各区实际情况出发,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土地管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控制,围绕规划目标的实现,明确以下主要任务:
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统筹安排农用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划定基本农田,实现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加大土地复垦力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
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解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防止无序扩张;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形成城乡协调的用地新格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未利用地和非耕地。
以加强国土综合整治为手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态功能,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基础;积极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为重点的国土综合整治,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加强各类生态保护用地保护力度,探索建立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适应的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以优化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围绕全市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强对不同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调控和引导;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规范土地开发秩序,促进土地利用的区域协调;强化区级土地利用调控,积极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空间管制措施。
以落实共同责任为基础,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落实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政策,健全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全市土地资源保护体系、土地节约利用保障体系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体系,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施。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充分吸取上轮规划的经验不足,本次规划基于珍惜资源、善用资源的理念,探索体现“莱芜特色、符合国策”的技术思路和规划手段,推进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

   
第三章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第一节 “三大板块、四个功能区”总体战略布局
根据市“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形成全市土地利用“三大板块”和“四个功能区”的总体格局。把全市2246平方公里看做一个整体,确定不同的功能区块,推进城乡一体化规划布局;按照“经济区域化、产业集群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战略思路,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和完善贯通城乡的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与城市联网对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按照“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资源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传播”的思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社会管理服务一体化。
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发展北部生态旅游板块;依托农业优势发展中西部姜蒜加工储运板块;依托工业基础优势发展南部钢铁加工物流板块。以三大特色产业半块为主导方向,引导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依托济莱青高速公路的交通优势,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飞地经济”,促进产业向园区发展。重点引导工业向高新区、莱城工业区、钢城开发区集中,农业向西部姜蒜产业区集中,旅游业向雪野旅游区集中。
重点围绕“三大产业板块”和“四个功能区”的用地需求,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向城镇和工业区集中留足空间、创造条件。加强土地宏观控制和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突出区域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有效保护,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国土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节 优化济莱青沿线“一线四区”土地利用结构
围绕济莱青高速雪野、莱城北、高新区和辛庄四个出入口,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带动作用和接轨济南的桥梁作用。突出雪野旅游区、莱城工业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钢城开发区的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发展水平,增强对项目的吸纳和承载力。以中心城市、经济园区、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为龙头,加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规模强大、竞争力强的重点产业聚集区,使其成为产业集聚的优良平台和对外开放的主阵地。
该区的土地利用方针为:坚持“重点加快发展中心城市,积极扶持中心城镇,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的战略思路,逐步构建起以城市、中心镇、农村新社区(中心村)、居民点(基层村)为主体,梯次分明、发展有序的四级城乡空间布局结构。调控建设用地,控制城市蔓延扩张,减少工矿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适当扩大服务业、交通、城市居住、公共设施用地、扩大绿色生态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推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以四大功能区为重点开发建设区域,整合优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支持环保设施建设,形成等级规模合理,交通联系便捷,基本农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的城镇用地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格局。
第三节 加块姜蒜产业区发展
发展姜蒜产业区,是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发挥特色农业优势、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闪光点,也是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着力点,将有力地带动和提升农业乃至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发挥姜蒜产业优势,以莱城姜蒜产业区为重点,加快发展姜蒜加工储运板块,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集品种引育、生产、加工、储运、交易、信息于一体的特色产业集群。按照创建“三辣”基地的发展思路,规划建设精深加工区、生活居住区、市场交易中心和科技研发中心等。规划期内姜蒜产业区用地规模将由2005年的1.08平方公里增加到7.70平方公里,净增加6.62平方公里。
该地区土地利用应注重:保护耕地,加快开发治理中低产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强化农业发展,适当扩大服务于特色农业发展的交通、公共设施用地。立足中西部姜蒜加工储运板块的农副产品优势,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生姜、大蒜、鸡腿葱等优势农产品,使主导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加强土地利用调控和引导,控制镇驻地规模扩张。加大对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
第四节 促进生态旅游区建设
雪野旅游区位于雪野镇,是市委、市政府正在组建的旅游功能新区。规划期内旅游区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大力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成为山高水美、空气清新的山东湖滨休闲度假中心,山水运动、会议疗养基地。规划期内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0.37平方公里增加到2020年的14.66平方公里。
该地区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是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控制区域内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区域内生态建设工程,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促进生态环境的回复与改良,严格禁止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产业工地,引导与区域定位不相宜的产业逐步向区外有序转移。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构建耕地、林草水系、绿带等生态走廊,加强各生态用地的有机联系。
第五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我市土地利用分区的基本格局是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逐渐形成的生产地域分工,根据专题研究划分为北部生态旅游用地区、西部特色农业用地区、中部城镇工矿用地区、东部林果特色用地区、西南农林工矿用地区、南部钢铁物流特色用地区。
一、北部生态旅游用地区
(一)该区包括大王庄镇、雪野镇、茶叶口镇三个镇,土地总面积53709.40公顷,其中包括雪野旅游区。
(二)本区地形复杂,以山地、山间平原为主,土地利用方式以林地为主,制约土地利用的主要因素是山高、坡陡、土地质量差、水利条件不完善、交通较落后,资金投入水平低。
(三)土地利用以林地、耕地、园地综合利用为主,发展立体农业多种经营。适当增加旅游基础设施用地,控制工业用地,增加交通用地比重。
(四)主要措施:
1、突出山水生态旅游主题,积极整合和深度开发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建雪野旅游区,包括房干生态景区和雪野湖景区两大板块,当前重点是雪野湖景区规划,该功能区位于雪野镇东南部,围绕雪野湖向外围建设,发展旅游业。
2、开发未利用地,对未利用地进行大力开发,增加有效耕地,同时对生态敏感地区植树造林,加强水土保持。
3、保护高产田,大力改造中低产田。
4、增强基础设施建设,适当扩大交通用地和水利用地面积,兴修节水型水利设施。
5、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面积,加大复垦整理力度。
二、西部特色农业用地区
(一)该区位于市域西部,牟汶河,嬴汶河两岸,包括寨里镇、杨庄镇、羊里镇和方下镇四个镇,土地总面积27175.31公顷,其中包括莱芜姜蒜产业区。
(二)该区是全市第一产业的基础,是粮食主要产区。土地利用类型以高产耕地为主。
(三)主要措施:
1、以“三辣”等特色农产品为龙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规划新建莱芜姜蒜产业区,该区位于杨庄镇、寨里镇,规划设计为标准化种植示范区,精深加工区,生活居住区,和市场交易中心和科技研发中心。
2、继续以耕地利用为主导方式,严格保护耕地。通过土地整理等手段进一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增加物质技术投入,发展高效农业。同时发展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创建知名品牌。
3、控制居民点用地扩张,加大居民点整理力度,在有条件的地方树立迁村并点示范工程,缩减农村居民点面积,增加高质耕地面积。
4、大力推进城镇工矿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打造以九羊公司、泰山纸业等知名大品牌企业,带动西部经济的发展。
三、中部城镇工矿用地区
(一)该区位于市域中部,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包括口镇、张家洼办事处、凤城办事处和鹏泉办事处一个镇三个办事处,土地总面积31448.49公顷。莱芜经济开发区和莱城工业区是本区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土地利用以耕地为主,其次为居民点工矿用地。
(三)主要措施:
1、建设高投入高产出的工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引导各区工业向本区集中。
2、推进城市化建设。实施莱城区城市建设“东拓西展、南优北进、中部提升”的空间发展战略,突出莱城在莱芜市城市发展的中心地位。
3、稳定耕地面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花生生产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
4、严格控制居民点工矿用地。提高土地利用集约程度,把城镇建设与农村居民点整理紧密结合起来,对农村居民点进行大力整理,实行迁村并点。
四、东部林果特色用地区
(一)该区包括和庄乡、苗山镇与辛庄镇,土地总面积48187.22公顷。
(二)该区地形以山区丘陵为主,是蜜桃、苹果、大枣的主要产区。但自然条件较差,地形复杂,交通条件落后,水利设施不完善,对土地利用有较大的限制。
(三)主要措施:
1、以林地、耕地、园地综合利用为主,林粮园按比例协调发展,多种经营。
2、发展特色园林产品,培育优势品种。
3、适当扩大交通用地面积,改善交通条件。
4、大力开发未利用地。
5、控制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面积。
五、西南农林工矿用地区
(一)该区包括高庄办事处和牛泉镇,土地总面积30163.21公顷。
(二)本区山地面积比例较高,未利用地开发难度大,制约土地利用的主要因素是山高坡陡,土层浅薄,交通、水利条件差,耕地质量低,资金紧缺。
(三)主要措施是:
1、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兴修水利,发展交通,改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
2、充分利用梯田堰边,扩大园地面积,并更新品种,改造旧园;加大荒山开发力度,推广耐旱树种,大力发展种植业。
3、以莱城为依托,发展菜市场工业园,打造城市菜篮子工程。
4、充分利用山区资源,提高林果生产能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5、以现有工业为依托,继续发展采掘业和电力产业。
六、南部钢铁物流特色用地区
(一)该区位于莱芜市南部,包括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颜庄镇、黄庄镇和里辛镇,土地总面积33949.34公顷。是莱芜副中心城区和钢城经济开发区所在地。
(二)土地利用以工业和林果业为主。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林果业生产,创建蜜桃生产品牌。
2、工业用地适当集中,继续建设钢铁深加工为主导产业的钢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到2010年总面积达到700公顷,2020年总面积达到1398公顷。
3、依托高速公路出口和雄厚的钢铁工业基础,推进工业贸易市场建设,加快发展钢铁物流产业。

   
第四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中心城区概述
一、中心城区范围
莱芜市中心城区是指莱芜市政府驻地城区的城市用地范围,主要是莱城区城区、高新区及外围区域,东至博莱高速—磁莱铁路,西至规划莱城大道,南至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北至规划北外环路,包括凤城街道办事处、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高庄街道办事处、鹏泉街道办事处、方下镇部分村、辛庄镇的部分村,规划土地面积11392.80公顷。
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农用地面积5159.2公顷,占45.3%;建设用地面积5494.3 公顷,占48.2%;未利用地面积 739.2公顷,占6.5 %。如表2所示。
农用地中以耕地为主。耕地面积3667.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1.1%;园地243.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7%;林地233.9公顷,占4.5%;其它农用地1015.0公顷,占19.7%。
建设用地以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主。居民点及工矿用地5127.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3.3%;交通用地305.6公顷,占5.6%;水利设施用地61.5公顷,占1.1%。
未利用地面积739.2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122.2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6.5%;其他土地617.0公顷,占83.5%。
三、城市用地规模
中心城区现状城市用地面积3461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城市总规模分别达到5100公顷和6614公顷。2006—2010年中心城区需要新增城市用地1064公顷,2006—2020年新增城市用地2047公顷。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农用地由2005年的5159.2公顷调整到3368.2公顷,减少1791公顷。其中,耕地减少1545.83公顷,园地减少132.33公顷,林地减少111.76公顷,其他农用地302.16公顷,农用地减少主要为城市规模的扩张占用。
二、建设用地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5494.30公顷。规划期内,城市用地由3461公顷增加到6614公顷。其中新增2047(2143.91)公顷,占用农村居民点376.67公顷,占用其他建设用地647.99公顷。农村居民点由792.61公顷减少到415.94公顷。
三、未利用地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的未利用地逐步得到开发利用,除河流外,未利用地共减少51.83公顷,主要为荒草地和滩涂两种地类。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实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
1、用地条件分析
中心城区未来向北发展受到济莱青高速公路和莱城电厂的制约,不宜跨越发展;向南则受到牟汶河的空间阻隔,目前仅有跨河大桥3座,另外南部受到采煤塌陷区的限制,城市也不宜向南扩张;向东莱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东部已形成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适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但是开发区以东由博莱高速公路限制,发展空间受限。向西由于规划莱城大道的修建将使西部的基础设施条件大大改善,发展工业产业条件逐步完善,也可作为莱芜市未来发展的主要供地区域,但是莱城大道以西,采矿塌陷地分布较为广泛,不适于城市建设。
2、实施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
土地利用控制重点是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确定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安排,划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扩展边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扩展边界以内,防止无序扩张。
根据莱芜市实际情况,扩展边界由计划指标区(省厅下达指标)和置换指标区(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获取,用于城镇建设的指标)两部分组成。具体边界为东至博莱高速-磁莱铁路,西至规划莱城大道,南至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北至规划北外环路,规划土地面积113.93平方公里。
二、严格控制城市用地总规模,防止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
按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各项建设用地,加强城市用地总量控制。到2010年城市用地总规模达到5100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6614公顷。
三、加快建设用地挖潜利用
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城中村改造,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合理利用未利用地和非耕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挖潜利用,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四、引导建设用地内部调整
合理调整城市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适用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民生用地。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重点保障与地区环境资源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主要依靠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来实现。
五、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用地
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确保城市本身发展所需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的用地,如高新区、泰钢工业园等。
第五章 加强农用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占用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把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作为各级各部门确定发展定位及制订相关规划的前提,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对各项建设用地选址的引导,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缓解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827公顷(12405亩)和2385公顷(35775亩)以内。
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凡不符合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耕计划自行退耕的,按计划逐步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合理进行农用地结构调整。规划期内保持耕地面积基本稳定,逐步扩大林地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园地。农业结构调整中不得降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结构调整必须在种植业内部进行,在不改变耕地用途和利用非耕地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并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
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农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以农产品为龙头,培植带动“三辣”、大棚蔬菜、林果种植、畜牧养殖四大农业主导产业。突出花椒、黄金桃、寒露蜜桃、生姜、大蒜、鸡腿葱、黑猪、黑鸡、黑山羊、黑耳长毛兔等特色农业的产业化集中发展,促进农业用地的集约利用。
积极复垦灾毁耕地。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灾毁耕地的标准,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垦,确因损毁严重、短期内无法复耕的,也要加强整治利用。
第二节 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各区要认真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并将占补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区,要限期补充耕地数量的缺口。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严格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加强对补充耕地质量等级的评定和检查,在保证耕地占补数量平衡的前提下,对补充耕地的质量低于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耕地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鼓励建设占用耕地的表土剥离再利用,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将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配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积极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土地整理资金要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实施区域倾斜。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经济可行、优先农业利用的原则编制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补充耕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未利用地集中分布的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
第三节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与质量建设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面积指标划定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61378公顷(920670亩)。参照农用地分等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经济激励机制,调动保护的积极性。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因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并及时补划基本农田,补划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已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以及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速生丰产林等建设的要逐步恢复其基本农田功能。
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大对基本农田的投入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规划期内,通过加大投入,增强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使农田的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较大提高,成为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第四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困地制宜发展园地。优化各类园地结构,重点发展优质果园,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建设优质果产品基地。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荒坡地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2006-2010年园地面积增加177公顷(2655亩),达到15386公顷(230790亩),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到15402公顷(231030亩)。
严格保护林地。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征用国家重点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建设,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提高现有林地利用效率。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加强畜禽养殖用地调查与规划,鼓励和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积极引导新建畜禽场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发展畜禽养殖。

   
第六章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把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强化管理手段。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不断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第一节 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总量控制。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34115公顷(511725亩);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37216公顷(558240亩)。规划期末全市建设用地总量必须控制在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年均增长由"十五"期间的557.24公顷(8358.6亩)降至313.4公顷(4701亩),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主要依靠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来实现。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划定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注重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定额控制。到201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622公顷(414330亩),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5922公顷(238830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81平方米左右;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880公顷(433200万亩),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1817.99公顷(327270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76平方米左右,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加强建设用地时序控制。各区要根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分阶段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强规划协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点做好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近期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第二节 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2006~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782公顷(26730亩),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5171公顷(77565亩)。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从严从紧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矿山、军事等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必须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审核开发区用地,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扩区、升级。努力提升开发区集约化建设水平,重点引进占地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同时,要努力提高现有企业用地聚集度。
加大城镇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在盘活存量土地上下功夫。鼓励城镇现有建设用地的深度利用,加强对城镇内低效用地和零星分散土地的收购、归并、调整、互换和前期开发,按规划调整用途,增加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存量建设用地整合与重新配置。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有效盘活城市存量用地。加快处置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城区的土地必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区工业疏解、扩散的指向,挖潜调整,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城市土地的级差效益,盘活存量土地,腾出区位较好的土地发展以金融、贸易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加快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按照推动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的要求,逐步形成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各类各业用地要达到合理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和效能。加强城市土地综合整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类废弃地再利用,大力推进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提高城镇土地再利用率。规范建设用地置换,促进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高建设用地整体利用效率。
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促进城镇和谐发展。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切实保障民生用地。
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合理制定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发展用地,重点保障与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促进地区产业链的形成。鼓励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产业升级。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
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利用好现有土地资源,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合理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通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方式,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缩小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划定适当规模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置换区域;鼓励城镇土地立体利用,充分开发地上地下空间,适度提高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容积率。

  第三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大力开展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整理,促进农村居民点用迁并,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规划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缩减3119.87公顷,到2020年缩减7757.87公顷。
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存在的超标准用地问题。新建住宅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规划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第四节 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优先保障油气、煤炭、电力、铁路、公路、水利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能源等用地面积为6493公顷(97395亩),比2005年增加721公顷(10815亩);到2020年,交通、水利、能源用地面积为8336公顷(125040亩),比2005年增加2564公顷(38460亩)(见附表10) 。
保障能源产业用地。按照积极发展电力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电力产业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到2020年安排电力用地面积152.00公顷。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到2020年安排交通用地面积1210.00公顷。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强水利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论证,优先保障具有全市和区域战略意义的重点水利设施用地。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保障以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农村水利设施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到2020年安排水力用地面积540.00公顷。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用地管理。按照我市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政策,支持矿业经济区建设,加大采矿用地监督和管理力度;按照地质勘查规划的要求,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勘查临时用地,支持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的实施。

  第五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实行城乡建设用地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各区要按照分解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展边界,将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内,尤其是应根据城市建设用地现状、人均用地标准、城市人口增长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明确中心城市主城区用地规模和范围,严格加以控制,规定管理责任、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
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农用地转用,要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完善备案制度,强化跟踪监管;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农用地转用,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提高土地规划许可条件,严格土地审批程序,强化项目选址和用地论证,确保科学选址与合理用地。
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等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新建项目要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尽量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占或少占耕地。
创新空间管制的引导手段,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全市人口分布、经济产业布局和国土开发格局,加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区域的土地利用调控,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要大力推进优化开发区土地利用转型,积极培育重点开发区的人口及经济集聚能力,切实保障限制开发区土地在全市生态安全中所发挥的基础屏障作用,严格禁止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土地的开发建设。
第六节 加强各区土地利用调控
根据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参照各区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确定各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与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面积等预期性指标(详见附表l—8),强化各区土地利用调控责任。
《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区,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区要在《规划》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下,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市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行政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搞好市级与区级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和用地政策上的相互衔接,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格局。
 
第七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严格控制对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荒草地、滩涂等未利用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保持在75%以上。特别要加强城镇内公园、湖面、绿地等生态用地保护,严禁建设占用。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支持生态公益保护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困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搞好居民点、农田、林地、草地、河湖水系等用地的协调配置,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土地生态空间格局。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的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城乡统筹、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第二节 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遵循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程度及其空间格局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的损害,发挥土地利用的最佳生态环境效益,为构建生态屏障、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提高全市生态安全水平奠定基础。
完善土地生态保护政策。增加土地生态保护扶持力度,建立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和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系统为目标,协调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农用地规模。把耕地作为生态保护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产和生态双重功能。将建设用地和土地非生态建设开发的规模控制在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范围内,控制非农建设土地开发强度,限制建设用地比重,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形成良好的宜居生态环境。重视未利用地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控制未利用土地的过度开发。
大力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在生态环境有重大缺陷和生态敏感区域,有针对性地安排生态建设工程用地,促进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与重建。通过开展土地复垦、优先安排生态建设和移民搬迁用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治理。
积极防治土地污染。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限制、减少形成污染源的工业活动用地,预防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中,将污染源与生活、农业生产用地进行适当隔离。农业生产活动减少面源土地污染,积极调整农用地布局,避免重度污染的土地继续用于粮食生产。采取积极措施治理已污染土地,逐步提高土地自净能力。
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在逐步消化历史旧账的同时,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加强和改进复垦的生物技术和系统工程、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综合治理。
第三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本着“环境无污染、少污染、低污染,土地利用节约化、集约化、高产出,生态不破坏、多恢复、重建设,使土地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利用和良性循环,使环境和生态美好,为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条件”的思路,创建我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工业土地利用模式。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生态工业模式,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土地利用集约、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全市循环经济型工业体系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与生态建设的首要任务。
农业土地利用模式。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农业良性循环和资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农林复合型生态农业模式。进行林粮间作、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果粮间作等方式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在重要生态和自然保护区内适当采用多种经营及产销结合的土地利用模式,结合实际开展科学合理的生态旅游,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当地居民生活。
服务业土地利用模式。优化现代物流-商贸-餐饮-娱乐等产业体系结构。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现代物流、商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推进餐饮娱乐业产生的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立大型回收、租赁企业,控制过度包装。实现生产消费过程中的物质和能源减量化,实现产品和服务再利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
第四节 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
快速城镇化地区,要遏制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扩张,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功能。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大力发展城郊农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控制污染企业用地。
平原农业地区,要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农田林网。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鼓励城镇集群和产业集聚。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
山地丘陵地区,要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活动,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因地制宜加强植被建设,稳步推进陡坡耕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以小流域为单元,积极防治水土流失。建立山区立体复合型土地利用模式,充分利用缓坡土地开展多种经营,促进山区特色产业发展。
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地区,要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重点支持能源矿产及关系国计民生矿产资源开发用地,禁止向严重污染环境的开发项目提供用地。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复垦的监管,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强化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
 
第八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按照困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原则,积极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证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总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任务
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农用地和耕地数量,确保耕地面积不少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减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得到有效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年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
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具体任务是:2006-2020年为保证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2385公顷(35775亩),其中到2010年补充耕地827公顷(12405亩)。
农村居民点整理。按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办法,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规划期内需整理减少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967公顷,近期整理减少2463公顷。
农用地整理。通过农用地整理,规划期内增加430公顷耕地,其中近期增加150公顷,农用地整理不再增加园地和林地。
全市共有荒草地37893.20公顷,是以耕地开发的18946公顷,规划期内安排共开发5225.36公顷,其中近期开发3057.59公顷。其中增加耕地1485公顷,近期增加583公顷;开发为园地193.14公顷,其中近期开发177.14公顷;开发为林地2764.45公顷,其中近期开发1997.45公顷。开发为其他用地782.77公顷。
规划期内通过建设用地复垦增加耕地470公顷,近期增加94公顷,土地复垦主要增加耕地,不再增加园地和林地。
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措施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各级自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健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体系。要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在全市选择一批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项目,重点扶持,变分散投入为集中投入,变零星开发为规模开发。
建立健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体系。依据《规划》科学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逐步建立市、县、乡(镇)三级目标明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相互衔接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体系,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原则,各级政府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多元投融资渠道。政府投资优先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优先用于粮食主产区的项目。
 
第九章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和实施,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强化规划意识,规范规划审批。规划一经批准,不能擅自修改,修改规划必须按规定的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实施用途管制,建立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制度。严格按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各级政府部门要按土地用途管制原则,依法加强管理。
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产业集中。合理布局工业园区,鼓励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正确处理好保障、集约、管理三者的关系,努力提高工业用地的集约化程度,提高投资密度和土地产出效益。严格用途管制,严防假借项目圈地,闲置浪费资源。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一户只能有一处住宅基地的原则,建新必须拆旧,退宅还耕,集约利用土地。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落实占补平衡。必须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法定义务,采取市域内资源互补、市场化运作办法,有偿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同时需要加大技术资金的投入力度,培植土肥,提高土地的生产力,达到耕地质量的同步平衡。
实施经营土地战略,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经营土地,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是经营城市的核心和关键。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市场化运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最大限度的激活土地资本的潜力。经营性用地要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产业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要实现投资密度和产业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系统的整体功能,把经营土地和规划、保护、开发、利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经营中保护,在保护中经营,实现土地资源和土地资本的双促进。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规划实施监控水平。抓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强化规划和计划动态管理,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提高依法办事质量和效率,实现土地管理现代化。
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莱芜建设。为加强莱芜市生态景观的建设,使各生态景观区进行有机的链接,形成连续的生态景观,构建稳定安全的生态体系,应结合莱城、钢城之间的山地丘陵地带及采空区布置大面积生态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