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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区域卫生中长期规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02/2010 20:48:00

佛山市高明区区域卫生中长期规划(2008~2020年)

  一、概述

  (一)背景

  未来十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建立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救护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确保我区卫生事业符合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卫生部等部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卫规财发[2006]340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意见》(粤发[2007]9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粤机编[2008]1号)精神,在《佛山市高明区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医院协会现代医院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的《佛山市高明区区级医疗机构中长期发展规模及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2008-2020)》及我区实际,制定了本规划。

  (二)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佛山市高明区地处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西翼,东北隔西江与南海区、三水区相望,南与鹤山市相邻,西南与新兴市相连,西北与高要市接壤。

  2、行政区域和人口。全区地域总面积960平方公里,下辖一街三镇,共51个行政村,21个居民委员会,2007年总户籍人口约291196人。

  3、经济发展现状。2007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72.76亿元,比2006年增长2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9.49%;工业总产值817.92亿元,增长35.9%;农业总产值25.74亿元,增长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6亿元,增长3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72亿元,增长25%;进出口总值11.6亿美元,增长21%;全区税收总额20.89亿元(含海关代征增值税),增长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79亿元,增长29.1%。

  (三)居民健康现状

  1、居民健康基本情况。2007年城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6.1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婴儿死亡率为1.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3‰;疾病死因前五位依次是恶性肿瘤、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病、损伤,死亡率分别为27.21%、20.38%、18.43%、10.49%、4.95%。

  2、卫生资源现状。医疗卫生机构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存在,组成了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到2007年底,全区共有医院16间,其中二级医院3间(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专科医院1间、麻风病康复医院1间,脑病康复医院1间,一级医院8间,市以上单位驻区医院2间;区级卫生机构4间(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站、血站);门诊部(所)14间;厂企学校医务室26间;村级卫生站45间。全区设有病床993张,以常住人口40万计算每千人拥有病床2.48张(2006年省平均数为每千人2.38张)。

  全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421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6人(全省平均数为每千人4.1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44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36人(全省平均数为每千人1.62人)。

  3、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医疗服务

  2007年,全区医疗机构病床平均使用率66.3%(其中区属医院76.4%,镇级37.1%)。区直属医院发展建设已具一定规模,人员、技术、设备、用房等配套不断改善,科室功能比较齐全,技术能力较强,心血管、新生儿、神经、消化、呼吸、泌尿、妇产、骨伤及康复等专科发展较快;镇(街道)卫生院具有处理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需求,成分输血率达86%。

  (2)预防保健工作

  200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36%,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5.44%(不含流动人口);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全区有计划免疫示范门诊1个,规范门诊8个,计划免疫第一类疫苗全面实行免费接种,有效地控制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4.2‰。

  (3)卫生监督工作

  建立了区镇两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积极开展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医疗卫生的监督检测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

  二、卫生事业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的挑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卫生事业将面临以下挑战:一是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应急防治体系及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医疗机构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成为双重挑战;同时,人口老龄化现象日渐突出;三是因车辆交通事故和意外损伤引起的死亡呈现上升势头。上述因素给我区的卫生事业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卫生资源总量略显不足,结构层次分布不合理,东西部卫生资源不平衡。

  2、基层卫生院建设发展滞后,预防保健工作尤其薄弱,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有待加强。

  3、卫生资源利用率偏低,医院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和完善。

  4、卫生技术人员学历、职称偏低,全科医生、一专多能的农村医生匮乏。

  5、卫生经费投入不足,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缺少经费;卫生院房屋破旧,设备落后。

  三、总体目标和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学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以保障居民健康为出发点,以建立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立足点,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医疗卫生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救护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居民健康状况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卫生事业稳步、协调发展。

  (三)规划原则

  1、公平性原则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有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发挥区、镇(街道)、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作用,逐步减少卫生资源在城乡间、地区间和人群间的差异,并形成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局面,确保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平价的基本医疗服务。

  2、公有制主导原则

  医疗机构应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为主,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为补充的原则。

  3、可及性原则

  医疗机构应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以市民步行15~30分钟能到达为佳;同时,原则上1500米半径范围内不设相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

  积极推动区属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关系或对口支援,合理分流病人,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4、适应性原则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必须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化建设进程相适应,根据我区卫生资源总量略偏少、分布不平衡的现状,采取控制总量、优化增量、调整布局、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发展思路,对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

  5、基层优先原则

  按照《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粤卫[2000]83号)的规定,在区域病床总量的控制范围内,病床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在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各类专科医院之间,在一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之间的配置比例,应遵循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的原则。

  优化卫生资源的同时要重视调整现有资源结构,重点向农村和社区倾斜,大力发展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应群众需求。

  6、确保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的原则

  要抓好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机构的建设,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7、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四)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

  (1)区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①设置要求

  到2020年,全区拥有符合二级标准的综合性医院1家(区人民医院);有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各1间(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及新市、潭山专科医院;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慢性病防治站、血站等区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4个。政府原则上不再新举办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一定规模和档次的专科医疗机构。

  ②功能职责

  区级医疗机构集医疗、教育、科研、急救四个中心为一体,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承担全区疑难病的诊治、急重症的抢救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职能。

  ③设置规划

  区人民医院。在现住院大楼西侧兴建一座10层左右的感染科综合楼,感染科综合楼设置床位200张,内设住院病区与传染病门(急)诊一体化建筑的感染科和其他内科住院病区。到2020年,力争建设成为具有三级医院临床和医技科室设置雏形的综合性医院,病床总数达到600张。功能定位包括全区的医疗、业务技术指导;危重病人抢救;接受转诊、承担教学培训、开展科研等。

  区中医院。将原星河派出所及其停车场用地(包括星河派出所与区中医院之间道路),连同现医院用地南侧的部分商业用地,约3500㎡土地,划拨给中医院,与原有用地一起规划扩建,设置床位150张,到2020年床位达200张。功能定位包括全区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接受转诊、承担人员教学培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药技术指导、推广和研究。

  区妇幼保健院。在西江新城、新法院西北方向附近,选择40~50亩用地新建妇幼保健院,设置床位150张,到2020年床位达200张。功能定位包括全区妇幼保健、生殖保健、妇幼健康信息监测、管理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计生技术指导;医疗、接受转诊、承担人员教学培训。

  区慢性病防治站。远期规划在荷城街道河江区域择地20亩新建慢性病防治站,内部设置全区结防和麻防中心、慢非病防治中心和职业病防治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血站、爱卫办。“十二五”规划期内,在西江新城规划80亩地建设包含区疾病预防制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血站、爱卫办四个卫生单位的公共卫生大楼。区卫生监督所增设荷城分所,负责荷城街道三洲、西安、富湾片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新市医院。“十一五”规划期内,在原址扩建住院大楼,一期设置床位100张,二期达120张。功能定位为全区精神病防治中心。

  (2)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

  ①设置要求

  按照镇(街道)必须举办一所公立卫生院的原则,根据实际,对镇(街道)卫生院实行分类建设,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其余的镇(街道)卫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改造为镇(街道)卫生院的分支机构,主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也可通过资源重组或规模化改制,转为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②功能职责

  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及应急处理任务,负责对村卫生站的业务指导和对村医的培训及管理。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技术指导中心。

  ③设置规划

  将现荷城街道三洲卫生院扩建为荷城街道中心卫生院,挂“荷城医院”的牌子,设置病床50张。将现荷城街道西安卫生院改造、装修成为荷城街道西安片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病床。将现荷城街道富湾卫生院改造成富湾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加强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通过原地扩建或择新址建设,设置病床50张。荷城街道的医疗机构主要为荷城街道的“三洲、西安、富湾”片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中医、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处理任务,负责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等。

  将杨和镇政府已收回的杨和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功能完善、能满足当地居民医疗预防保健需求的卫生院,设置病床50张。杨和仁爱医院只负责杨梅片区基本医疗服务,设置病床30张。

  明城镇由镇政府划拨土地4亩以上,新建一所1500~25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设病床,可设门诊观察床,并按标准配置预防接种门诊,预防妇女儿童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技术指导等功能,可设小门诊,方便群众。明城华立医院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设置床位100张。

  更合镇在新镇政府所在地附近,划地40-50亩,新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设置病床150张。远期考虑发展为高明区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成后,要全方位完善功能:包括六大功能和医疗救助、公共卫生应急、村卫生站管理、指导、培训等功能。合水卫生院,其经营权已转让给民营,可保留其该片的基本医疗服务,设置床位50张。

  (3)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的设置

  ①设置要求

  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可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少、面积小或与卫生服务中心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可与相邻的行政村联合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委会按照服务人口0.5~1万人左右或按照步行15分钟左右的距离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0米半径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设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站)由政府举办,人、财、物纳入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形成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和责任考核机制,有效稳定基层医疗队伍,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方便、价廉、质优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建设规模适度,服务居民1500人以下的不低于150㎡,1500人以上的可根据人口和服务量的大小,建设规模控制在200~250㎡。

  ②功能职责

  承担规定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

  ③设置规划

  到2020年,全区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31间,村卫生站1间。其中,荷城街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14间;杨和镇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4间;明城镇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5间,村卫生站1间;更合镇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8间。

  (4)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置

  ①设置要求

  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准入条件下,积极支持社会资源以多种形式投入举办或参与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源兴办高水平的专科医院。

  设置专科医院要求设置病床50张以上。

  ②功能职责

  民营医疗机构设置主要是作为公办医疗机构的有效补充,以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也有义务承担政府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指令性任务。

  2、加强卫生人力资源建设

  (1)总体要求

  预计到2015年,我区卫生服务总人口为45万;到2020年为50万。按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助理)2.34人,每千人口拥有病床3.0~3.2张的标准计算,2015~2020年我区执业医师(助理)数将增至1053~1170人,病床数将达1680~1700张,其中区属医疗机构1200~1220张,占70%(区人民医院600张,区中医院200张,区保健院200张,新市医院100~120张);镇(街道)卫生院共480张,占30%(明城华立医院100张,杨和卫生院50张,杨和仁爱医院30张,更楼卫生院150张,合水卫生院50张,荷城医院50张,富湾卫生院50张);民营专科医院100张(预留)。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医疗机构中达100%。

  (2)区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配置要求

  ①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卫生技术人员一般按每张病床1.2人的标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80%以上(执业医师中本科以上学历达90%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55%,其中高级职称达到15%。

  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防保医师按3.0人/万人口配置,卫生监督人员按0.7人/万人口配置,区慢病站、新市医院、血站人员配备按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达85%以上,中级以上职称达50%以上。

  (3)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配置要求

  ①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一般按服务人口的3‰配备,同时根据床位设置等因素适当浮动,其中公共卫生人员按辖区总人口数的0.3‰配备。卫生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90%。原中心级卫生院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40%以上(执业医师中本科以上学历达65%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29%,其中高级职称达到4%。原镇(街道)级卫生院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5%(执业医师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45%);卫生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28%,其中高级职称达到3%。

  ②村卫生站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者具有在我区注册的乡村医生资格。

  3、大型设备配套建设

  (1)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大型设备配置

  以2008年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大型设备配置为基数,定期、定使用年限及时更新设备。同时,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为基准,全区统筹购置高档大型医疗仪器设备。

  (2)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备更新、购置计划

  以满足基本服务需要为目标,立足于六位一体的服务需求购置设备,尽量控制高档大型设备,各医院错位发展,避免卫生资源的浪费。

  (五)主要卫生工作指标

  1、公共卫生发展。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以及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信息体系,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具体指标见附件)。

  2、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绩效指标。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平均病床使用率达到80%。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1.5天,其中区级医疗机构平均不超过13天;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及专科医院平均不超过9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力度。对农村卫生医疗机构要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方式,同时逐年提高对区级卫生医疗机构的投入水平。

  要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办医疗机构提供竞争性比较强、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医疗保健服务,通过分工协作,进一步实现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深化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改革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变,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激发自身活力。

  (三)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医战略。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系统青年人才的培养,积极引进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切实加强各类卫生人才的继续教育,特别是农村社区卫生实用人才的培养,认真做好在岗人员全科医师转型培训工作,到2020年培训率要达到98%以上。

  (四)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为促进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到位,评定实施成效,纠正偏差,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施过程中要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价。每隔3-5年,要对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进行阶段性评估,根据我区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结合卫生改革与发展进程及阶段评价意见,对执行情况作出修正,及时调整区域卫生规划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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