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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十一五”规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20/2010 20:51:00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就业、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 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顺利完成这一历史时期赋予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重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一、“十五”期间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我州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园满完成。

  (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

  就业工作完成了计划安置就业体制向市场调节就业体制的转变,建立健全了州、县、乡劳动力市场及就业服务体系。全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服务到位的劳动力市场投入运行,良好的劳动力市场运作机制形成。“十五”期间,全州为 2.6 万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政策优惠 1432.71 万元,社会保险补贴 1617.66 万元, 4828 名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顺利实现并轨。就业服务手段得到强化,全州 128 个乡镇都已全部按“六个到位”的要求建立了劳动保障所, 47 个街道社区增设了一至二名劳动保障专管员。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开发就业岗位 70562 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53519 个,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38119 人,特困群体就业 8238 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 16179 人,培训后实现就业 9222 人,培训就业率为 57% 。全州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37.56 万人次 , 其中,劳务输出 9.95 万人次,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27.61 万人次,国际劳务输出 1611 人,实现劳务收入 15.04 亿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7.32 %,每年人均增收 136.7 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0% 以内,低于全省 1.5 个百分点,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 3.0% 的指标,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更加规范。 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 100% 并做到按时足额。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新突破,到 2005 年全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 96372 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 185417 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达到 109700 人,参加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人数达 41070 人,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人数达 37070 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达 271000 人。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地税五险统一征收和收支二条线管理,基金征缴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规模达到 3.958 亿元。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已经启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突破,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达 100 %。

  企业年金制度准备实施,多层次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已基本形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城镇职工,参保率达 97% 以上,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工伤保险推行了定点医院医疗办法,控制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的不合理支出,《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推动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制化。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切实保障了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流产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 

  (三)人力资源培训稳步发展,职业资格证持证率不断上升。 州技工学校继 2000 年被省政府批准为“云南省重点技工学校”后, 2003 年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 2005 年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云南省楚雄高级技工学校”。“十五”期间我州为全省技工学校共输送技工生源 6060 人,州技工学校招生数量达到 3909 人, 2005 年州技工学校招生数量突破 1500 人,在校生达 3180 人,是办学规模 1200 人的 265% 。技校毕业生全面实现推荐就业,就业率达到 95 %以上。遵循“面向市场,扩大范围,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的原则,围绕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特别是技能人才的需要,在楚雄卫校、昆明理工大楚雄应用技术学院和楚雄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增设职业鉴定所,使我州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趋于完善。全州职业技能鉴定所达 13 家,职业技能培训站达 19 家,“十五”期间累计培训 38860 人,比“九五”增长 364 %,鉴定发证 33471 人,其中初级工 10299 人,中级工 17842 人,高级工 4801 人,技师取证 527 人,高级技师 2 人。全州专业门类全、师资强、设施良、管理优的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

  二、“十一五”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面临的问题

  (一)城镇劳动力供给持续增加,就业岗位有限,供求矛盾日趋尖锐。 我州人口多,就业压力大,城镇就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要与劳动力总量过大之间的矛盾。到“十五”期末,城镇新增劳动力约 1.6 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约 2.7 万人,需要安排就业人员约 4.3 万人。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城镇将新增劳动力约 3.3 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约 1.25 万人,需安排就业人员约 4.55 万人。按 GDP 每年增长 11 %测算,每年约新增加就业岗位 0.44 万人,“十五”期间累计增加就业岗位约 2.2 万人,动态缺口岗位约 2.35 万个,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就业形势严峻。

  (二)劳动者素质不适应发展需求,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文化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富余人员下岗失业,同时一部分新增劳动力由于知识技能单一,一时难以适应就业岗位的需要,而一些新兴产业、行业的逐步兴起,又需要补充素质较高且具备一定技能的劳动力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仍然很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难度增大。

  (三)社会保障支付压力越来越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来自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等多方面的影响,老年人口的增加,必然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直接带来基金的巨大压力。在退休人员逐年递增的情况下,我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已从 2000 年的 1800 万元增加到 2005 年的 8500 万元。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规模每年以 5000 多万元的速度增加,目前已达 4.56 亿元。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差距日益拉大,一些困难企业和特殊群体由于缴费困难参加不了医疗保险或欠缴社会保险费,影响社会稳定。

  (四)社会保险欠费严重。 由于有的参保企业经济效益不好,以及当地财政困难造成单位资金困难而欠缴社会保险。全州“十五”期间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 4468.25 万元,与“九五”累计欠费 3100 万元相比欠费增加 1368.25 万元。其中:养老保险欠费 2680 万元;医疗保险欠费 1411 万元;失业保险欠费 174.25 万元;工伤保险欠费 122 万元;生育保险欠费 81 万元。社会保险欠费给社会保险支付造成很大压力,同时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保险的健康发展。

  (五)人力资源素质不高,高技能人才短缺。 劳动者技能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培训运行机制还需完善,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数量少、技能水平低,与发展经济,提高产业竞争力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全州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员有 4.6 万人,持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 23299 人,占技术工人总数的 51% ,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 22829 人 . 占技术工人总数的 49% 。其中持证人员中初级工 9582 名,占 41.1 %;中级工 8968 名,占 38.4 %;高级工 4449 名,占 19 %;技师 300 名,占 1.28 %;高级技师 2 名,占 0.009 %。呈现出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比例较低 , 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初、中级技术工人比例相对较高的特点。同时,一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后,忽视职工培训工作,自身的职工培训主体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导致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不能更多更快地培养出来,技能人才培养与生产发展的 需求有差距,形成了人力资源供大于求、高素质人才供不应求的双向失衡局面。一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费不足、规模有限、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等困难。

  三、“十一五”期间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方向,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完善制度,强化基础,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确立扩大就业优先的目标,不断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建立健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范围,从制度上保证各类群体之间和地区之间社保关系合理衔接,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和职业转换。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人力资源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素质,将人力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1 、城镇就业再就业。 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不断完善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扩大就业容量,保持就业稳定增长,使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到“十一五”期末,全州努力收集和开发就业岗位 13.3 万个,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8.52 万人,其中:促进和帮助 6.43 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重点帮助 2.5 万名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其中的“ 4050 ”人员 0.7 万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 %以内。

  2 、就业再就业培训。 通过就业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把促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需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创业能力。以适应职业变化为目标,强化技能培训为主线,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培训经费为保障,帮助更多劳动者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输出转移就业。全州计划对 6.5 万名城镇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 90% ,培训后就业再就业率达 60% 以上,其中对 2000 人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 80% 以上,创业成功率达 50% 以上。

  3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的领导,完善州、县、乡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56.6 万人次,其中:劳务输出 19.81 万(国外 0.53 万人,国内 19.28 万人次)人次,外出打工 36.77 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 22 亿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9.3 %,每年人均增收 206.6 元。开展劳务输出前培训 37.9 万人次,占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 67% 。

  4 、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实施楚雄州电子政务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整合各险种数据资源,统一联网建设,实现全州劳动保障电子政务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州、县、乡三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引导,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使各级劳动保障平台成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渠道。

  5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在全州基本建立起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系比较健全,便于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保险关系可接续。到 2010 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 10.8 万人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 19.5 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 13.5 万人以上,企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5 万人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增加 5 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达 100 %。

  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欠费追缴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非公有制企业、有条件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按照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平衡过渡的要求完善城镇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改进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以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方为重点,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群体,积极稳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6 、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充分发挥社会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人力资源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加快我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人力资源培训 45 万人,新增培训鉴定技术等级工人 48400 人,其中:初级工 16640 人,中级工 24850 人,高级工 6260 人,技师 650 人。高级工等级以上培训鉴定按每年 10 %增长,到 2010 年达到 60 %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 6900 人。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楚雄高级技校培训基地的作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结合培养制度,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注重我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对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要求,有重点地在电力、烟草、制药、矿产冶金、服务业等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实施五年六千高技能人才(包括高级工、技师和其他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岗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我州经济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我州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初、中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

  7 、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 依托楚雄高级技校和有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站,建设 1-2 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 2010 年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 个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 个。其中,楚雄高级技校于 2005 启动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继续开办高级技工班,积极开展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并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升等级培训工作。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依托楚雄高级技校建设农民工培训基地,积极争取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组织实施的,在全国选择 100 所基础好、后劲足、社会认度高的技工学校,运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给予重点扶持,建设“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州财政给予部分还贷或贴息支持。争取楚雄高级技校 2010 年前晋升为技师学院,办学规模 2006 年达到 3000 人、 2008 年达到 4000 人、 2010 年达到 5000 人(包括农民工培训在内的各种培训),成为我省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的重要基地和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把楚雄高级技校建设成为云南省有特色、高质量的一流职业学校。

  8 、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的宣传、检查、监督力度。 在 110 个就业准入工种中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确保“十一五”末期持证率达到 60 %。强化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效率,营造证书在全社会的知名度、认可度,使之成为与国际接轨、通行有效、社会公民信赖、广泛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四、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政策措施

  (一)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努力开辟就业门路。 继续保持我州 GDP 的增长速度,积极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经济实体;积极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继续发展劳服企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

  (二)完善和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重点关注困难群体就业。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好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扶持、收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信贷以及就业服务等项政策,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鼓励企业内部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解决和关注困难地区、困难行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中的“ 4050 ”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针对他们的特殊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以及政策咨询、再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关系续接等,对他们再就业提供特殊的再就业援助。  

  (三)统筹城乡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确立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狠抓输出输入双向对接,发挥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政策的效应,以有组织输出带动多元化输出,推进劳务输出工作在规模、质量上有一个更大的发展。一是要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取消各种限制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加强信息服务和职业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二是要逐步实现由州内转移就业向州外、境外转移就业的转变;三是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城市就业的同时,要通过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乡镇企业等,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小城镇就地、就近就业。

  (四)强化人力资源培训,提高劳动动者就业能力。 针对劳动力综合素质不高、劳动技能不强的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计划,实施新生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一是充分利用社会各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新成长劳动力包括大中专以及初、高中毕业生,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实现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调节就业压力的双重目标;三是鼓励企业加强在职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特别是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能力,以适应技术进步的要求增强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减少下岗失业的机率。

  (五)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功能建设。 加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功能建设,完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软硬件设施的配置,实现州、县、乡镇、社区信息资源共享的格局。在城区和县、乡镇建立更加完善的综合性劳动保障服务窗口,面向广大求职者提供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荐培训、社会保障、维权等多项内容的“一站式”服务,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为进入社区(乡镇)的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六)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社会保险转移、衔接办法,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在全州范围内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通过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到 2010 年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有效分解老龄化的风险压力。积极探索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载体,实施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全面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下,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内逐步实施单病种包干结算办法,通过探索多种保障方式,不断完善基本保障制度、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逐步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建立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调整工伤待遇水平的机制,扩展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促进作用,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七)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机制。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 GDP 的比重,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重点落实各级财政对养老金收支缺口以及做实个人帐户的补助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通过国有资产转让等方式,筹措社会保障基金。

  (八)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保基金运营和监管机制。 在确保基金会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和完善个人帐户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规范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和支出,健全多方监管的组织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全程监督和非现场监督,严防社会保障基金的挤占、挪用,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营。

  (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 普遍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及专项检查 , 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为重点 , 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 重点检查建筑、餐饮等行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 监督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做好劳动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增加执法监察人员,改善监察工作条件。

  (十)加快楚雄高级技工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按照“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方针,结合实际调整专业设置,使学校开设的专业更加适应市场需要,同时强化品牌专业意识,把学校常设的机电等骨干专业做精、做好、做强,成为在行业内公认、深受企业欢迎的品牌专业。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步伐,改革教学方法,拓宽学生知识面,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吃苦精神、创新精神的培养,为社会输送具有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十一)强化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制度,构筑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之间的“立交桥”。 鼓励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经过学历教育获取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证书;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过技能教育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面向市场,以“订单式”挑选有就业愿望的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技术学校学习培训,毕业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

  (十二)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培养技能人才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在各自行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群众性技术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培训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

  企业要增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认识,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应结合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采取与楚雄高级技校和其他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才。

  企业应把高技能人才用在技术岗位上,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企业聘用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可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职称的待遇水平,享受相应待遇。高级技工学校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可参照大专毕业生的待遇水平给予相应待遇

  十三)全面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制,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引导企业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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