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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9月5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海岛和谐社会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建立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室)等社会救助网络建设,完善以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临时救助为补充,社会互助和优惠政策相融合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低保标准确定更加科学,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建立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20%的,全部纳入分层分类救助范围,并逐步向收入在低保标准140%的家庭实施救助。

  2、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逐步完善对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人群的医疗救助、助学救助、住房救助等救助政策。积极探索贫困群体医疗救助新举措,建立完善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对考入大学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的助学救助、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等救助长效机制,各项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规范管理,救助水平逐年提高。

  3、强化救灾分级管理体系,建立灾情信息和健全救灾工作网络,深化并完善灾害救助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救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救灾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援制度,建立县级自然灾害紧急避灾中心和乡镇自然灾害避灾点,灾民救助准确、及时、到位,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4、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广泛开展社会互助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范。提高县级综合性社会福利院服务质量,完善乡镇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形成县级社会福利院、乡镇规范化敬老院为主体的社会福利设施,并采取集中供养形式,切实为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孤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到2010年,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福利床位数为13张,敬老院床位数达到160张,并形成规范的操作规程。

  5、加大社会救助管理力度,规范对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人群的救助,加大社会救助站的投入,逐步完善县级社会救助站建设。

  6、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建立乡镇慈善分会、社区慈善工作服务站(点),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慈善工作网络。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不断壮大慈善基金,继续开展各类慈善救助活动。

  (二)全面巩固和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

  1、继续高举爱国拥军旗帜,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县成果,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巩固和发展以乡镇为依托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努力推进拥军优属社会化。

  2、提升双拥氛围,全面完成双拥公园和双拥陈列室建设,加强双拥阵地建设,广泛进行双拥宣传,强化全民拥军和国防意识。

  3、建立抚恤补助制度,完善优待金财政统拨有关办法,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为主的增长机制,落实优抚对象应享有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的三难问题,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

  4、改革退伍士兵安置办法,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方式,建立和完善退伍安置基金,积极倡导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金的安置政策。

  5、加强革命烈士陵园的保养,完成革命烈士陈列室建设和资料收集,成为全县群众特别是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管理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规,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切实加强渔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民主选举,认真解决选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村(社)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充实内涵,提高村务公开层次,探索创新民主监督新的载体和有效形式。

  2、不断完善渔农村新社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群众自愿、尊重民意,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四个原则,创新渔农村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强化就业援助、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等为民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渔农村社区管委会与村民委员会(村级经济合作社)的职能定位,促进基层组织职能转变,提高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

  3、健全城镇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体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区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按照“权随责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注重培育“共驻、共管、共建、共享”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区理念,不断扩大社区服务内容,有效提供各项较全面的社区服务。

  4、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机制,做到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四)不断提高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水平

  1、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文明节约办丧事,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在全县各单位中积极倡议丧事简办,并加大对殡葬法规的宣传。菜园本岛火化区内火化率继续保持在100%;加快外岛乡镇的殡葬改革步伐,积极扩大遗体火化区,到2010年,力争构成本岛(包括黄龙)、西部洋山、东部嵊山、枸杞三大块殡葬网络建设,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95%以上;加快生态墓区建设步伐,完成泗礁本岛和洋山陵塔建设,并投入使用;其他外岛乡镇逐步推行骨灰纪念堂葬法,到2007年,泗礁本岛停止各种墓穴建设,到2010年,除花鸟、壁下、绿华岛外,全县无各种墓穴建设。加大山头白化整治力度,对于开发、建设需要搬迁的坟墓一律按规定实施骨骸火化和存放,分阶段、分区域地进行青山白化整治工作,力争青山白化达到明显改善。

  2、贯彻落实《婚姻法》和《收养法》,严格依法办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改善婚姻登记机关设施条件,规范办公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依法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收养登记工作健康有序,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

  3、探索新形势下区划管理新格局、地名管理新途径。以我县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建设为目标,加强行政区划的调研,科学编制全县行政区划调整规划;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重点,加强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地名设置覆盖全县各社区和渔农村。建立地名标志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地名设标工作成果;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服务的原则,编制地名规划,建立数字民政,逐步形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内容丰富、使用便捷、优质高效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

  (五)积极发展老龄事业

  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要求,深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加快老年重点计划项目的实施,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养老模式,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主要方式,积极创建居家养老所需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为老服务保障体系,以社区老龄“3587”工程为依托,推动呼叫、上门服务、志愿者等各种为老服务。积极增添老年人活动设施,继续开展乡镇老年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各社区均有老年活动中心(室),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三、保障条件

  1、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效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有关制度,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不断增强民政业务的透明度。

  2、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把各项民政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财政收入、支出增长同步,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民政事业费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应增长,形成并巩固财政性资金在民政工作中的主渠道地位。

  3、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在全县范围内的保护扶持民政社会保障事业的优惠政策。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选择适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民政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相关项目,集中力量予以实现。较大范围的使用民政业务软件,实现民政信息公开和快捷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4、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健全县、乡(镇)、社区(村)三级组织网络。加强民政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注重干部的培养、培训和引进工作,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全面提升民政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县、乡(镇)专职民政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大专以上达到95%,努力建设成一支政治硬、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预防职务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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