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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计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9月5日

  一、“十五”期间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
  “十五”期间,我县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十一五”时期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巩固提高“两基”成果。2003年,我县先后通过了省“两基”工作复评,“两高”验评和省“普及实验教学工作”验收, 6所学校成为市首批示范学校。乡镇教育不断加强,先后有3个乡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评,5个乡镇通过“市教育示范乡镇”验评。到2003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0%;巩固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为98.98%,初中辍学率降至0.85%,17周岁完成率达97.99%;“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5.58%。
职成教形势喜人,职高和普高协调发展,招生比例向1∶1靠近,岱山技校已跨入省二级重点职校行列,高亭成校成为省示范性成校,各乡镇成校实用技术培训正在积极开展,为当地经济服务的作用日益明显。
 
(二)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2003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岱山县2003—2010年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岱山县乡镇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标志着我县的教育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这为全县教育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三)学校布局逐步合理
  自2000年至2003年,全县中小学从78所减少到37所,小学校均规模从330人增加到421人,中学从583人增加到627人;县城学校容纳的学生占全县中小学生总数的38%。
 
(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加强师德教育,举行“立师德、铸师魂”、“社会满意工程”等活动。通过多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小学、初中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7.11%和95.12% ,小学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45.52%,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28.25%。建立奖励机制,县政府专门拨款60万元,专项用于对骨干教师的津贴。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广大教师的敬业爱岗意识日益增强。大胆引进省外教师来我县工作,充实了师资力量。
 
(五)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全县各中小学校继续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积极创建优秀班集体,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各中小学校努力改革教育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行开放办学,聘请外教,北师大附中的远程教育落户岱山;艺体美特色进一步体现,素质教育取得新的成果。
 
(六)县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做到“三个增长”
  2003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支出为9719.60万元。各类教育设备、仪器不断改善,全县计算机人均拥有量小学为0.07台,初中为0.11台。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随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十一五”时期,劳动者素质和人才结构必将发生重大变化,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今后5到10年内,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的要求,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努力构建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需要的、具有岱山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我县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1、以发展为主题。发挥教育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实施适度超前发展战略。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
2、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根据岱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培养急需人才,提升民智,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
3、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理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政府管理的关系,增强教育发展的活力、潜力和竞争力,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更加紧密结合。
4、以质量为根本。把提高质量摆在突出位置,贯彻质量与规模、结构、效益相统一的方针,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1、实施高标准高质量“普九”。普及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15年教育,实施“中小学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积极开展0—3岁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基础教育的区域发展,省市教育强镇覆盖面达到85%以上;使全体国民教育普及程度,整体水平得到更大的提高。
2、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高中段教育,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的比例达到90%;鼓励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沟通的综合高中,保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比例大体相当,促进协调发展。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建立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3、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历水平有很大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一定比例。2010年,小学、初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达到99%,其中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均达到或超过60%;小学、初中新任教师分别基本达到专科和本科学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第一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75%和65%。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年龄结构更为合理,普遍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师德、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重视教育发展的基本均衡。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每一个适龄儿童、青少年提供基本均衡的教育机会和高质量的服务。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三)实施教育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实施七大教育重点建设工程,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1、实施“重点学校建设工程”。建设好竹屿新区岱山实验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建设好岱山中学。建设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示范性小学5所,示范性初中1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所。
2、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教育科研网、卫星视频传输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建设开放式远程教育网络。按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实现“校校通”。进一步办好“岱山教育网站”,充实和丰富县教育资源库。到2010年,建成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3所。
3、实施“教学改革工程”。深入实施新课程改革,改革教育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研究8项;建设校本课程7种。
4、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加强进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形成相互衔接、运行机制灵活的培训网络。5年内完成新一轮各级各类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更新知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用5年时间,培养一批省、市名教师和名校长。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每年要吸引和招聘数名县外具有一定实力的中青年教师特别是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以竞争方式遴选县学科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
5、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工程”。结合城镇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到2007年,基本完成对定点学校的迁建、扩建任务,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完成。争取到2010年,全县中小学校的重点学校都按高标准要求建设。
6、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偏僻学校校舍的设备添置和师资培训。安排城区与城区、城区与农村、农村与农村学校在资金、教学、招生等方面全方位对口支持。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到贫困渔农村学校进行讲学和教学指导。实行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实施从小学到初中渔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免费入学制度。结对帮扶,继续为贫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少年开展“献爱心”活动。
 
(四)2015年和2020年远景目标
2015年高标准普及高中段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居全市前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布局合理,横向沟通,纵向衔接,形成社会化、开放式、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满足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需要;教学内容体现现代化科学文化最新成果,教学方式开放灵活,考试评价制度科学。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形成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思想体系。
教育投入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教育基础设施与教育技术装备先进,实现教育信息化。师资队伍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教育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
(一)依法增加教育经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十一五”期间,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继续增加县级财政中教育事业经费的支出比例,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
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财政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投入。依法征足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向企业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提高教师福利等待遇,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积极筹资改善学校设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建立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通过置换、转让、拍卖等各种形式,优化资源配置,盘活教育资源。调整经费支出结构,重点为教学、科研服务。
广泛筹措教育资金。妥善利用教育信用贷款。鼓励各类捐赠,提高民众对教育发展的参与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基础教育的捐赠。
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以“贷”为主,辅之以“奖、勤、补”等为内容的资助力度。在高中阶段,积极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信用助学贷款,保证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按时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
 
(二)努力深化教育改革,不断增强办学活力
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乡镇政府发展教育职责,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对全县教育发展的统筹和管理。依法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法定平均工资水平。继续将教师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预算。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继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开放非义务教育市场,扶持多元化办学。教育行政部门把社会力量办学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布局调整规划。
加快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进一步明晰学校产权,加强单位财产监管。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制度和教育财务管理水平监测指标。严格教育审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各种乱收费。
转变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根据现代社会对人才和劳动者素质的要求,构建21世纪初叶校本教育课程体系,确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校本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与方法。大力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积极推进小学英语教学。
 
(三)合理调整,优化整合,切实提高办学综合实力和办学效益
因地制宜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充分考虑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调整的需要,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乡镇党委、政府在渔农村建设用地调整中,突出基础教育,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学校建设。
 
(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大力推进高中段教育
立足岱山实际,高起点谋划普通高中发展,满足群众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扩招。狠抓普高教育质量。
职业教育更贴近岱山地方经济建设。增强职业教育的前瞻性、预测性,发挥县职教中心作用,创建职业教育培训信息网络。积极提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挂钩,将培训对象扩大到在职职工。
各高中段学校要提高教师的教育能力和学历层次,采用聘请、兼职、特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和鼓励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校担任教师。
 
(五)重点倾斜,加大扶持,促进偏远学校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加快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九”,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全方位推进薄弱学校的改造。加大对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完全义务教育的步伐。研究制定帮困助学的政策措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书簿费、杂费和住宿费全免。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动员高亭城区和有条件的学校、企业单位,通过出资改造校舍、赠送图书和设备、帮助培训师资、援派优秀教师到受援学校支教等途径,实现万校标准化建设。
 
(六)注重培养,强化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
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用师德标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在教师中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和语言文学能力,加强小学英语、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岗前培养与在职培训相衔接的教师再教育体系。紧密结合国家新课程改革,改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在职教师学历层次。到2010年,力争60%的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学历分别达到大专和本科程度,教师中达到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和比例有一定增长。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改革分配、奖励制度,分配上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职工聘任制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建成与新型人事体制配套的教育人才中介机构,为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供人事托管和人事代理服务。通过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从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上招收高素质人员补充初高中教师。
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在教师高级职务和先进的评聘、评选中,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比例。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科学研究、教学改革、进修和深造等方面,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创造良好的条件。
加强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依法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城乡交流、校际交流。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
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贯彻《教师法》,营造尊重知识、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切实把公办教师工资(含政府出台的工资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发放。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平均水平。逐步实现渔农村教师与城区教师同酬。
改革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度。建立起开放式的后备校长遴选、培养制度。
 
(七)依法治教,营造氛围
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大《义务教育法》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运用法律手段,保证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建立应急机制,认真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要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证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形成全社会支持依法治教的良好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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