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十一五”期间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及时应对各种因素导致的粮食不安全情况,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遵义市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建设规划。
一、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遵义市粮食应急预案》下达后,全市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全市建立了粮油价格监测网络,粮油价格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部分县(市)制定了“粮食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向上级争取扶持性补助资金组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网点;加强市(县)级储备粮食管理,确保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从总体上看,全市粮食应急体系初步建立,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正在平稳推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个别单位领导对粮食应急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和准确,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以及应急物资的保障能力不适应新形势应急情况的需要,有待进一步充实和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影响粮食不安全的因素将会增多,粮食不安全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将会增大。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有效控制和减少粮食应急事件及其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和人民群众,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粮食应急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粮食应急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全市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实施“三新一强”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小康目标,构建和谐遵义做出积极贡献。
(二)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先进适用,标准规范;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三)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14个县、区(市)以及相关单位衔接配套、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粮食应急预案体系;落实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制,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加强粮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粮食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粮食应急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粮食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大力提高粮食应急事件预警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应对处理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根据《遵义市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市)制定和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并制定预案的“贯彻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推进粮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同时,加强对粮食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粮食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要根据《遵义市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及应对各种粮食应急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明确粮食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各级粮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要认真履行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加强粮食应急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粮食应急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三)加强粮食应急事件应对能力建设
1、积极推进粮食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积极推进粮食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粮食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2、加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粮食扶持性补助资金,在各县、区(市)组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确保在粮食供应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3、加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确定军粮供应站、国有粮食购销网点、大型零售商店、连锁超市等粮食销售点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在粮食供应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承担应急粮食的供应任务。
4、加强应急粮源的管理工作。市、县级储备粮食是应对粮食应急事件的重要物资。在“十一五”期间,争取市、县两级储备粮食规模达到8万吨(目前为6.4万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所属企业切实做好储备粮食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大力推行科学储粮技术,确保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在粮食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
(四)切实做好粮食应急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开展粮食应急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粮食应急隐患的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的隐患情况,建立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对可能引发粮食应急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和消除。要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防、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尽量化解可能导致粮食应急事件的风险隐患,减少粮食应急事件的发生。
2、加强市场粮情监测和预测预警工作。以市粮食局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14个县、区(市)的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点包括:各县、区(市)粮食局,主要粮油批发市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粮油供应网点,城乡主要集贸市场等。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市场粮情监测和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粮油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及时掌握粮食应急事件的苗头信息和发展动向,准确预警可能发生的粮食应急事件。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分析、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全力做好粮食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粮食应急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粮食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依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和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粮食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与总结工作,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稳定灾区社会秩序。
4、加强粮食应急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粮食应急事件进行善后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要加强粮食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粮食应急事件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粮食应急事件的统计信息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制度。要研究建立粮食应急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粮食应急事件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五)切实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实行粮食应急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粮食局长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深入一线,加强组织指挥,不断增强处置粮食应急事件的能力。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实行粮食应急管理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要向上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本地开展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