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服务业>  正文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强区建设与“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05/2010 14:28:00

  “十五”是我区卫生事业不断改革创新、发展壮大的五年。全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渔村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成绩显著,人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强区建设与“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区”的战略目标,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为目标,以农渔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建立起符合定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持续、协调发展的卫生体系,为“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构建海岛和谐社会、打造海洋历史文化名城”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⒈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充分体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综合性和全方位性,协调卫生服务的各个领域,统筹兼顾各类卫生资源的增量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制定适宜的总体规划目标和各项具体指标,实现供需平衡。
  ⒉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按照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就医、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对全区卫生服务体系进行全面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渔村卫生、中医药和社区卫生建设,大力发展疾病控制和预防 保健工作。
  ⒊坚持全行业管理原则。着眼全局,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格局,对本区域内各种隶属关系的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全行业管理。
  ⒋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引入市场机制时,必须严格遵循高强部长“三个不能变”原则,即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变,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变,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坚持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增加卫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依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⒌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的社会公益事业,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
  二、主要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现代卫生服务体系,人均卫生资源、卫生设施标准、技术发展程度,队伍结构层次、经费保障程度、国民健康指标等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基本普及城乡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障制度;全区农渔村公共卫生项目达标率达到90%;构建起以全科医生为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具体目标
  ⒈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9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0万和15‰以下;危害人群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⒉卫生公平与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全区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农渔村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渔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农渔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
  ⒊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全区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和每千人床位数分别为3.5、2.4和4.4;每千城乡居民拥有0.75名以上的社区医生,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90%。
  ⒋居民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是以“卫生强区”建设为统领,以“六大工程”为抓手,加快发展全区卫生事业。
  (一)全面实施“农渔民健康工程”
  坚持以农渔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切实推进农渔村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实施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渔民健康体检制度,提高农渔民抗疾病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农渔民健康水平。
  ⒈切实推进农渔村公共卫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农渔村卫生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以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农渔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责任,特别是要落实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公共卫生人员的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调整布局和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农渔村公共卫生网络。通过政府购买和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实施农渔村公共卫生工作项目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扎实开展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的方法,使农渔村公共卫生的项目管理能取得实效,使农渔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⒉稳步推进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完善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同步增长的动态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水平。争取参合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达到25%以上,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参合农渔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加强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与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渔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机结合,合理拉开乡镇、区及区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合理分流病人,探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办法,引导农渔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使有限基金发挥更大作用,扩大农渔民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进一步加强农医办规范化建设,加强资金规范化监管,努力提高农渔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质量。按照《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加强审核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农渔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报销的程序。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结报医疗费用。进一步完善农渔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的公开制度,管好、用好合作基金,加强监管,保证资金安全。
  ⒊认真做好农渔民健康体检工作。按照《浙江省农民健康体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渔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对参加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的农渔民,由政府负责提供2年1次的免费体检。加强领导,发挥乡镇政府、社区(村)在协调、组织农渔民健康体检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农渔民积极主动参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组织做好体检的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参合农渔民体检率达到70%以上,提高体检质量,并建立健康档案。要结合“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区级医疗机构指导帮助开展体检工作。同时加强健康券的管理,防止专项资金的流失。 
  (二)积极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以及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五大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发现、报告率和现场处置率达100%,原因查明率85%以上,农渔村卫生监督执法率达99%以上。
  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按照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要求,建立区、乡(镇)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建立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咨询。制订和完善各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现场快速处置能力。加强以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人员为主的应急反应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反应演练、培训。建立和完善应急储备制度,不断提高药品器械的应急供应保障水平。
  ⒉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职责明确、协同配合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机制,加大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和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力度,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流行。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得到遏制;全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措施覆盖面100%。加快区疾控中心和部分重点乡镇公共卫生大楼建设,区级医院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计划任务书》,认真承担起公共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以健全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恢复成立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全区妇幼保健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和规范产科建设,做好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遗传咨询、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听力筛查工作。产前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80%和90%。基本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模式,使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享有与户籍地人口同等的保健服务。继续做好“母婴健康工程”。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免费婚前保健服务,改善婚前医学检查现状。
  ⒊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渔村卫生监督体系,以区卫生监督所为主体,加强农渔村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把卫生监督网络延伸到农渔村,设立金塘、白泉、双桥、城郊等四个监督分所,配备适当数量的卫生监督员,人事和财务纳入区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执行区卫生监督所下达的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农渔村食品市场及学校食堂的监管,强化农渔村集体聚餐卫生管理,预防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重点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净化医疗市场。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实行集中处置,防止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继续抓好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卫生执法行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稽查制度。加大血液安全管理,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⒋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体系。以市急救中心为依托,区属各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急救科室(队伍)建设,完善医疗救治方案,进一步完善区医疗救治网络。在区级医院内设置单独或相对单独的感染性疾病科和病区,乡镇卫生院设感染性疾病门诊,达到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可疑烈性传染病的隔离观察能力。加强和规范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建设。以自愿无偿献血为主,全区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加强血液质量管理,确保用血安全。提高成份输血和科学用血的水平。
  ⒌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网络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整合和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网络和社会信息网络,建立连接省、市,覆盖区、乡镇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络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争2009年达标。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继续抓好卫生村、卫生镇创建活动,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千万农民饮水工程”相结合,加大农渔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农渔村自来水及卫生厕所普及率,改善农渔村居民的劳动和生活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地方病,保障农渔民健康。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实行定期发布疾病预测公告、市民健康年度报告制度,倡导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 %以上。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建成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与经济社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海岛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90%以上的居民出行20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均每千居民拥有0.75名以上的社区责任医生,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主要慢性病管理率分别达到80%。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
  ⒈加快构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城乡统筹,制订完善《舟山市定海区社区卫生布局规划(2008-2010年)》。原则上农渔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区按3-10万人为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按照社区居民出行20分钟可到达的要求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按照社区为基础设立),全区规划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75个,并实现中心和站的一体化管理,形成一个覆盖所有人口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同时要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公益性质和功能定位,增进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纵向业务指导与合作,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加大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渔村服务满规定期限的制度。通过各种有效的合作形式,增强卫生服务公平性,减小居民健康水平的区域间差异,逐步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落实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服务对象的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档案管理、医疗保健、健康咨询、重点疾病防治、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的康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等基本卫生服务。
  ⒊认真落实社区责任医生制度。要建好社区责任医生队伍,按辖区人口,城市每1500-2000、农渔村每1000-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社区责任医生,社区责任医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和公共卫生医生通过竞聘上岗产生,不足部分在乡村医生当中通过竞聘上岗产生,今后逐步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替代,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适量社区责任护士。同时不断完善社区责任医生的工作职责及考核、奖惩措施,逐步提高待遇,稳定基层卫生队伍,树立社区责任医生进家庭服务品牌。
  ⒋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改革。要建立“按需聘人、竞聘上岗、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机制;建立科学的分配机制,分配与工作绩效挂钩;要加快推行中心和站的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中心对站的管理考核机制,保证中心对其所辖的服务站实行人员、业务、财务、分配、药品、标识等六个方面的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承担社区卫生工作责任,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专项经费,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设备更新、房屋租用、改造等提供经费补助。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规划时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区政府每年安排经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完善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四)大力实施“科教兴卫”
  通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医学学历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训等途径,以学科建设、科技项目带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以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基层适用人才培养,使我区卫生科技实力和人才队伍与建设卫生强区、实现卫生现代化相适应。
  ⒈加强卫生技术队伍建设。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高标准培养人才,高层次引进人才,高效能使用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出一批在区域内有名望的专家型人才。加强与医学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与联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区直属卫生单位要积极争取培养和引进高学历人才。进一步加强卫技人员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全科医学教育等,实施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山海协作工程和“城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渔村工程”,设立面向农渔村的专项培训经费,多层面、多途径的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技术人员的全科医学知识的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农渔村卫技人员的业务素质。
  ⒉建立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科研投入,着力卫生科技创新,引进新技术,培育新项目。加强市级及市卫生局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积极申报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努力推广农渔村卫生适宜技术;进一步加强医学技术准入管理。
  ⒊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卫生”为目标,重点推进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信息化建设,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卫生电子政务建设,开发利用卫生信息资源,构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办好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卫生信息,提供医疗咨询等服务。
  (五)扎实推进“强院”工程
  ⒈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医疗机构。按照科学配置、优化存量、发展内涵的原则,认真调查掌握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状况,建设好一所政府举办的区级综合医院,在每个乡镇建好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并加强软硬件建设。继续开展全省“200强”卫生院创建,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布局,加快健全以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业务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农渔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区级综合医院设置。原则上以市三院为基础,通过实施资源调整,使区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一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卫生院设置。每个乡镇建好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盐仓街道和环南街道各设置一所卫生院。规划床位按每千服务人口床位数1.0-2.0标准确定,规划用房按每床位100平方米标准确定,规划人员按每千人口数1.5-2.5标准确定。根据上述配置概况,规划床位300张、用房面积30000平方米、卫技人员350人。同时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完成金塘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2130㎡、岑港中心卫生院迁址新建工程3000㎡和白泉中心卫生院、马岙镇卫生院、盐仓街道卫生院等改扩建工程7700㎡。
  村级医疗机构设置。按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要求和社区卫生服务有关规定设置,已有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再新设置医疗机构。指导和推进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
民营医疗机构设置。以舟山市新一轮区域卫生布局规划为指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新设2-3家老年 病、中医骨伤等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按照现有规模实行补缺设置。
  ⒉适度配置医疗设备。遵循技术适宜、资源共享,与机构功能、规模相适应,以及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到2010年全区规划配置16排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远程会诊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
  ⒊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内涵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控制医疗成本,杜绝不合理收费,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依法加强监管,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使群众充分享有医疗卫生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六)积极开展“中医药攀登”工程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加快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⒈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加强浙江省基层名中医和浙江省基层青年中医骨干培养。加强以名中医、学科带头人、专科青年技术骨干和中西医结合人才为重点的中医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新型中医学术师承制度,保护祖传中医特色,加强名老中医的学术继承工作。
  ⒉积极推进中医药进社区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广和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资源利用率和服务参与率。积极推动省级中医药进社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中医服务的覆盖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责任
  卫生事业是公益事业,属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必须靠政府组织推动,靠政府制订并落实预防、控制、救治和有效应对措施。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工作的领导,是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降低重大传染病发病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衡量政府工作效绩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加强规划和指导,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卫生事业发展指标作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辖区卫生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保证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加大投入,健全保障体系
  进一步加大政府卫生事业费投入。根据公共财政建设和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各项卫生财政投入的政策,加大卫生投入力度,遂年提高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到2010年达到5%,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卫生事业财政保障机制。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农渔村卫生事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支持农渔民健康保障、农渔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等。对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实行定项差额补助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相结合,转变财政卫生事业费补助方式,积极推行“政府花钱买服务”的补助模式。建立健全卫生事业保障机制,对编制内人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费用由财政全额保障,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农渔民健康体检、农渔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城区医师支援农村、医疗救助、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服务等专项经费,完善乡镇(街道)卫生事业投入保障机制。
  (三)加强管理,制定相关标准
  根据《舟山市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04—2020年)》,制定实施我区区域卫生主要资源配置标准,进一步宏观调控和优化配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扶持公共卫生,重点办好代表区域医疗水平,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疗卫生事业。
  (四)深化改革,创新管理运行机制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政府所属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卫生发展模式,围绕卫生资源配置的结构性调整,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实现卫生事业发展速度和质量、规模和效益、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加强对卫生资源的总量、结构、功能、层次和布局的宏观调控,形成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分工与协作体系,提高卫生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
  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在严格实施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的目标、严格界定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性质和功能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社会资源投资参与现有部分政府所属医疗机构的改制,建立混合所有制的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改制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源独资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并执行相应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政策,形成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的政策入口。
  进一步建立完善责权明晰、富有生机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卫生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和单位法人责权利,建立规范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使其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五)加强法制建设和行业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通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强化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的职责,认真履行准入、监督、服务和管理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六)层层分解,明确各自职责
  卫生强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建设卫生强区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规划指导、组织推动和具体指导。要按照本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抓紧制定卫生强区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要依据本规划纲要,加快制订卫生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准入、信息发布等手段,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积极履行社会管理、提供服务职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
  发改、经贸、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劳动保障、建设、交通、水利、农林、海洋与渔业、文化、人口计生、旅游、环保、国土资源、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残联、红十字会要将发展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作为重要职责,协同推进卫生强区建设各项工作。

   



来源地址:http://app.dinghai.gov.cn/xxgk_html/content/20100118006718/20100226000006_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