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
前 言
《广州市白云区妇女发展“九五"规划(1996—2000年)》颁布以来,区政府把妇女发展纳入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强化了规划实施的政府职能,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妇女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妇女事业有了较大发展。
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逐步提高,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重由1995年的42.2%上升至2000年的47.9%,提高了5.7个百分点;2000年区五套领导班子配备了4名女领导干部,全区各镇街的党政班子全部配有女领导干部,有33个部委办局配有女领导干部;妇女就业比例上升,2000年全区城镇女性从业人员2.07万人,比1995年增加30.19%,女性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95年的43.3%上升到51.36%,提高了8.04个百分点;全区有女个体15000多户,约占个体户的50%,农村在田妇女占全区从事农业劳动生产力的70%以上;妇女接受教育机会增多,女性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基础教育实现性别均等发展,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2000年普通初中在校女生2.46万人,比1995年增长了37.4%,女学生初中升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不断上升。妇女卫生保健水平较大提高,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住院分娩率均有大幅度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1995年的22.8/十万降至2000年的14.43/ 十万,取消了村级接生工作,农村住院分娩率达99.78%,全区所有产科医院均被评为爱婴医院。妇女的人身、婚姻家庭、就业等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建立了白云区法律援助中心,坚决抵制婚姻家庭领域丑恶现象,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活动,1995年至2000年,我区公安机关累计破获强奸案件174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19件;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平等地位日益体现;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服务妇女儿童。虽然我区《妇女发展“九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但是,由于规划涉及面广、难点指标多,以及社会、历史主客观原因,法律上赋予男女平等的权益还没有在事实上完全落实;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竞争能力偏低,妇女再就业难度大;妇女病患病率较高;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偏高;妇女法律保障在某些方面较为薄弱,妇女的发展任务仍很艰巨。
为贯彻执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结合《白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从白云区妇女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特制定《广州市白云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下称《规划》。《规划》力求体现白云区妇女在21世纪前十年的整体发展水平,鼓励并引导妇女在参与经济、参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总目标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社会发展,促进妇女的全面进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妇女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使妇女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提高妇女受教育的程度和比例;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分享社会资源的程度和生活质量,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得到进一步实现。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具体目标
1、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就业机会均等。
——扩大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的就业比例,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50%左右。
——妇女就业结构逐步合理,提高妇女就业能力。
——重点为长期失业、贫困、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2、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在全区城乡实现男女同值工作同等报酬。
3、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改善女职工的工作和劳动条件。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的劳动。
——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4、减少妇女贫困人口
策略措施
1、贯彻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就业的权利。
2、积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 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积极探索妇女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等就业形式。
3、大力开展针对女性特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鼓励妇女进行广泛的职业选择。加大对妇女实施职业培训的力度,提高妇女就业能力和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职业变化的能力。
4、加强对农村妇女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科技素质。加强对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培训,引导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流动就业。加强对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
5、指导、督促企业在管理和分配制度上落实男女平等原则,在工作岗位安排上不得歧视妇女。
6、把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劳动合同的内容,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7、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企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8、制定扶持政策,重点关注贫困妇女,提高贫困妇女经济收入。
二、妇女参与决策及管理
目标与指标
1、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
——区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要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争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
——区党政部门争取有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
——各镇、街党政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争取党政班子各配一名女干部。
——40岁以下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所占的数量要逐步增加;担任正职和重要职务的女干部要有所增加。
2、加强女干部队伍和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
——全区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不低于15%。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干部要达到一定的数量。
3、提高社会各领域决策层和管理层女性的比例
——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女性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4、提高妇女参与基层事务的水平
——提高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职工代表中女性应占一定的比例。
策略措施
1、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认识,完善平等竞争机制,促进妇女进入决策和管理层。
2、在选拔聘用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女性。
3、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
4、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高妇女干部参政议政意识,鼓励妇女参与竞争。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女干部选拔到上一级职位上工作。
5、保证女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男性享有同等的培训教育机会,对女干部采用多层次、多方位的锻炼,不断提高妇女的文化、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妇女教育
具体目标
1、普及义务教育
——2005年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2005年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99.9%,2010年达100%;辍学率2005年控制在2.5%以下,2010年控制在1.5%。
——流动人口中的女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残疾女童的入学率2005年达到90%,2010年达到95%以上。
2、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女初中毕业生升学率2005年达90%,2010年达到92%。
——高中女生毛入学率2005年达85%,2010年达90%。
3、扫除妇女文盲
——成人妇女识字率达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99%。
4、提高高等教育在校女生的比例,不断减少男女生比例的差距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水平要逐年提高。
5、大力发展妇女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率达90%。
6、农村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妇女普遍接受适用技术培训
策略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依法维护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2、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妇女接受各类教育的权益。严肃查处企业招收女童工的行为,认真做好适龄女童的入学工作。
3、家庭不得以种种理由阻止女性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4、教育妇女树立终身教育意识,逐步建立一体化、开放性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5、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尤其要重视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培训,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精神,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思维与方法。
6、实施素质教育,在整体上促进女性文化素质的提高。
7、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提高残疾妇女群众的素质。
8、抓好职业资格证书和第二技能培训,提高女性素质。
四、妇女健康
具体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
——提高全区妇科病普查率和覆盖水平。其中育龄妇女每1-2年普查一次,普查率达60%。
——消除妇女卫生保健服务中的一切障碍,满足妇女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
——提高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到2010年达到78.6岁。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2005年控制在2000年水平,2010年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1/ 5。
——孕产妇管理率2005年达到95%,2010年达到98%以上。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2010年达到95%。
——农村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2010年达到100%。
——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消毒接生率)2010年达到99%。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
——节育并发症发生率2005年控制在1‰,2010年控制在0.8‰以内。
4、向特殊妇女人群提供保健服务
——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农村妇女地方病、碘缺乏病的发生,预防残疾。
——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依法享有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
——为残疾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
5、减缓性病增长的速度,把艾滋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策略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儿童登记制度,落实出租屋主连带责任制,把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堕胎、弃婴等违法行为。
2、把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确保妇幼卫生保健经费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达10%。
3、结合医疗保险改革,大力推动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各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妇女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4、巩固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和网络,切实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对妇幼卫生人员进行生殖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强化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5、在农村实施“母亲安全”工作,大力推行住院分娩。保证孕产妇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减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剖宫产率。
6、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为农村妇女提供卫生保健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地方病。
7、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精神健康工作,提高妇女的精神健康水平。
8、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妇女实行保健服务。
9、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提高全民优生优育意识。
10、建立和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育龄夫妇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指导育龄夫妇做好生育计划和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11、开展性健康、性安全和性道德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止艾滋病知识。
12、推动妇女参加全民健身运动,提倡社区资源共享,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在社区范围内兴建和开辟健身场所,为妇女健身提供条件,提高妇女身体素质。
五、妇女法律保护
目标与指标
1、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
2、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3、依法保护妇女婚姻家庭和财产权利
——公平、公正处理涉及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和继承案件。
——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分配权和征地补偿、股份分配等其他权利。
4、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妇女人身权
——积极受理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提高破案率。
——打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犯罪活动。
——有效遏制妇女吸毒。
——打击卖淫嫖娼活动。
——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妇女。
5、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投诉受理率达100%
6、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重点关注弱势妇女群体。
7、维护妇女合法的起诉、上诉、申诉、控告的权利。
策略措施
1、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在司法人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
3、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4、加强保护妇女的实体权利,依法实行适当优先原则。及时审理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确实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权、财产权、继承权、住房和子女抚养等权利。
5、依法惩处危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重婚犯罪,选择典型重婚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扩大社会影响,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种违法婚姻行为。
6、严厉打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猥亵妇女、拐卖妇女及强迫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活动。
7、有效预防,及时打击卖淫嫖娼行为。
8、坚决打击各种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对母婴的危害,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女性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
9、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向受害妇女提供医疗咨询、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为特困残疾妇女免费或减免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10、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网络。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具体目标
1、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宣传性别平等意识,改变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
——树立良好的女性形象。
2、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
——妇女充分享有参加、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
——城镇职工均参加生育保险。
——保障特殊群体妇女的基本生活。
3、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
4、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
——妇女对环境保护科学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5、提高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农村饮用安全卫生水人口达10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策略与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宣传妇女与男子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严,同等的权利和地位,逐步改变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
2、将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工作,向全社会宣传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女性形象,坚决制止影视、书报刊中对妇女形象的贬低和污辱性描绘。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均能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障。切实保障妇女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4、特别关注老年、残疾和贫困妇女的生活状况,妥善解决她们的生活和工作问题。
5、推动社区为中心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
6、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文化生活和家庭美德建设。深入开展科技进家家家富、道德进家家家和,法律进家家家安,文化进家家家乐,环保进家家家康的“五进家”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户和文明村镇活动。创建绿色社区,提倡绿色消费,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组织与实施
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在白云区域的实施,并纳入白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拨出专项经费,保证必要的投入,统筹安排,促进妇女事业发展。
——各镇、街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保如期达标。
——各镇、街应将《规划》纳入政府(办事处)的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管理,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各镇、街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规划的实施。
2、广州市白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白云区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规划》实施的督导、协调和监测评估。白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广州市白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规划实施。
4、在继续坚持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国家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形成妇女发展的监督机制。
5、坚持分类指导,抓好示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白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实施《规划》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三年进行一次表彰。
监测与评估
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达标情况。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预测趋势,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各有关部门调整工作策略、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2、广州市白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和统计监测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协调《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工作计划,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根据国家《纲要》要求,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妇女数据库,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发展数据指标,定期编写监测统计报告;指导下级《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3、区各有关部门依职责做好监测评估工作。各镇、街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监测评估机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4、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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