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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19/2010 10:59:00

  一、编制依据及规划内容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3、《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4、《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6、《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7、《中共丽江地委丽江地区行署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8、《云南省“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

  9、《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龙县“十一五”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0、玉龙县“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有关文件

  (二)规划范围和内容

  玉龙县“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范围分为: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规划两大部分;具体内容包括:前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状况;“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目标任务;规划原则;保障措施;结束语六个部分。

  (三)规划期限

  1、“十一五”规划期限:2006年至2010年共5年。

  到201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20446人以内,出生率控制在11.22‰以内,计划生育率上升到9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2‰以内。

  3、中长期规划期限:2011年至2020年共10年。

  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34860人以内,出生率控制在8.2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2 ‰以内;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出生婴儿缺陷有较大幅度下降;人口素质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实现玉龙人口再生产的良性循环。

  二、“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状况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概述

  玉龙县辖黄山、白沙、拉市、太安、九河、石鼓、龙蟠、石头、黎明、巨甸、鲁甸、塔城、鸣音、大具、宝山、奉科,有16个乡(镇),100个村(居)民委员会;全县到2005年底总人口为208617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7333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3.2 %;人口密度33人\每平方公里;全县2005年出生人口为1777人,出生率8.52‰;自然增长人数374人,自然增长率1.79‰;全县已婚育龄妇女41397人,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37844人,综合节育率91.50%;计划生育率92.97%;

  全县2001年到2004年的四年间自然增长2738人,平均每年增长548人;出生率从2001年的10.16‰下降到2005年的8.52‰,平均每年下降0.3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从2001年的3.46‰下降到2005年的1.79‰,平均每年下降0.3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从2001年的85.48 %上升到2005年的92.97%,平均每年上升1.5个百分点。

  (二)“十五”取得的实效

  2001年至2005年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5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08617人,比“十五”计划的23万人减少2.1万人。

  从2004年6月1日起在全县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农业人口家庭放弃二孩生育的逐年增加,到“十五”末(2005年底)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08617人,比“十五”规划少增长2.1万人。

  (三)“十五”期间少增长2.1万人,产生的社会效益

  “十五”期间,全县少增长2.1万人,为玉龙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并为全县的“十一五”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玉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少增长2.1万人,使GDP总量增加。按人均800美元的“基本小康标准”计算,少出生2.1万人就相当于少需要1.33亿元的GDP总量,为我县基本实现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少增长2.1万人,可为家庭节约教育成本4.83亿元。按国家统一的测算标准,以人均终身2.3万元的教育成本计算,可为家庭节约教育支出费4.83亿元。

  ——少增长2.1万人,可为国家节约物资技术装备费5.25亿元。按国家统一的测算标准,以人均2.5万元的物资技术装备费计算,可为国家节约物资技术装备费5.25亿元。

  ——少增长2.1万人,可节约耕地1.68万亩。按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8亩耕地的警戒线计算,可节省耕地1.68万亩。

  ——少增长2.1万人,可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按出生人口中的90%为农业人口计算,少出生1.89万的农业人口;按出生人口中的70%在贫困地区计算,相当于少出生了1.3万的贫困人口,为从源头上堵住贫困人口的增长,缓解“三农”问题,调整城乡结构做出了极积贡献。

  ——少增长1.89万农业人口,可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按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68元计算,少出生1.89万农业人口,相当于提高了22.76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

  (四)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因素

  目前,虽然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玉龙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本世纪上半叶我县和全国一样将迎来劳动年龄人口、总人口及老年人口三大高峰;人口基数大,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出生人口中贫困人口所占比例大;人口整体素质不高;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之间矛盾依然突出;人口流动与迁移无序;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贫困人口脱贫困难等问题,将对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并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1、人口基数大,出生人口多,人均占有耕地逐年减少

  2005年我县总人口已达到208617万人,出生率为8.52‰。2005年全县出生1777人,平均每个月出生148人,平均每天出生5人。我县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1980年为2.09亩,2000年为1.56亩,2004年为1.67亩,由于人口总数逐年增加,不可再生资源的土地人均占有逐年减少。

  2、出生人口中贫困人口所占比例大

  在每年出生的总人口中,约90.5%的出生在农村;约74.37%的出生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由于出生人口的90.5%分布在农村,约74.37%的分布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因而严重影响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加大了扶贫开发工作的难度。

  3、人口整体素质不高

  一是由于人口基数大,增长快,总体受教育程度低。据“五普”资料,全县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0年,低于全国7.1年平均水平。二是残疾人比例高。2004年全县共有1.47万残疾人口,占总人口的7%,高于全省6.16%的水平。

  4、人口安全问题面临诸多隐患

  一是出生婴儿性别比呈持续上升趋势。出生婴儿性别比;1980年是97.82,1990年是107.3, 2000年是110.37,2005年上升到115;二是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使人们的健康受到威胁。三是快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养老保险的负担。四是:就业人口持续增加,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五是流动人口失序,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六是贫困人口脱贫困难。

  三、“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玉龙县“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为主线;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为全县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玉龙县到2010年末,全县人口总数控制在220446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2‰以内,低于全省(6‰)平均水平;平均每年预计自然增长925人。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逐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初步建立起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十一五”人口发展和2020年远景目标

  1、到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已控制在208617人,出生率控制在8.52‰;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79‰;计划生育率上升到92.97%。

  2、到2010年末,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20446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2‰以下,低于全省(6‰)平均水平;出生率控制在11.22‰以下,(详见附表一)计划生育率上升到96%。

  3、到2020年末,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34860人以内,出生率控制在8.2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2‰以内。

  4、到2050年,实现人口数量适宜,人口结构合理,人口素质较高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四)做好四项建设

  1、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350万元)

  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分硬件系统、软件应用系统、网络系统和人员培训四部分进行。

  (1)硬件系统建设。硬件系统建设按网络设备、PC计算机和其他外围辅助设备来分类。各级具体任务分解如下:A、需要上级建设任务:完成市级中心机房硬件设备,外围硬件设备建设;调整补充部分核心设备以适应国家和省计划生育专网以及政务网的发展要求;做到100%的岗位使用PC计算机。B、县级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县级联网设备要求,总体达到100%以上的岗位使用PC计算机。

  (2)应用软件系统建设:按育龄妇女个案信息管理系统、政务信息管理系统、计划生育事业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 

  (3)网络系统建设:A、需要上级支持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完成省、市、区县三级联网、互通和完成全国计划生育广域网在完成市级建设任务,为县级提供方便。B、县级:完成与省、市、区(县)、乡(镇)四级联网、互通和完成全国计划生育广域网本级建设任务。

  (4)人员培训: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2、服务网络建设

  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设置和服务,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求,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行政管理、服务机构和群众组织“三位一体”互联、互动、互补的形式建设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县级流动人口管理所和县级服务站建设、因地制宜建设3个中心乡(镇)服务站、进一步完善5个一般乡(镇)服务所,新建8个一般乡(镇)服务所。

  (1)总体规划时间:2006年至2010年,共5年;

  (2)县级流动人口管理所1个和县级服务站建设:县级流动人口管理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计划投资85万元。(不含土地征用费,设施配套费);县级服务站建设——办公楼、技术服务楼和教室,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计划投资321万元(不含土地征用费,设施配套费)。  

  (3)乡(镇)中心服务3个所:2006—2010年完成全县3个中心服务所建设,即石鼓、鸣音、九河3个所。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投资175.42万元;设备费60万元,总投资235.42万元。

  (4)完善一般乡(镇)服务所5个:到2010年完成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改造工作,每个服务所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00平方米,投资100万元(不含设施配套费)。

  (5)新建8个一般乡(镇)服务所:到2010年完成8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新建工作,每个服务所建筑面积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投资736万元,设备费合计140万元,总投资876万元。

  3、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组织三支队伍互联、互助、互动,进而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每年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培训资金50万元。

  4、基层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组织的作用。基层协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基层协会要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程序,按照“四个坚持”的要求做好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工作,并逐步成为推动村(居)民自治骨干力量,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万元。

  (五)实施四大工程

  1、控制人口数量工程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违法生育,特别是控制违法多生育。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生育特别是违法多生育者从严处罚;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新机制,综合协调各种社会力量,有效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需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资金:120万元。

  (2)“十一五”期间进一步落实《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和国家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实施“幸福母亲”工程和少生快富工程;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优质服务;落实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优待政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逐年提高农业人口一孩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县农业人口领证人数历年累计可达到5000户家庭,相当于少出生5000人口;“十一五”末全县农业人口累计领证家庭可望达到3000户,因此,需总投入农业人口“一次性奖励金”和“奖学金”配套经费350万元。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程

  在今后的五年内我们要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

  要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区分不同对象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为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指导;面向已婚育龄人群(已婚待孕妇)推广使用“福施福”;向广大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孕育妇女提供“叶酸”,预防胎儿出生缺陷;开展婚前培训工作;广泛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与卫生部门合作对广大育龄群众及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患者进行宣传教育。

  硬件及设备需求: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婚育学校和教学点;为广大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宣传、培训、服务;建立乡、村两级出生缺陷观测点,按有关规定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努力构建县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项目经费:120万元(设备费97万元,培训费20万元,数据处理:3万元);项目成果:提高已婚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婴儿明显减少。

  3、治理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工程

  出生婴儿性别比上升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县出生婴儿性别比已逐年偏离正常值,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攀升的措施:建立相关机制,坚决禁止利用现代医学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历打击溺、弃女婴的不法行为;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以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为动力,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在群众中树立男女平等的生育观,营造全社会关心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项目:进一步完善关爱女孩行动项目工作,在全县范围推行;项目资金:70万元

  4、推广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程 

  加大对全县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力度,在全县宾馆、酒店、旅馆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加大对艾滋病预防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艾滋病的意识。项目资金:90万元。

  四、规划原则

  玉龙县“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主要遵循:依法规划的原则,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和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能力建设;坚持综合治理,扩大国际合作;体现人在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为人民群众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构建适宜合理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五、保障措施

  玉龙县“十五”期间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均有明显下降,计划生育率有明显提高。这是长期以来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广泛宣传晚婚晚育、鼓励少生优生和近年实施奖励扶助政策的结果。但是,离低生育水平仍有一定的差距,原因是人口基数大,出生人口多;今后五年仍然面临较大的人口压力。因此,“十一五”期间乃至未来更长的时间内,要使生育水平得到有效降低,并使之适应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今后五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不动摇”和“四个到位”:即坚持稳定现行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不动摇。各级政府对人口问题的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

  (一)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完善“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

  “十一五”期间继续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问题摆到首要位置,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时,实行人口与经济发展统盘考虑,综合决策。坚持发展经济与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手抓,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把当地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和辖区内人口计生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拨重用、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科学的人口发展考核评估体系

  在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层层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考核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协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做好加快建立健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方法。利用年度的绩效考核和事业发展中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发挥绩效评估和中期评估对人口发展事业的导向性作用。

  (三)加大对人口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力度,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县级财政承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和“奖优免补”配套经费及时按比例配额到位,切实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不被延误。农村税费改革后,县核定的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数应逐年增加。要保证社会抚养费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全部用于人口计划生育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由于社会抚养费减少,县财政要逐年增加对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要逐步探索建立人口计生公益基金,积极倡导实施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事业。

  (四)切实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落实好对育龄人群特别是流动人口育龄人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政策。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程序和质量标准,做好生殖健康服务,降低非意愿妊娠,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

  计划生育药具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物质保障。将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之中,继续坚持把避孕药具作为政府提供给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

  (五)继续坚持宣传教育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宣传教育在计划生育中的主导地位。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纳入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各级宣传、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作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以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为动力;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拓展宣传教育内容,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生育文化知识需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

  1、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力度。通过建立相关法规严禁非医学需要的B超、染色体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严厉打击溺婴、弃婴,特别是溺弃女婴对象,开展贫困母亲帮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有效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攀升。

  2、应对老龄化问题,倡导建立计划生育“老龄协会”。随着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享受养老保险的人数会进一步扩大。

  (七)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五”期间,要以项目方式的理念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争取物质和技术支持。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人口计生工作的了解,增进相互信任与友谊。通过实施项目的示范作用,辐射和带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八)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现居住地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全县流动人口基础台帐,实行定期报表制度;应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对流出人口办证、流入人口查证进行严格管理;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

  
结 束 语

  未来五年是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上升趋势,就业人口增长,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到来,流动人口失序,贫困人口脱贫困难,艾滋病等其它疾病滋生蔓延相互叠加给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艰巨的任务及巨大的压力。但是,未来五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地位不会变;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方略不会变;全面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的宗旨不会变。因此,在今后的五年中降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出生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要求会更高,任务会更艰巨。为了推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宣教开路,利益导向,政策推动,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我们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按程序办事,高质量把好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玉龙县“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事业,为实现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玉龙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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