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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自治州林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25/2010 20:37:00

  前言:
  克孜勒苏自治州具有得天独厚发展林果业的自然条件,特别是气候优势,热量较为丰富,光照充足,气候干旱,这些自然优势为我州形成了木纳格葡萄、无花果、巴仁杏等地方特色林果品种,造就了阿图什市木纳格葡萄1995年获全国农产品博览会金奖,2000年获昆明世界博览会金奖。国家林业局2001年命名阿克陶县为“巴仁杏之乡”。是成为我州农业经济的优势产业,是我州最具冲击力、最具占领区内外市场潜力的重点战略产品之一。同时林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和农业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突出,成为农村支柱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州林果业生产发展很快。特别是1998年全州实现农田林网化、阿图什市和阿克陶县实现平原绿化后,及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狠抓林果业建设,将阿图什市和阿克陶县列为经济林商品基地县(市),林果业建设迎来了第一次大好机遇。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0年自治州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加大林果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林果业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合理调整树种和品种结构,不断提高果品质量作为林业发展思路。退耕还林、“三北”四期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在我州的顺利实施,又迎来了第二次大好机遇。阿图什市和阿克陶县把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四期工程与生态环境建设、林果业发展、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区域性布局、规模化生产的要求,突出一县一品或几乡一品,2002年全州已突破林果业20万亩大关。2003年,自治区南疆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之后,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把自治州的林果业要建设成为农村支柱产业,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组织措施、科技措施、管理措施、市场措施和政策措施。从而自治州的林果业建设迎来了第三次战略机遇。各县(市)做到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化、生产进一步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抚育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正确处理种植业、林果业和畜牧业的关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州林果业定植面积已达到40万亩规模。其中木纳格葡萄10万亩,杏28万亩,无花果、石榴等2万亩。挂果面积15万亩,2005年产鲜果6万吨,其中葡萄4.28万吨,杏1.3万吨,其他0.42万吨。2005年林果业年产值10800万元,其中木纳格葡萄7679万元,杏2600万元,其它果类521万元。全州林果业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比例达12%,林果业收入占农民年收入的比例达17%,农牧民人均收入中林果业收入达251元,其中阿图什市人均收入1622元中林果业收入达362.9元,占人均收入的22%,木纳格葡萄主产乡(镇)人均产值达1000余元。阿克陶县人均收入1336元中林果业收入达145元,占人均收入的12%。巴仁乡果业在农民人均收入中达600余元。目前林果业已成为主产乡(镇)农民收入增长中的新的亮点和支柱产业。
  一、林果业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立足主产区,积极发展现代林果业和林果经济,提升林果业整体水平,加快特色林果业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变,优化布局,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努力实现林果业由扩张种植规模向提高品质和效益转变;由分散的基地建设向形成优势特色产品产业带转变,由生产初级产品向加工增值、开拓市场转变;以推动林果业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努力构筑龙头企业带动、标准化生产、品牌支撑、产加销相结合的高效林果业产业体系;以促进林果业可持续发展为着力点,努力提高林果业基地建设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力争到2015年,把我州建成南疆重要木纳格葡萄、制干杏等特色林果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使林果业成为我州农村经济支柱产业,为农民持续增收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0年,全州特色林果面积稳定在40万亩,其中阿图什市稳定在17万亩,阿克陶县稳定在20万亩,乌恰县和阿合奇县各1.5万亩。全州果品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果品贮藏保鲜达到50%(仅限于木纳格葡萄),加工率达到30%,果品加工产品产值达到3亿万元以上,林果业布局进一步合理,结构进一步优化,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林果业在农民人均收入中的比重达25%,主产乡(镇)达35%;到2015年,优质果品产量达到25万吨,果品贮藏保鲜达到60%(仅限于木纳格葡萄)以上,加工率达到40%以上,林果业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主产乡(镇)达到45%以上,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特色林果业产业体系。
  二、林果业生产布局
  (一)调整优化的战略重点
重点建设我州阿图什市和阿克陶县两县市为特色林果业基地县(市)。遵循林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利用好独特的气候资源,发展特色林果业。按照适地适树、突出重点、规模发展的原则,突出木纳格葡萄,巴仁杏等地方(特色)优势树种,适度发展核桃、无花果、石榴、桃、酸梅、红枣等传统树种,促进优势主导树种向适宜区集中。阿图什市要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整合资源,重点建设木纳格葡萄为主的林果基地,适度发展杏、无花果、石榴等树种。阿克陶县重点建设杏(巴仁杏)为主的林果基地,适度发展核桃、桃、红枣、酸梅等树种。乌恰和阿合奇两个县适度发展以杏为主的反季节果树。适应市场、消费和加工需要,合理配置干鲜果品比例、早中晚熟果品比例、鲜食与加工品种比例,实现品种资源的优势互补。
  (二)强化特色林果产品产业带竞争能力
围绕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生产区集中,加快培育有竞争能力的优势产业带。
  1、阿图什市:
  (1)布谷孜河流域优质木纳格葡萄产业带(包括松它克乡、阿扎克乡、314国道沿线以及滴灌葡萄基地、阿湖部分村组)木纳格葡萄面积达到12万亩,无花果、石榴等面积要达到2万亩。
  (2)阿图什市恰河下游、布河上游制干杏为主的林果产业带(包括上阿图什乡2万亩、阿湖乡1万亩)优质制干杏面积要达3万亩。
  2、阿克陶县:
盖孜河、库山河下游阿克陶县平原农区以制干杏(巴仁杏)为主的林果产业带(包括巴仁乡、玉麦乡、皮拉力乡、加马特力克乡、阿克陶镇等乡镇)优质制干杏面积要达到18万亩。另外发展核桃、酸梅、桃、红枣等2万亩。
  3、乌恰县完成反季节杏1.5万亩,阿合奇县完成反季节杏1万亩、沙棘(小浆果)0.5万亩。
到2010年全州优质林果面积稳定在40万亩,有效株数2200万株,贮藏保鲜率达到50%(仅限于木纳格葡萄),加工率达到30%以上,其中木纳格葡萄面积12万亩,有效株数1332万株;贮藏保鲜率达到50%以上;优质制干杏面积21万亩,有效株数504万株,反季节杏2.5万亩,有效株数70万株,精细包装和加工率达到45%以上;无花果面积1万亩,有效株数33万株;石榴面积1万亩,有效株数83万株;核桃面积0.5万亩,有效株数9.5万株;桃面积0.5万亩,有效株数16.5万株;酸梅面积0.5万亩,有效株数14万株;红枣面积0.5万亩,有效株数55万株,沙棘(小浆果)面积0.5万亩,有效株数83万株。在产品开发上,重点发展贮藏保鲜,制干杏脯制酱等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产品。在阿图什市木纳格葡萄主产区,重点发展现代化气调库,建设和改造机制恒温库、自然通风库等,促进鲜果产品增值增效。在阿克陶县制干杏主产区重点发展自然制干、加工制脯、制酱精细包装等,促进制干杏品牌产品,增值增效。
  三、林果业发展主要措施
  (一)加快建设优质苗木繁育基地
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路子,采取灵活的机制建设优质苗木繁育基地,加快提高苗木产业化程度。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优势特色林果产品产业带建设,重点抓好优质苗圃和采穗圃建设。现有苗圃要加快调整优化品种结构,突出发展特色林果苗木,增加科技含量,杜绝实生苗出圃。国有苗圃要适应林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坚持高标准建设,发挥好在良种繁育、选育、示范、推广中的作用。切实解决好采穗圃总量不足的问题,围绕优势树种,加大优良品种选育力度,力争两年内阿图什、阿克陶等主产县市都有一个面积 500亩的高标准采穗圃。立足自繁自育,建立品种基因库、种植资源汇集圃。鼓励多种经济成分采取多种形式,从事苗木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和搞活种苗市场,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化苗木繁育和供应体系。
  (二)抓好低产劣质果园改造
充分挖掘潜力把低产劣质果园的改造、完善、提高作为基地建设的一个重点,纳入总体规划,加快推进。要运用新技术、新的生产方式,对传统果园进行调整更新,采用优良品种,加快嫁接改造、推广、配方施肥、节水灌、果实套袋和无公害生产为重点的标准化栽培模式,提高单产和品质,彻底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粗放经营模式,提升果园的集约化经营水平。要创新建设机制,采取市场引导、组织推动、技术服务、资金扶持等措施,调动果农的积极性,力争用3至5年时间,全面完成现有低产劣质果园的改造。
  (三)大力推进林果业标准化生产
按照林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产业化、劳动者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促进基地建设上水平、上档次。加快制定木纳格葡萄和制干杏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坚决杜绝定植实生苗,避免出现新的低产果园。木纳格葡萄、制干杏等主要特色林果产品要全面普及标准化生产,提高果品的内在品质、外观质量、食品安全水平和商品率。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林果产品基地建设规模,到2010年,完成主产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的环评认证,使木纳格葡萄、制干杏等主要树种全部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50%的林果基地建设绿色果品生产基地。适度发展设施林果基地,增加反季节果品产量,满足市场需求。
  (四)加快引进一批龙头企业
要把林果产品加工业纳入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推动。强化政府服务意识、社会诚实意识、宽松的政策环境意识、加大对林业果业加工营销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为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立足我州丰富的土地资源、林果资源优势,广泛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特色林果产品开发,力争3至5年时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加工营销企业。乡镇企业要积极参与林果产品加工营销工业。加强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管理模式、营销策略和经营理念,提升我州林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引导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林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业和市场营销,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效益、有市场潜力的加工企业群体,延长产业链,形成林果产业集群优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等主产区要广泛发动果农,采用简单有效的传统加工和储藏保鲜技术,搞果品转化,促进千家万户果农增收。
  (五)实施林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
对现有产品实施品牌战略,统一标识,提高品牌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发展精品林果,提升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水平。积极开展木纳格葡萄、制干杏原产地域保护认证,加大保护力度。从优势特色产品入手,加快木纳格葡萄、制干杏等林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州县两级林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林果生产、加工、分级、包装销售全过程质量监控,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境,努力打造名牌产品,凭借名牌优势,占领国内外市场。各级政府要优化环境,创造条件,支持培育品牌;扶持和鼓励利用各种媒体和现代手段,加大对林果产品的广告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积极培育壮大市场营销主体
林果产品的销售要立足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要强化营销网络建设,在大中城市设立营销窗口,开展直销、代理经营,主动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和推介会,扩大产品销售和市场影响。自治州要在区内外开展经常性的林果产品展销贸易洽谈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吸引更多投资。加强林果产供销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搞好产销衔接,规避市场风险。采取积极的外贸政策,支持各类营销主体大力开拓国外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七)大力扶持发展流通中介组织
积极扶持种植大户和有销售经验的农村能人从事林果产品营销,建立营销组织。对果品营销成绩显著的农民、购销大户和流通中介组织,当地政府要给予奖励。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建立农村林果专业合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自产自销政策,大力支持果农、农民经纪人、林果专业协会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从事林果营销。城市管理部门要贯彻“以城带乡”方针,理清取消歧视性规定,积极营造便农、惠农、优农的环境,支持果农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直接进入当地城镇和大中城市销售自产的林果产品及加工产品,工商、城建、市政等部门要减免相关收费。
  (八)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健全林果业科技服务体系,全面开展科技培训工作
要把常规林果技术的普及和现代林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点上示范和面上覆盖结合起来,重点围绕提高品质和效益,加快推广优质良种苗木繁育、整形修枝、配方施肥、节水灌溉、有害生物防治、贮藏保鲜、精深加工、分级包装等技术。各主产区要建立一批林果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扶持一批示范村、示范户,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推广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走出一条适合林果业发展要求的科技服务新路子。有关林业、园艺技术推广部门要调整科技力量,注重技术推广,把科技服务成效和技术职称评聘结合起来,鼓励科技人员带资金、带项目到基层开展林果业技术推广,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咨询、技术承包和有偿服务。继续支持科技人员特别是基层林业技术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创办林果科技示范基地、吸引各方面科技力量特别是林业科研部门,开展科技创新,参与林果种植与精深加工技术推广,加快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林果业科技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林果科技推广机构建设,稳定基层推广队伍,整合林业和园艺技术推广机构,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各级林业部门高度重视林果技能培训工作,要围绕林果业生产的关键技术环节,着眼于建立长效培训机制,采取行政措施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办法,大规模、大范围开展实用、实效、通俗易懂的林果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从2006年开始,力争3年内完成3万户果农的技能培训和1万人农民技术员培训任务。要广泛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特色林果业发展劳动者技能培训工程建设。经过几年努力,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等林果主产区每县(市)有一名林果高级技术人员,每千亩林果基地有一名中级技术人员,每百亩林果基地有一名初级技术人员,村村都有农民技术员,户户都有技术明白人,形成一支稳定的林果技术队伍,形成技术核心,以县为单位长期组织开展专业技术服务活动。
  (九)实行优惠的林果业发展用地、用水政策 
结合我州实际,进一步放活土地政策,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稳定现有果林地,做好确权发证工作。鼓励利用荒山荒地发展林果业,土地使用权稳定50年不变,允许依法继承和转让,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建议州政府的出台。农民及其他林果经营者在自己拥有使用权的果林地内修建看护设施,简易的果品贮藏、加工和晾晒设施,不破坏果林耕作层的,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免缴建设用地相关费用的政策。林果加工、贮藏保险、市场建设项目等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可以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加快推进自治区工业化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06]65号)办理),自治区又出台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减免土地租金,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减免、缓缴土地出让金,或先交后退,建议水利部门按照自治区的政策,林果基地建设配套水利设施要纳入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要保障林果用水,水费按农作物用水标准收取。
  (十)进一步加强对林果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特色林果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发展林果业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加快建设特色林果业产业体系作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全力推动,力争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工作责任制,对在林果生产、经营和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自治州安排成立林果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林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林业主管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林果基地建设规划、指导林果业生产、管理、加工、销售等方面工作,阿图什市和阿克陶县等主产区各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林果业发展,自治州林业主管部门是林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农业、农机、乡镇企业等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林果业发展的要求,总结经验,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林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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