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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联合发文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和工商登记管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6/2010 09:43:00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报道】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和省工商局7月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和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和工商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经营快递业务应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快递企业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事项发生变更,应上报省邮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换领许可证。快递企业凭换领后的许可证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通知》要求,快递企业申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同时申报设立分支机构的,省邮政管理局应在批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将分支机构名录作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的附件,列明各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经批准列入名录的各分支机构,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到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快递企业设立后申请新增分支机构的,应向省邮政管理局申请换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省局表示,《通知》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和登记管理工作,并将对加快全省快递企业经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进度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