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民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增长和上海文化业“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和上海城市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上海城乡居民的生活发生了显著变化。据国际经济学界的通行理论,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人们会不满足物质生活的温饱,而产生越来越多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这种需求会快速增长;当人均GDP达5000美元时,这种需求会出现排浪式增长。上海城市近几十年的发展,印证了这一理论。从上海统计局历年公布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到:1978年,上海人均GDP300美元不到,民众文化消费水平基本处在仅能听广播读书看报和偶尔看电影逛公园的阶段,城乡居民家庭专用于精神文化活动的家电产品数量很少,彩电拥有量每百户还不足1台;至1990年,人均GDP710美元时,每百户彩电拥有量达到了76.8台,但是影碟机和电脑的拥有量仍不足1台;至2000年,人均GDP为4148美元,每百户彩电拥有量增至147台,而每百户拥有的计算机数量则达25.6台;至2003年,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城市家庭每百户拥有彩电168台,计算机60台,影碟机74台;即便是农村家庭,彩电拥有量也达125台,计算机15台,影碟机31台。统计资料凸显了一个事实,即:随着实际收入的增长,尤其是2000年以来,民众的文化消费在不断增长,城乡居民家庭专用于精神文化活动的家电产品数量猛增,现在,差不多每户有1.5~2台彩电,城市家庭每2户有1台计算机,农村家庭也每5户有1台计算机。⑴彩电如此普及,已经可使人人随时享受电视节目的服务,近期的《中国公众闲暇时间文化精神生活调查报告》表明,目前上海公众无论男女,平均每天看电视的时间都超过了1.8小时;⑵而计算机的增多,利用计算机上网的人数就随之增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近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03年,上海联网的计算机数达184万台,上网人数达431.6万,上网普及率达26.6%!⑶国家科技部最近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也显示,上海万人国际互联网用户数已从2002年的1222.28提高到了2003年的2070.33,仅这一年,增长的比例就达69.3%!⑷上网看新闻、查资料、远程学习、娱乐、游戏已成为今天上海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常见的精神生活方式。上述不断增长的数字,确实表明近年来上海民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
民众需求的变化,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方式和内容上。本课题组曾在2004年4月~7月历时3个月对上海市民不同年龄和不同收入的群体进行了文化消费意愿的抽样调查,⑸发现人们选择活动方式的意愿极其多样:有30.7%被调查者表示,目前这些文化活动样式和内容根本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有82.55%被调查者表示,只要条件许可,他们还要进一步扩大文化消费。这些结果告诉我们:时至今日,已经没有一种单纯的文化娱乐形式能够满足人们千差万别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也没有一种单纯的文化娱乐活动能够完全适合不同层次市民的文化消费需求。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以后,人们精神活动的需求变得更为丰富,我们从统计和调查的数据看到了民众精神生活需求的明显变化。精神文化需求诉求的对象是文化业,文化业担负着为民众提供精神文化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功能,民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变化必然引起文化业的变化。近期上海的文化业发生的变化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可以从近期文化业出现的种种新迹象、新特点来认识这个问题。
(一)文化产品内容和形式的全面多样化
近期上海文化业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内容、形式和方式都变得丰富多样,这也是回应近期民众不断暴涨的多样化精神需求而出现的结果。虽然自改革开放初期,文化业“多样化”的趋势便露端倪,但“多样化”毕竟是个渐进的变化过程。从当初的只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到今天的弘扬主旋律与“多样化”并举,从当初被动接纳各种西方文化思潮到今天的主动海纳百川,文化业从保守到开放的观念转变过程历经几十年。近几年,尤其是2000年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民众精神文化多样化需求能量急剧喷发,文化业才真正出现了整体多样化的趋势。虽然上海在1978年就率先打破思想禁锢,上演了话剧《于无声处》,虽然上海20世纪80年代就有了《城南旧事》、《芙蓉镇》等探索性影片,出现文化内容解放的趋势。但是,只有到了2000年以后,人们才看到大量的美国好莱坞电影如《泰坦尼克号》、《拯救大兵雷恩》,百老汇音乐剧《悲惨世界》与《猫》,大型景观歌剧《阿依达》等西方现代主流文化内容的蜂拥而入,各种文化思潮、价值观念也只有在今天这个条件下才可能自由自在地平等交汇,民众才有任意选择的可能。今天,就文化内容而言,除了主旋律影视作品《生死抉择》、精品话剧《商鞅》、弘扬华夏传统文明的《晋唐宋元明清国宝展》、《淳化阁帖真迹展》等等以外,各种不同的“戏说”、“大话”、“新编”的历史剧、宫廷剧、武侠剧、涉案剧、家庭生活剧,不同价值观念的好莱坞进口大片和百老汇音乐剧,甚至模仿好莱坞的商业影片《英雄》,小题材的话剧《香水》、《单身公寓》等等,不同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的内容题材都在风行;甚至有争议的“性文化博物馆”、改编的“红色经典”等所谓“出格”内容,也都因运而生。据统计,在受众面最广的黄金档电视剧播出时间段中,多样化题材的播放超过了主旋律题材,占了60%以上。从根本上说,这些性质完全不同的五花八门的文化内容,都是顺应不同民众的不同精神生活需求而产生的,有需求才会有内容的自由发挥天地。除了内容,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也呈同样的发展轨迹:尽管1988年上海就开办了第一家卡拉OK厅,可当时大多数人还搞不清这种舶来品是什么东西,直到2000年上海的卡拉OK厅才遍地开花,而今天遍布全市的近1000家“钱柜”、“好乐迪”、“拍谱”、“歌城”、“统领”等,已经成为面向工薪阶层的“量贩式KTV”了。近几年文化业中最红火的要数网络游戏业,而这一行业的兴起则是在2000年之后。就在2000年底,网络游戏还是个陌生名词,仅几年功夫,《传奇》、《石器时代》等就成了风靡一时的网络游戏,全市经批准注册的营业性网吧也爆出了1300多家,甚至还出现许多以玩游戏为职业的高级玩家。今天,市面上流行的各种文化样式有从日本、韩国引进的动漫影片,有从美国引进的乡村摇滚乐、百老汇音乐剧、好莱坞电影,还有港台歌星和国内歌星的各种演唱会,时装模特表演,嘉年华综合游乐,新天地娱乐休闲,小剧场表演、女子十二乐坊等等。可以说,几乎当今世界所有流行的新兴文化样式都在这里进行着演绎和表现,互相竞争,争夺市场,它们对传统文化样式形成了巨大冲击和挑战。而传统文化业也发生着巨变。如电影业,尽管旧式影剧院不断关闭歇业,但新式的多厅、多功能高档影院如上海影城、新天地国际影城等也正在崛起;又如演出业,尽管传统演出不景气,但舞剧《野斑马》、综合杂技《东方时空》却走出国门,走向西方主流艺术舞台,其他如小剧场、演唱会、广场音乐会、综合文艺专场等模式非常红火。应该说,在当今民众精神生活多样化需求的推动下,上海文化业正步入一个不断变化、不断酿造流行、又不断出新的真正的多样化时代。
(二)文化业经营者成份多元化
文化业经营多元化也是个渐进过程。在改革开放初的前十几年里,民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增长并不快,原国有体制文化单位所提供的产品数量虽然不多,但供需矛盾并不突出。但随着这种需求增长幅度加大,至2000年前后,原体制文化单位的产能和产量渐感捉襟见肘。在一般的民意调查中,要求文化业提供新内容样式,增加供应量的呼声日益强烈。市民不得不越来越多地转向体制外去购买文化产品和获取服务。逐渐扩大的消费需求,使社会上各种非公经济力量看到了潜在的商机和发展前景,产生了投资文化业的意愿和冲动。民间资本最早介入的是上海的文化娱乐业,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有民营资本零星开办音乐酒吧(1980)、舞厅(1984)、卡拉OK厅(1988)、游戏机房和游乐场等,它们大多以国营单位第三产业的面目出现,而文化领域的其他行业如影视业、新闻出版业、演出业等则较少介入。到2000年,民营娱乐业发展达到高峰,当年上海曾有各种娱乐场所(包括舞厅、音乐茶座、卡拉OK厅、卡拉OK包房、游戏机房、游乐场等)8500多个。2000年起,随着政府各项规范政策的出台,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上海娱乐业的总量开始缩减,产业结构出现了调整,不少资金和新介入资金转向网络游戏业、音像制品业及演出经纪业等行业投资。至2003年,上海仍有各种娱乐场所5777家,经营单位2840家。而民营资金新近介入的网络游戏业则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2000年到2003年,上海的私营网吧从寥寥可数的几十家发展到了1329家,网游市场规模也爆长到10多亿。近几年,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容和政府各项引导政策的出台,民营资本和外资加快了介入文化业的步伐,投资比例越来越大。可以说,从来没有像今天那样,民间资金和外资对全面介入文化业有如此的激情和冲动。据工商部门和文化部门的文化企业注册资料分析:至2003年底,上海的文化业已基本形成了国资、外资、民营资金三分天下的局面。按惯常的文化行业分类方式观察,网络游戏业、音像制品业和文化娱乐业这3大行业已基本为民营资本和外资所占据;影视业、演出业、艺术品经营业、新闻出版业这4个原国有资本占优势的行业领域,外资、民营资本介入的势头也有增无减。
以近几年发展最快的网络游戏业为例,该行业的运作者基本上就是民营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上游的网络游戏软件设计制造业,主要是几家民营公司和韩国的软件制造商构成,中游的网络游戏运营业由盛大网络、第九城市等几家民营集团构成,下游的游戏经销业则由1329家注册经营的民营网吧构成,该行业国有资本很少,几乎全靠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撑起了一片天。其中的盛大网络集团,就是一个著名的民营企业,现在,它已经是一个拥有网络游戏产品110多款(种)、注册用户2000万人次、最高同时在线用户140万人次、占全国网游市场份额60%以上的中国网游业的领军企业。
从文化娱乐业看,如上所述,舞厅、夜总会、卡拉OK、电子游戏机房等,一般都作为国营企事业单位的第三产业而兴办起来的,因此基本上都属于私营资本或外资承包经营的性质,国有资本很少介入实际运作。
从音像制品业看,上海现有连锁经营单位12家,其中全国连锁落地上海有3家,批发单位42家,零售、出租经营单位1290家,网上经营单位7家,中外合作经营单位7家,其中以中外合资的美亚音像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为龙头,该公司于2003年6月正式收购并入21世纪便利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原有的美亚音像的经营业务及新并入的21世纪便利店的经营业务。充分利用21世纪便利网点(575家门店)进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并拥有有上海市著名商标“美亚音像(MAYA)”的无形资产。可以说,该行业也基本由外资和民间资本占主导地位。
影视业和新闻出版业虽是国有资本占垄断地位,且行业投资大,一般民营资本很难竞争,但国际文化传媒业巨头的介入却非常积极。如美国CNBC这个全球最大的财经电视台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结为战略联盟;好莱坞巨头华纳兄弟国际电影公司与上海电影集团正式签约,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德国贝塔斯曼集团在上海建立书友会销售系统,等等,这一系列动辄几十亿投资的大手笔动作,反映了外资积极抢滩上海主流媒体行业的态势。而民营资本也在参与影视节目制作、建造多功能影院、参与图书分销等项目中,积极拓展自己的市场份额。其他如演出业、艺术品经营业等行业,民间资金和外资也都在积极加入,此处不再一一详述。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崛起的泰康路、昌平路、莫干山路、福佑路这“四大文化创意产业群”,它们被称为“上海都市楼宇工业中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新兴产业之一”,为上海老工业的转型起到了示范作用,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而这些文化企业,全都是由社会上各种非公经济成分兴办起来的。
总之,民营、外资的介入,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办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原国有体制文化生产的不足,从多方面满足了市民的精神生活需要,改变了文化生产供应不足的被动局面。可以说,今天上海文化业这种国资、外资、民营三分天下局面的形成,是由民众需求推动,而文化业界自身寻求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形势的发展,国有资本还将继续从某些经营性领域收缩和退出,民营和外资份额还会进一步增加,一个文化业全社会化,社会力量参与办文化的大趋势已然形成。
(三)政府行为和原国营体制文化企事业运作行为的市场化
原有运行了半个多世纪的上海文化业的运营机制和模式,主要特点是政府既办文化又管文化、国营院团按政府指令有计划地进行生产。这种机制和模式产生于建国初社会物质财富较匮乏、人民生活水平不高、民众的文化消费仅能承受听广播看书报的时代,它承袭沿用了几十年。即使在改革开放后,政府机关与国营文化单位的全面体制改革也进展迟缓,可以说是诸变化因素中最为滞后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机制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需要。2000年后,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提出,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在规划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蓝图的同时,强调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确立了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这种状况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上海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职能已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过渡,改变了直接领导、帮扶、干预文化单位的做法。而2004年7月1日我国《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政府部门在执行审批、查处、管制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公务中,将受到法律条款的严格监督和制约,总体对文化业的控制力将进一步减弱。如何依靠法律法规和市场手段来管理服务文化业,保证政府在文化业和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将成为政府部门日后的新课题。而大部分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在走向市场、适应社会的过程中,进行着全面的改制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运作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从资金来源讲,由政府单一拨款变为政府资助、银行贷款、单位自筹、社会赞助等多种渠道;从生产过程讲,由服从指令变为根据政策指导、结合市场需要、挂钩单位效益的方式;从人事制度讲,由包办变为竞聘上岗、全面流动;从市场需要讲,某些单位必须扩张发展,而不少单位则需关停并转,进行资产重组。总之,经营性文化单位和文化工作者都将纷纷走向市场,面向社会,寻找商机。从2000年起,上海陆续进行了文化业股份制集团化改革的试点,2004年,又在世纪出版集团和上海画院开始了文化事业单位的全面体制改革试点。全面走向市场化成了文化业的大趋势。这些根本性的变化对政府官员和文化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及思想观念都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综上所述,几十年文化业的多样化、多元化、市场化的变化趋势,至近期构成了上海文化业发展的一个总体趋势,就是整个上海文化业的“社会化”。也就是说,上海文化的发展已基本突破了“小文化”的概念以及体制机制、行业部门的局限而趋向全“社会化”,文化发展的问题,更多的将是一个全社会层面的问题。
二、文化业“社会化”对整个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
如前所述,近些年,上海的文化业出现了全面“社会化”的趋势。但需要说明的是,文化业“社会化”不等于文化业的“市场化”。尽管“市场化”是“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文化业“社会化”趋势的出现,其根源是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精神需求不同于物质需求。人的精神世界极其复杂,它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所有领域,包括生产劳动、经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等,绝非单纯的经济学的市场供求关系。因此,文化业“社会化”所牵涉的,就是全社会的所有行业和所有领域。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从本质上说,就是实现文化业对人的精神生活的尊重,实现对民众切实的人文关爱,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而且,文化业“社会化”的过程,必然对每个人的精神世界、对整个社会的历史传统、现状和未来造成影响,这种影响虽不像经济建设那么直接,但它是潜移默化和全面久远的,最终结果将影响几代人的命运和国家民族的前途。这许多问题,都是涉及全社会层面的命题,绝非简单的经济学的“市场化”问题。因此,即便是大力推进文化业“市场化”的今天,我们也必须同时注重文化业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功用,注重政府、文化业界和民众各自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责任,这是目前“社会化”最需要重视的问题。因此,在下面的论述中,我们将着重讨论文化业“社会化”趋势对整个社会发展的综合作用和影响。从总体上讲,文化业“社会化”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两个方面。
(一)积极的方面
1、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
自从“社会化”趋势出现以来,文化业向着满足民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方向运行,不断提供新的内容样式,提高质量,增加供应,使文化产业化的进程加快。原先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地位微不足道的文化业开始创造出了可观的经济价值。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和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历年统计数据,可知2002年上海的广播影视业年营业收入是27.7亿元;2003年尽管遭遇“非典”,年营收仍近30亿元;文化娱乐业2003年主营收入也达19..89亿元;音像制品分销约20亿元;图书销售约为27.4亿元(2.74亿册),报刊销售额约17亿元(17.05亿份),杂志销售约3~5亿元(1.83亿册);而动漫业、艺术品经营业、艺术教育等行业,在2003年当年都可以分别产生数10亿的营业额;演出业的票房向来是诸行业中数值最低的,但2003年也达到了近2亿元。经济数值变化最显著的是网络文化业。据美国国际数据公司(IDC)的统计,中国网络游戏市场的规模从2000年的0.3亿元到2003年的13.2亿元,4年增长了10几倍。上海是全国网络游戏业最发达的城市,据统计,2003年上海两个最大的民营网游企业――盛大网络集团和第九城市,其营业收入达11.5亿元,占全国网游市场份额的近70%。以盛大为例,2000年营业额仅50万元,2001年为3000多万元,2002年达到3亿元,2003年近7亿元,4年增长了1000多倍!除此以外,上海网吧的营业额也是个不小的数值。2000年,上海的网吧寥寥无几,营业额在统计数据中几乎可以忽略,但2003年底,上海市有注册经营网吧1329家,年营业额近6.5亿元。⑹尽管我们无法准确计算文化业总体的经济值,但仅从上述数据框算,2003年上海文化业对上海市GDP总值的贡献应至少在2%(即120亿元)以上。而且这是仅计算文化业的本身,而未将它对相关产业拉动所产生的经济价值计算在内(如对旅游业、广告业、电信业、房产业、制造业、商业等行业的拉动经济值)。今后一个阶段,网络游戏、动漫、电影、演出等行业的产值将逐年攀升,潜能将进一步释放,因此,文化业在整个经济建设中所占比例将越来越大,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上海城市经济的增长方式。
2、吸纳就业,缓解社会矛盾
上海城市的就业问题是个压力巨大的社会问题。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积累了近100万的下岗产业工人;近些年,又不断新增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就业矛盾日益突出。而文化业的“社会化”,则为缓解这一矛盾作出了重要贡献。文化题材样式的多样化需要有不断的增量生产,这就为全社会提供了许多新的就业机会。尤其是文化业经营的多元化,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加入,使文化业在原国营单位体系之外又产生出许多新的就业岗位,成了国企之外吸纳就业的重要补充渠道。比如2003年,著名的网游企业盛大网络集团吸纳了员工800多人;上海第九城市吸纳了500员工;而遍布全市的1350家网吧,吸纳的就业人员也要将近20000人。全市大大小小的几千家娱乐场所,吸纳的就业人员为57440人,仅“新天地”的成功开发就解决了3500多人的就业。上海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业,吸纳从业人员也达53000余人。新崛起的上海“四大文化创意产业群”之一的泰康路艺术街,仅泰康路210弄,就容纳了近48家文化创意企业,吸纳1000多人就业。另一个创意产业群的昌平路文化街,昌平路990号明圭工业园区吸纳600余人就业;而昌平路1000号原上海窗钩厂旧址,聚集了8家民营和外资文化公司,虽只吸纳300余人就业,但却救活了老企业上海窗钩厂,使该厂已下岗的30多名工人重新获得了工作机会,并解决了全厂近200名工人的低保和医保问题,缓解了矛盾。⑺这样的实例还有许多,总之,近些年文化业的“社会化”,为全社会提供增加的就业岗位总数不下10余万个,替政府排忧解难,为社会缓解矛盾,维护了繁荣稳定的大好局面,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3、引导社会风尚,提高全民的精神文明水平
如前所述,文化产品不仅有其市场属性,更有其意识形态的属性。在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同时,它必然会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影响,这是文化业对社会产生的最主要作用和影响之一。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对此都有精辟论述。古希腊哲学家亚理士多德曾指出艺术有“净化”人类心灵的作用(《诗学》第六章),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也曾强调诗歌音乐有陶冶性情和完善“礼制”体系的作用(《论语·泰伯》)。今天文化业的“社会化”,文化产品的多样化和文化运作的市场化,同样也会对民众的精神世界产生影响,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洗礼,使他们的情操受到培养,对社会风尚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比如当今视屏热播武侠剧和爱情故事剧,演武侠者通常表现除暴安良、济危扶困、信守诺言的精神;抒爱情悲欢者更宣扬不以金钱、地位、境遇变化的生死恋情等等。这许多文化产品,都算不上主旋律,但它们都很受民众欢迎,同样能够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方面起到熏陶和催化作用。又如,时兴网络歌曲中,流行一首着滑稽逗笑的《咱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歌曲以通俗的方式赞扬了现实生活中助人为乐的好品质,并把它定义为“雷锋精神”。尽管许多青年人对雷锋并不了解,但至少他们认同了“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雷锋精神就是今天我们需要学习和发扬的精神”。这是个非常典型的以非主旋律、非严肃主题、非主流媒体传导方式在娱乐中对民众进行价值观念教育的事例。此外,小剧场戏剧《都市症候群》,为不少白领缓解了繁忙都市生活所产生的心理压力;《大话西游》的轻松滑稽又使人在紧张之余忘却了烦恼;劲爆的摇滚乐释放了人们的精神压力;卡拉OK的自娱自乐又使人的压抑情绪得到抚慰,等等。总之,“社会化”出现的许多非主旋律和非主渠道的文化产品和样式,填补了主旋律和主渠道的不足,满足了民众紧张之余放松神经、宣泄压力的精神享受需要,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引导了民众,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平,维护了社会安定。从长远看,文化业“社会化”,内容多样化对整个社会移风易俗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其意义绝不可低估。
4、促进文化业本身的发展
“社会化”对文化业本身发展而言,促进作用更不言而喻,如前所述,文化业发生了体制机制、运行模式、生产方式等等的变化。但更重要的是,它给业界人士带来了从业观念的变化。“社会化”促使从业人员开始特别关注民众的精神需求,改变了自己的行为方式,激发了创造力,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上海文化业的面貌。以演出业为例,本属文化领域中的传统行业,几十年来运行机制老套,市场效益低下,又受新兴的电视业、网络业的冲击。有一种通常说法是,剧场演出是个没有发展前途的行业,日后将是戏曲进博物馆,而音乐舞蹈话剧等逐渐衰落。但自“社会化”以来,业界人士纷纷走向社会,从满足民众需求入手,进行各种多样化、多元化、市场化运作的试验。比如试行“独立制作人”制,建立专门的艺术工作室,等等,逐渐拓展了市场,展现出表演艺术和剧场演出的固有长处,走出了一条振兴演出业的新路,显示了演出业不亚于影视业和网络文化业的强大生命力。比如,由研究人员和几位作家演员自行创办的“现代人剧社”,没有国家资金投入,他们却找到了公职人员走市场以及社会力量寻找文化投资项目两者的契合点,他们以准确的小剧场定位,逐渐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仅吸引了社会企业的资助资金,近年来还吸引了海外的项目资金,使剧社越办越红火。现在,该剧社不仅有了自己的剧场,还将连锁合作的范围扩展到了江、浙两省,差不多每年都要推出5~6台有影响的新创作剧目,在白领阶层观众中形成了品牌效应。又如,由著名演员担纲组建的民间职业演出团体“萧雅艺术工作室”(现为萧雅艺术公司),不依赖国家投资,以一戏一聘的经营理念,在艺术创作和演出上走出一条“养戏不养人”的新路,不仅在经济上获得了较好收益,艺术上也不断有新的开拓,在观众中获得了良好的声誉。这些业内人士积极探索改革创新路子的做法,对众多国营演出院团如何摆脱困境,改变运营模式,专业人员如何合理流动等等,都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目前,演出业正酝酿着全面的改制,从业人员充满面向社会展示自己风采的欲望和躁动,甚至有人士预言:不久的将来,一个类似百老汇演出中心的繁荣局面必然在上海出现。可见“社会化”对文化业本身的影响有多么深远。
(二)消极的方面
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发展趋势的出现,除了积极影响的一面外,必然也会有消极影响的一面。文化业“社会化”过程中,投资主体多元化会使投资经营者的成分更复杂化,动机变得更不纯粹,增加趋利媚俗的可能;而内容多样化自然会使意识形态的影响变得复杂化;市场化过程本身也会产生对社会发展不利的盲点,即西方经济学家所谓的“市场失灵”(Marketfail)。因此,在近期文化业“社会化”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下列一些负面现象:
1、违法经营
上海文化业违法经营的现象近些年在音像制品、网络游戏和文化娱乐这三个行业中比较多见。由于民间资金投资的目的本来就是盈利,国有经营单位在市场条件下也可能受利益驱使,因此,在市场迅速发展而法规制度尚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的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常有可能不自律而闯法律红灯。比如,近些年有不少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不少私人网站甚至门户网站在互联网上传播黄色内容,这些现象曾一度泛滥,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引起民众强烈不满。又如盗版音像制品的制售现象屡禁不绝,其中既有许多证照不全的私营店铺和游商走贩在兴风作浪,也有少数证照齐全的正规店铺在暗中销售,构成了社会公害。此外,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如舞厅、卡拉OK包房、游戏机房等暗中经营黄赌毒,艺术品拍卖市场倒卖文物,报刊图书市场销售违禁出版物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后果。政府有关部门曾进行联合执法和查处,两年多上海收缴并销毁了违法音像制品800余万张(盘);从2002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底,对全市网吧进行了55099家/次的执法检查,立案处罚4843家/次,还吊销了5家屡次违法网吧的营业执照等等,这些综合措施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大大净化了市场环境,盗版销售势头得到了遏制,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比例也从2004年初的6·4%下降到了2004年6月的3%,⑻应当说,整治是非常得力的。但是,市场规模迅速扩张的本身,就显示了这种文化消费需求存在着广泛的社会基础,而文化业经营者受利益驱动,必然又有满足这种需求的可能,所以,从发展的眼光看,目前的整治效果距离根治仍有很大距离。
2、文化内容生产和传播中的混乱现象
文化业“社会化”使文化内容多样化,各种价值观念、文化思潮都可以在自由宽松的环境里交流融合,民众有了更多的精神文化享受和选择的自由。但是,意识形态的影响也同时变得复杂化了。一些具有负面影响的文化内容,会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对广大民众,尤其对青少年造成影响。比如含危害国家安全内容的电子游戏《秘密潜入Ⅱ》和《虎胆雄心》就曾广泛传播,文化部、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文,果断地予以查禁;近期各部委又联合行动,大张旗鼓地整治网络色情犯罪活动,取缔了一批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网站;此外,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都查禁和销毁一批内容反动和黄色的音像制品,并处置责任人,这些措施和做法都是必要的,它有助于制止违法内容的传播和扩散。但是除了少数违法的内容外,还有许多并不违法的落后文化内容、腐朽文化内容,从依法行政角度而言,政府只能在宏观上予以调控,而难以进行具体管制,但这些内容的传播扩散会影响社会风尚,影响青少年,给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造成不良的引导,损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在文化内容自由传播的开放环境下,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是很难将不健康内容与健康内容划出明确界限的。更重要的是,这些内容本来就源于民众内心世界一些不良需求,诸如对暴力色情、拜金主义、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偏好和欲求,这种精神欲望存在于人的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形成、成长、变化的各个阶段中,是不可避免的。强行使用行政手段进行硬堵的结果,一方面会毁掉正常的文化多样性的生态,破坏多样化的繁荣局面,另一方面还会导致这种需求的变态,形成明处禁止、暗地更加泛滥甚至越轨的情况。所以,在疏导机制不全,引导不力的情况下,网络、影视、音像、出版、艺术展览等文化各行业目前就会出现内容生产和传播的混乱现象:比如揭露腐败与羡慕豪华腐朽交织,宣传科学性知识与赞赏色情淫秽交织,惩治黑恶势力与诱导暴力凶杀交织;怀旧反将腐朽认作神奇,追新则将变态视为开放,等等,往往使人分辨不清。把一些不健康的思想理念、扭曲的价值观和错误的道德标准灌输给了民众,对整个社会风尚有腐蚀和破坏作用,影响不可忽视。若袖手旁观,任其泛滥,对社会而言是不负责任的,如何对文化内容进行引导和规范,是一个非常棘手的研究命题,对政府执政能力也是个严峻的考验。
3、业界滋长不正之风
由于“社会化”以来文化业迅速发展,新的正常的秩序和规则未及建立,在运行环境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很容易滋生行业不正之风。比如,某些著名演员有假唱、罢演的恶劣行为,有些演员在公众场合做出有辱国格和民族尊严的事情,更有些演员无心艺术创造,而醉心于跑场子甚至于参加堂会演出,某些院团或成员为迎合庸俗的社会需求而从事品位低下的文化生产和活动,等等,这些都是缺乏自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但在业界内部,却被许多人视为是合情合理的。至于文化中介经纪业务中以变相诈骗的手法盘剥那些没有营销经验的院团;艺术品经销中以赝品充真货、定价不规范等行为也都是常见现象。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文化业界又普遍出现各种“潜规则”,这种幕后交易的流行,使一些社会公德不允许的行为在业界变得畅行无阻,满足了某些人的私欲,却破坏了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及正常的文化业运行秩序。这将从根本上打击文化的原创精神,抑制正常的文化生产,助长业界不良风气,构成庸俗的关系网络,使政令不畅,歪风盛行,违背文化发展为满足民众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为促进社会进步服务的根本宗旨,可以说,这也是一种侵蚀文化业根基的腐败现象,如果政治、经济领域都有反腐败的任务的话,那么,文化业界“潜规则”的这种腐败现象更是不可不反。
总之,近期上海文化业发展很快,成就明显,对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也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目前不规范的情况也很严重,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负面现象出现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民众精神文化需求出现巨大增长而文化业新规则尚不健全所产生的一种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古语有云:“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说明人类的精神活动历来有随着物质条件变化而产生不良欲念的现象,尽管“饱暖”并非一定产生“淫欲”,但物质条件的改善会产生新的精神问题,则是精神活动的自然规律,自古而然,不足为奇。因此今天文化业出现诸如内容不健康、业界不正之风等问题,也是很正常的。不仅文化业,即便在其他行业和领域,当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市场规则未及健全时,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是个共同规律。比如我国金融业就曾出现过广信公司破产、农业银行衡水支行外汇信用卡诈骗的事件;证券市场出现过“中科系”、“银广厦”、“新疆德隆系”等机构操纵证券市场价格的严重违法违规事件;食品行业出现过卖假酒、卖灌水猪肉事件,最近又曝出了“阜阳奶粉”致死人命事件等等,影响恶劣。但是,这些问题都无法抹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也不会因此改变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大方向。因此,对于文化业出现的种种负面现象,担心其对社会的副作用而怀疑开放的政策,改变方向走回头路,是绝对错误的,也是行不通的。但是,对负面作用袖手不管,则是不负责任的。因此,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对这种社会趋势进行合理的疏导。政府部门的责任,就是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运用好自己的监管调控职能,调动和发挥一切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坚持规范、引导、保障、促进的方针,为文化业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开放、有序的运行环境,以促进上海文化业的真正繁荣,把上海建设成一个真正的文明城市、学习型城市、一个国际文化交流的中心,并走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列。
三、文化业“社会化”进程中影响健康发展的问题和症结
要促进上海文化业“社会化”的健康发展,使上海文化业真正走向繁荣,就必须尽力消除文化业“社会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既然这种负面现像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民众精神文化需求出现巨大增长,而文化业运行尚不规范而产生的结果。那么,消除负面影响,促进发展,就理应从解决文化业的不规范入手。因此,找到文化业不规范的问题症结所在就是关键。由于文化业运行是由文化生产经营和文化管理这两个环节组成,所以问题也就可以从生产经营与管理这两个不同的环节中找到答案。本课题组今年曾历时4个月对上海文化业各领域的生产经营者与管理者做了近200人/次的访谈和问卷调查,了解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虽然对影响文化业健康发展的问题症结,生产经营者与管理者的认识不尽一致,有时甚至截然相反。但归纳的结果却告诉我们,这是因为两者在“社会化”实践中担当的角色不同,观察问题角度不同所致。其实,同一问题的对立观点,有时恰恰说明两者都从不同角度认识到了问题的症结。因此,全面总结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各种观点,有利于我们多角度地接近问题的实质,也有利于启迪解决问题的思路,下面就把调硏所得的两者观点归纳于下:
(一)关于违法经营的问题症结
违法经营现象严重影响文化业的健康发展,但却难以根治,症结何在?管理者与生产经营者的看法截然不同。
管理者认为:没有形成全社会的监管合力,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是主要原因。政府历年都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但违法经营仍屡禁不绝。因此,单凭政府集中整治,没有全社会参与是不解决问题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经营者违法是一方面原因,而不少家庭和家长忽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音像制品盗版禁绝困难,就与民众普遍缺乏产权保护意识,偏爱购买便宜盗版产品有关,等等。总之,政府可以对违法经营进行查处,却难以阻止民众的消费行为。因此,唤起广大民众的责任意识,形成政府、民众、业界三者结合的长效管理体制,才是杜绝违法经营的第一要务。近一阶段,网吧整治效果明显,就在于民众认识到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危害性,责任意识加强了。政府建立市民义务监督员队伍,设立奖励市民举报条例等措施都得到了民众的大力支持,才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效果。但在打击音像盗版和其它行业的违法经营方面,目前尚未形成全民参与的态势。总体上说,唤起民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禁堵违法的合力,实现长效管理,还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经营者的看法是:监管有漏洞、执法尺度松紧不一是违法违规现象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在一项对经营者的问卷调查中,有95%以上被调查者都认为违法经营是钻法律监管空子的结果。⑼他们认为,如果相关法规政策不明,对违法处理“以罚代法”,惩罚尺度宽严不一,检查再多也无济于事。因此,首要问题是弥补监管疏漏,执法从严,尺度一致。近几个月来违规网吧屡被举报,监管严密,已经吊销了5~6个网吧的营业执照,违法成本高到了可能倾家荡产的程度,经营者感到得不偿失,所以尽管检查少了,违法经营也减少了。
(二)文化内容混乱的问题症结
文化内容混乱对文化业健康发展不利,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更不利。对此,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也都有各自的看法。
管理者的认为:宏观上没有明确的文化内容的分类原则,从管理角度讲,就难以把握满足民众精神需求与疏导民众需求之间的关系,也难以把握保障民众享受文化生活的基本权利和抵制不良思想侵蚀之间的关系,更难把握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与商品属性之间的关系。面对内容纷繁复杂的局面,管理者常有认知和辨别的盲点,在实践中常常出现监管的盲目性,或该管的不敢管,或不该管的乱管,陷于“管不住”、“管不了”或“一管就死”的被动境地。因此说,没有科学原则,科学依据,就不可能有科学管理,也就做不到放手对文化内容进行引导,发展先进文化。
生产经营者的看法是:政策多变,导致内容混乱,影响文化繁荣。文化内容是否允许生产传播实际上由政策决定,而政策界限不仅模糊,而且时宽时严,经常变化,就会演变成生硬的行政干预模式,常使生产经营者无所适从。如前阶段关于电视媒体在黄金时段不得播放“涉案剧”的行政规定,此后又取消,理由含糊,前后矛盾,严重打击了文化内容创新的积极性,反而导致文化内容的更多混乱。类似情况的出现,会使从业者对政府的信任发生动摇,担心政策变化,抑制文化的创造力,且导致文化内容生产传播的更混乱状。
(三)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症结
行业不正之风损害文化市场发展的根基,其症结在于缺乏市场规则和没有来自行业内部的约束,这个问题管理者与经营者的看法基本一致。
管理者的看法是:行业不正之风首先是从业者缺乏自律,迎合低级庸俗的精神文化需求所致;其次是文化市场发展较快,而合理的市场规则尚未建立所致。目前上海文化业既没有合理的企业内控机制,也没有规范的市场调控约束机制,很容易使从业者的行为失控,做出违反职业道德,败坏社会风尚的行为。当务之急,一是帮助从业者认识这种失控行为的危害性,二是积极推动真正的行业协会的建立,赋予它们对行业的管理职责。
经营者也认为:行业不正之风盛行是没有市场规则,市场秩序混乱的表现。目前上海文化业界还没有被市场认可的行业性权威组织,也无法对从业行为进行协调和管理。而现存的各种行业协会组织基本上是联谊性质的组织,无法代表经营者利益。政府不能对从业者行为直接进行管理,所谓的行业协会对从业者也无约束力,行业不正之风当然难以制止。
(四)保障措施的缺陷
除对“不规范”限制不力以外,保障和促进的措施机制存在缺陷,也是影响文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建国以来,政府曾推出过许多鼓励支持文化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有许多已不适合今天文化业“社会化”形势的发展需要。这方面的问题,管理者和经营者也有各自看法:
管理者认为:缺乏规划引导,缺乏合理的奖惩激励机制、人才流动不畅,资金不足是保障方面的重要缺陷。社会化以来,全社会各行业、各种经济成分都参与文化业,大大增加了文化市场的总量,但市场规模散滥小差和恶性竞争也普遍存在,文化市场的秩序混乱,甚至造成非法经营排挤驱逐合法经营的现象,这些都是过去没有遭遇过的新情况,也无法依靠经营者的自觉来进行调节,而必须通过政府部门的合理规划调控。但目前政府深陷于日常管理工作和运动式的集中整治工作之中,反而在规划布局、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等宏观调控方面投入精力不够,成为影响发展的一个原因。在复杂市场环境中出现的各种文化现象,政府部门能采取的引导措施较少,对经营守法业绩出色的非公企业,尚无类似对国有经营单位的奖励机制,没有培养出引领行业发展方向非公企业的典型。在各种文化评奖中多偏重主旋律,不注重多样化。文化业专业人才多集中在国有经营单位,人才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现象严重,制约了人才向社会,尤其是向非公企业的自由流动。此外,文化发展资金不足,缺乏吸引社会多方投资的有效手段,国有经营性单位走向市场难于寻找社会资金的支持与合作,国家资本对社会力量办文化及多样化的扶持也不够,等等,这些都是在保障方面需要改进的。
经营者认为:行政规划过于主观,对非公经济不能一视同仁,缺乏专业人才和难以筹措发展资金等,也是文化业“社会化”进一步发展在保障方面的缺陷。政府对文化业发展进行规划和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但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时主观臆断,决策未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不听业界呼声,结果毁坏历史遗存,破坏了文化市场氛围。此外,社会各种非公经济成分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文化业,但在运作方面,没有得到与国有经营性单位相同的待遇。比如民营资本介入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尚有各种门槛的限制,企业再融资也很难得到支持,现有的各项文化基金的资金投向基本倾向于国有文化经营单位,现在虽然向民营企业开放,但没有多少话语权,商业银行又不愿意向民企贷款,民企进一步发展资金很困难。在文化的评奖和舆论引导方面,对民营企业也有另类的眼光,不能一视同仁,在吸引培养专业人才方面,也存在许多困难。这都对文化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影响。⑽
总而言之,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都从不同角度指出了影响文化业健康发展的症结所在,尽管他们的认识和观点不同,但两者都从各自角度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比如对违法经营,管理者认为没有全社会的监管合力,缺乏长效管理;而生产经营者认为监管有漏洞,看似截然不同,其实两者都道出了在立法执法方面需要改进的这一问题。又如在资金保障方面,经营者认为民营企业得不到银行贷款和基金扶持是大问题,而管理者感到国营院团走向市场吸引不了市场资金也是大问题;在人才方面,经营者感到民营企业缺乏像国营院团那么多的专业人才,而管理者则认为国营经营性单位存在人浮于事和人才流动的困难。两者也都从不同角度都指出了资金和人才需要破除壁垒、进一步“社会化”的问题。这些具有真知灼见的观点都为进一步思考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文化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客观的依据。
四、促进健康发展的策略和措施
如前所述,文化业“社会化”是因民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出现的趋势,因此,针对文化业“社会化”出现的问题,围绕着解决民众的需求,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满足民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提高民众的文化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牢牢把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规范、引导、保障、促进并重的方针,努力在发展中破解难题,克服障碍。根据上述原则,相应采取的措施和策略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配套、与现实情况相适应的完整的文化业监管体系
目前文化业存在的许多问题和混乱无序现象,主要是由于民众文化需求增长较快,市场迅速扩张而运行规则不健全造成的,它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必须通过合适的途径加以规范,以规范解决无序和混乱。这种规范应当包括对文化业运行秩序的规范、生产经营方式的规范和行为方式的规范,措施涉及文化立法、执法监督、行政管理制度、行业自律机制、形成全社会监管网络等各个方面,以下择要叙述:
1、加强和完善文化立法
规范的依据,首先是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与之配套的权威性的政府部门规章、地方法律规章和行政管理条例。目前,我国已陆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文化的国家法律,国务院也陆续颁发过《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政府法规,文化部颁布过《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上海市颁布过《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制售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规章都为依法管理文化业,规范上海的文化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部分地方性法律法规条款出现了与实际不符、与国家法不配套的情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因此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尽快完成配套的上海地方性文化立法工作,是一项首要的任务。政府部门应加强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的力量,修订完善各项上海地方文化法律和规章,形成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一整套关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出、文化娱乐、艺术品交易、音像制品、网络文化等各个行业市场的管理法规,并推动相关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尽快出台。形成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辅,内容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真正做到文化业的运行有法律法规保障、对违法惩处有法律依据、政府、业界、民众的三者的文化行为均有法可依。
2、对文化内容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这个问题原可以放在“加强和完善文化立法”项中一并叙述,但这是个具有特殊性的问题,故有专门论述的必要。“社会化”以来文化的内容多样化使意识形态的影响复杂化,落后腐朽文化内容的传播会对社会造成影响,但这些内容又有一定的需求市场。政府部门对落后的又有民众需求的文化内容,无论从依法管理角度,还是从尊重民意的角度,都不适合用强行禁止的办法,而只能采取因势利导的疏导方式。因此,将文化内容进行分类分级,不同类级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把不良有害文化内容限制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并处在社会公开监督之下,才有切实减少它肆意泛滥的可能,才能降低它的社会影响。据此,从文化立法角度讲,应研究制定合理的文化内容分类分级标准。根据发展先进文化、支持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原则,制定出合适的分类分级原则,并确定对不同级的文化内容所采用的不同管理方式。明确规定那些不良有害的文化内容,不允许向未成年人传播;向成年人传播,则应限定场所和区域(比如不许在学校周围、市区中心繁华地段、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周边地区、市民居住集中区、重要公共场所等),并限制传播的时间(比如播放此类内容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节目,时间限制在晚上11时以后),限制传播方式(如不允许做大型商业性广告,进行大型商业演出),等等。这些标准和限制规定应该以文化立法的形式加以确定和公示,使有需求的消费者和提供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可以按此规章自我约束,减少对社会造成影响;政府部门的管理也有章可循,明白应该管什么和怎么管,该管时就理直气壮地管,避免管理的困惑,这样可以减少内容生产传播的混乱,做到真正规范。
3、严格执法监管
有了法律法规而没有严格的执法监管,法律法规就成了一纸空文,规范也就成了空话。在本课题进行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凡违规经营的网吧业主,都对执法监管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一定会被查获。若执法监管者稍有疏忽,他们就会找钻空子的机会。⑾从现实的经验教训来看,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对违法行为一定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得“以罚代法”或因懈怠而造成执法监管的疏漏。目前,上海已经实行网吧查验身份证制度,对两次以上违规网吧实行吊销营业执照的制度,也启用了网吧电子监控管理系统的技术手段;对制售盗版音像制品也实行城市监察部门、工商、文化稽查总队三部门的联合执法;在文化娱乐市场、艺术品交易市场、出版业流通市场,都采取了各种严密的执法监管措施。在监管力量方面,不仅有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人员,公安、工商人员和上海市文化稽查总队,还有网吧的义务监督员队伍,并有举报电话,奖励举报制度等等,形成了综合严密的监管网络。对查获的违法现象,一律依法严处,并将犯罪分子送上法庭。坚持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形成对违法经营的高压态势,这些措施都应该长期坚持。只有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严厉打击,而不在执法监管方面出现疏漏,才能真正使违法者感到震慑,做到净化市场,保证市场运作秩序的正常。
4、完善政府部门的各种行政监管制度
除了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监管以外,政府还负有对整个文化业运行秩序进行监控管理的职责,这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作为保证。根据文化业“社会化”现状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政府对文化业的管理,虽然减少了许多事先的行政审批手续,但是对文化业运行的全程监管责任,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更繁重了。根据现实的情况,政府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来保证行政监管责任的落实。在行政监管方面,要建立对市场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对违规企业的传唤谈话制度,重大事件的及时处置和公示制度,等等;在信息掌控方面,要完善各行业、市场、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的上报制度(包括月报、季报、年报和其他信息),相应的汇总统计制度和动态信息跟踪制度,并建立企业经营档案(含违法记录)等等,以保证政府能对市场和企业的运行进行及时和适时的监控。
5、推动完善行业的自律机制
文化业的规范需要有行业自律。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行业自愿组建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的原则,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的建设,用1~2年时间,指导本市电影、演出、娱乐、网吧、音像、画廊等各个行业都建立自己的行业协会,把社会上的各种文化经营单位基本纳入行业的自律管理体系,政府将应属于行业协会的职责划归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的自律、服务、协调代表作用,尤其要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以规范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形成市场运作中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的局面。
6、形成全社会的监管网络
文化业能否规范健康地发展,关系到全社会、全体民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要唤起民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政府一方面要对民众进行文化法制建设的教育,另一方面,也要组织民众参与文化业法制建设的进程,发挥民众在规范文化业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有的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还应当继续扩容,让更多热心文化业建设的人参与;举报违规网吧的奖励制度应长期坚持,让更多人加入监视违规的行列,还可以扩展到监管音像制品盗版、娱乐业经营黄赌毒、出版业、艺术品经营业等各个行业,更多地发动民众参与对违法的监督,古语有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日知录》),民众要明白自己的责任,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对腐朽落后文化的抵制意识等,并积极参与监管文化业。使整个社会到处是监管违法的眼睛,真正形成对违法监管的合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家庭、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作用,形成全社会监管违法的合力,促使文化业的真正健康规范。
(二)形成对文化业发展方向进行积极引导的体系
除了对文化业进行规范,更要加强对文化业的引导。引导多样化的内容对民众精神世界,和社会风尚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吸引民众的需求,改造落后文化。移风易俗,改造社会。政府这方面的引导应当包括文化内容的引导、经营方式的引导和以及文化业发展方向引导,政府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以下几项:
1、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政府主导的主流媒体的引导和影响作用。政府要发挥博物馆、图书馆、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东方网、少儿图书馆雏鹰网等网站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倡导时代主旋律的引导作用。鼓励这些单位以活泼多样,“贴近生活、贴近民众”,满足民众需要的方式,弘扬主旋律,扩大主旋律和健康有益文化的影响,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如上海博物馆举办的弘扬华夏传统文明的《晋唐宋元明清国宝展》、《淳化阁帖真迹展》,话剧艺术中心精品话剧《商鞅》、上影厂拍摄的影片《生死抉择》等等,量虽不多,但其优良的质量和感人的内容却有巨大感召力并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此外,政府还鼓励上海少儿图书馆的东方少儿网,试验制作各种有趣引人的益智游戏软件,把学习音乐、学习绘画以及各种游乐活动等放在网上来吸引青少年健康地上网,与网吧争夺迷恋上网的未成年人,充分发挥文化传播主渠道的方向引领作用。
2、倡导文艺批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总是同有害的消极落后的思想观念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政府对于不健康文化内容,应当理直气壮地倡导文艺批评,让民众在公开讨论中辨别善恶真伪,认识不健康文化的有害性,把握正确方向。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思想解放成了潮流,有人害怕提出批评会被指责为观念僵化或打棍子,从而不敢发表意见,其实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因为环境条件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今天文化业“社会化”的形势下,国际文化交流如此频繁,各种思想都在平等自由的交流,意识形态方面打棍子完全失去了现实依据和客观条件,况且政府批评他人观点的同时,政府自己观点也在被他人批评,这只能属于一种平等的观念碰撞交流,谁对谁错,一切由民众评判选择,政府无法最后决定。因此,怕被指责而不敢发表意见,其实是束缚手脚的行为。政府应当带头倡导文艺批评,组建专门的文艺批评班子,进行理论研究,鼓励各学术机构,大专院校、文艺单位参与文艺批评,讨论现实问题,在讨论中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引导民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3、积极倡导和扶持绿色网吧、放心网吧、连锁网吧、音像连锁店、量贩式KYV、小剧场演出等适合大众消费、形式健康的经营形式,逐渐使这些经营形式占据文化市场的主要份额。支持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等多种多样民众自发的健康有益文化活动形式,扶持“十月歌会”、“大学生戏剧节”、“浦东新区业余十佳戏曲歌手大奖赛”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有益文化活动,满足民众的文化需求,引导民众的文化需求,壮大健康文化的力量。
4、奖励非主旋律娱乐性强的健康有益作品,改变目前文艺作品评奖中只重主旋律的状况。将那些内容健康,娱乐性强,贴近民众生活,百姓喜闻乐见的非主旋律作品列入评奖范围,享受与主旋律作品同等待遇,参与“戏剧白玉兰奖”、“电影百花奖”、“金鸡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奖”的评选,鼓励非主渠道非主旋律有益文化的发展,扩大国家意识形态的亲和力和兼容性,在丰富多样化的文化形态中,突显时代主旋律,引导发展方向。
5、建立文化产业研究院和高新技术文化产业园区。提高文化业的科技含量,加快产业资源和力量的聚集。“社会化”以来上海许多民营企业与合资企业都积极地参与多媒体业、游戏业、动画设计业等高科技含量的文化产业投资,但这些企业发展受制于技术力量、高端设备、成果转换等各个环节,加上力量分散,形不成产业的聚集效应。政府应尽快采取措施,建立文化产业研究院和高新技术文化产业园区对此进行积极引导。这方面韩国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就是通过政府建立文化产业研究院和高新技术文化产业园区的方式,在短短几年内,使国家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困境,把韩国建成动漫产业、网络游戏产业发达、对外大量出口的文化产业的大国。上海现在只有一个由华师大组建的“动漫产业园区”,这远远不够,应建立多个媒体业、游戏业、动画设计业等创意产业园区,并由文化产业研究院在科技成果开发、产业政策导向方面进行引领,集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各方力量,在科技创新,追赶国际先进水平方面走在前例,并在科硏成果转换、高端设备租用、人才培养流动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吸引各方支持,为创业和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促使上海的网络游戏、动漫影片等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兴产业迅速壮大,在短期内发展成上海文化业的支柱产业。
(三)形成对文化业有力保障和促进的体系
对文化业“社会化”除了应该规范和引导之外,还应该有保障和促进的措施。这些措施应当根据“社会化”以来文化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涉及全社会所有行业领域的特征,更多地着眼于非文化行业领域和非公经济体制的投资者,注重对他们的保障和促进。根据这种情况,政府的保障和促进措施,应当主要包括规划、调控和资源配置等几个方面。
1、制定合理的文化业发展规划
去年,上海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就已经在调研基础上拟定出台了《2003——2010年上海演出、电影、娱乐、音像、网络文化和艺术品市场发展规划》,对上海文化业发展的作了很好的规划。但这毕竟是文化业发展的一个较长远规划,因此政府部门还需按照“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按照文化决策“公众参与”的程序,再充分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尤其要根据“社会化”以来文化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涉及全社会所有行业领域的特征,多听各行业和各式人的“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吸收众人智慧使规划更加完善。在各项具体规划中,比如“一条街”、“街区文化特色”等规划,必须更细致地考虑保护文化历史遗存,延续文化血脉的功用,对规划对社会发展产生长久的作用。
2、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宏观调控
“社会化”使全社会各行业、各种经济成分都参与了文化业,大大增加了文化市场的总量,但市场规模散滥小差和恶性竞争也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必须要有政府的权威和行政手段加以调控,过热则降温,太缓须拉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扶优汰劣。前几年,政府对文化娱乐业的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比较成功,压缩了全市娱乐场所总数的三分之一,减少了豪华KTV包房和舞厅,而钱柜、好乐迪、浪莎等适合大众消费的量贩式KTV则被扶植了起来,数量大大增加,此后逐渐成为娱乐业的主体,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良性调整。近期,政府对全市网吧也实行了总量控制,关闭违法网吧,扶持东方网点等放心网吧、绿色网吧,效果良好。最近,政府还将出台规定电影最高票价的措施,把过高的电影票价降下来,使广大民众能够方便地进入影院消费,促使电影业票房的回升,推动电影业的发展。总之,政府调控措施就是要校正整个社会文化业运作的失控现象,达到动态平衡,秩序正常,良性发展的目的。
3、建立合理的资金、人才保障机制
文化业“社会化”的基本特征是文化投资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全社会化。因此资金与人才的保障,就不能仅局限于“小文化”,局限于国有经营单位,而要着眼于“大社会”和非文化行业领域和非公经济体制的投资者。所以,运用好政策措施的杠杆,调节资金人才的合理流动与合理配置。是保障和促进文化业“社会化”健康发展的关键。
目前,文化业发展的增量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社会资金的投入,其他行业资金投入、国家的文化发展基金以及财政预算拨款。其中以社会资金投入(包括外资和民营企业资金的投入)增量最大,对文化业的发展,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制(包括合资、股份制、承包形式的投入)都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是文化业“社会化”发展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而其他行业如金融业、房产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对文化业的投入,也对文化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如金丰易居,中信泰富等企业,对文化业有过一定支持;而国家专项文化发展基金和预算拨款,数额不小,但全部是用于国有文化单位和扶持主旋律产品的生产,既没有支持其他行业的企业,也没有支持社会力量办文化的企业。因此,从资金配置而言,它没有“社会化”,是不尽合理的。因此,一方面必须使国家文化发展基金向全社会开放,(目前已经开放,但其他行业文化参与者、社会各种非公企业缺少话语权)对非公企业和多样化文化产品生产提供支持。另外,还要吸引更多外资、民间资金和其他行业的资金加入文化业,鼓励它们建立多种形式的文化基金,为它们投资提供好的项目和便捷的的信息,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吸引增量资金为文化业发展做贡献。尤其是要建立专项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基金,专项扶持高科技新兴文化产业的基金(如动漫业创作扶持基金等),专项扶持多样化文化内容产品的基金等等,使增量资金流向那些难以得到资金支持其发展又确实很需要资金的企业,流向那些有良好企业发展前景的企业,流向那些有发展潜力敢冒风险的企业,使资金配置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人才问题讲,保障方面要做的工作,主要促进专业人员的合理流动,克服各种的限制人才流动的障碍。目前文化业的人才资源,主要集中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而社会力量办文化,民营企业办文化,所缺乏的就是专业人才;其他行业投资文化,所缺的也是专业人才。校园文化活动、企业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所缺的也是专业人才。因此,政府可以做的工作,一方面是为专业人才的合理流动提供需求信息,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防止国有经营性,以各种条件(诸如赔款等)为借口,阻止、刁难专业人才的流动。国有文化单位要破除人才单位所有的观念,让专业人才在各行业、各单位间自由流动,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不限制专业人员以自己专长兼职,鼓励专业人才的进出。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文化业“社会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总之,政府部门要通过规范、引导、保障并举的方针,切实营造一个开放、稳定、统一、竞争、有序的文化业运行环境。促进文化业“社会化”的健康发展,以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促使上海的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为上海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贡献。
注释:
⑴上述数据采自上海市统计局2004年4月公布的《上海统计2003》以及“上海统计”网站的“历年统计”数据。
⑵参见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公众闲暇时间文化精神生活调查报告》之“上海报告”中的一组数据:上海城市居民一周内,日均看电视时间男性为1·83小时,女性1·8小时,而日均读书看报的时间为男性0·8小时,女性0·63小时,日均听广播时间为男性0·37小时,女性0·35小时。看电视已成为市民闲暇时间的主要活动。这组数据也以表格的形式刊登在《文汇读书周报》2004年4月9日的第2版上,题为《上海城市居民不同群体一周日均休闲时间支出最多的前五位活动内容和分配时间》。
⑶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4年5月7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⑷参见国家科技部2004年5月公布的《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
⑸本课题组设计的调查问卷按不同年龄群体分为3类,按不同收入群体的档次分为5类,在社区、剧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共发放各类问卷共约1000余份,回收问卷600余份,回收率达60·2%。
⑹上述有关民营企业的数据采自本课题组的调查笔记,网吧的数据由上海市文广局市场处和政策法规处提供。
⑺上述数据采自本课题组采访笔记。
⑻上述数据采自本课题组上海文化稽查总队的采访笔记以及2004年8月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局长穆端正在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述职报告》。
⑼该项调查以发放《非公企业文化投资经营情况调查表》问卷为主,问卷设计了7七大类问题,向黄浦、徐汇两区所属民营文化企业分发了100余份问卷,回收了40余份,问卷回收率40%。
⑽⑾上述对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的观点的调查,本课题组基本采取了访谈的形式。访谈的对象,管理者包括:上海市文化稽查总队、上海市工商局、黄浦区工商局、徐汇区工商局、黄浦公安分局、徐汇公安分局、黄浦区外滩街道、徐汇区零陵路街道、闸北区彭浦新村街道、虹口区曲阳街道等处的有关同志。生产经营者包括:盛大网络集团、上海音像制品批发市场、美亚音像连锁店、泰康路创意工业园区、昌平路创意工业园区、莫干山创意工业园区以及黄浦、徐汇两区一些网吧、音像商店、量贩式KTV等文化经营场所的业主,经理等。调查访谈共计165人/次。
课题组组长:穆端正
副组长:张 哲
成员:高春明 周巩平 曹凌燕
黄游华 闻嘉生
执笔:周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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