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 本地固话资费实行上限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
《通知》规定,固定本地电话业务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及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俗称“无线市话”或“小灵通”)业务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通话费的资费,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具体管理方式为:电信企业应当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各项资费水平均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同时,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其他资费方案,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计费单位和资费标准。
《通知》要求,各电信企业在制定资费方案时应科学合理、简单清晰,并进一步控制资费方案的种类;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要将包括标准资费方案在内的所有在售资费方案向用户明示,供用户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同时,各电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电信资费的研究和内部管理,努力促进电信资费总体水平稳步下降,让广大用户共享电信发展和改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