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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与方向选择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26/2009 10:58:00

  来源:湖北省统计局

  本文着眼于全面描述湖北服务业整体现状,从探讨服务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测算了湖北服务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描述了全省现代服务业特征,并与中部五省进行了比较分析,找出了制约湖北服务业的主要制约因素,结合湖北省实际,对服务业发展的潜力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初步判断,提出了一些建议。

  服务业的发展状况与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阶段。在结构演进与社会转型进程中,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地上升,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和增长点。因此,深刻认识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把握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对于提升湖北经济发展水平,成功实现发展转型,从而促进湖北率先在中部崛起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服务业发展阶段的划分及湖北服务业所处发展阶段的综合判断

  (一)服务业内涵

  服务业是国际上通行的产业分类概念,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劳务、信息或技能等为社会提供服务,以生产非实物产品为主的行业。广义的服务业指农业、工业和建筑业以外的一切服务性行业,即国际通行的产业划分标准的第三产业。目前服务业大致划分为四类: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是指在工业化较发达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电子信息等高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而发展起来的服务部门。它有别于商贸、住宿、餐饮、仓储、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以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及社区服务业等为代表。

  (二)服务业发展段的划分

  服务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产业,是经济发展阶段的产物。了解服务业发展的基本现状,必须首先了解服务业的发展规律。

  服务业发展是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三次产业结构变动遵循一定的规律。著名的配第?克拉克定律和库茨涅兹法则指出,一般情况下,由于经济发展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产业间产品附加价值的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对收入差异,劳动力、资本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与资本又逐步向第三产业转移。与此相适应,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第一产业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由快速上升逐步转为下降,第三产业则经历上升、徘徊、再上升的发展过程,最终将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实践证实了这一点。据 2000 年世界银行抽样调查统计, 34 个低收入国家的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平均水平为 43.5% , 48 个中等收入国家为 61% , 22 个高收入国家为 71% ,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达到了 80% 以上。此外,美国《财富》杂志排定的全球 500 强座次前 100 名的公司中,零售业龙头老大沃尔玛位居第一,服务类行业的企业占到 64 家。

  对照工业化阶段规律,服务业结构演变同样具有规律性。一般来讲,在初级产品生产阶段,以发展住宿、餐饮等个人和家庭服务等传统生活性服务业为主;在工业化社会,与商品生产有关的生产性服务迅速发展,其中在工业化初期,以发展商业、交通运输、通信业为主,在工业化中期,金融、保险和流通服务业得到发展,在工业化后期,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加快,新型业态开始出现,广告、咨询等中介服务业、房地产、旅游、娱乐等服务业发展较快,生产和生活服务业互动发展。在后工业化社会,金融、保险、商务服务业等进一步发展,科研、信息、教育等现代知识型服务业崛起为主流业态,而且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如何判断经济发展的阶段,钱纳里等人对世界 100 多个国家 20 多年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并得到了一些基本结论。基本观点是,现代经济发展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即准工业化阶段、工业化的实现阶段(包括工业化初级、中级及高级阶段)和后工业化阶段,不同阶段经济社会指标有不同的数量特征。一般运用人均总量指标和结构指标来描述和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水平。我们认为,服务业发展也呈现阶段性规律,为此,借鉴钱纳里多国模型,以钱纳里工业化阶段划分标准为参照系,在判断全国、湖北工业化水平的基础上,提出判断服务业发展阶段的初步模式。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的西方经济理论在解释日新月异的现代经济发展实际时,在适用性方面有一定的局限,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必须结合国情和省情实际,作出正确的判断。为此,本文从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服务业内部结构和居民消费结构几方面来综合判断湖北服务业所处的发展阶段。

  根据上述研究思路,我们在搜集全国、东部江苏、浙江、中部湖北、河南,西部甘肃、贵州等省份历史数据的基础上,研究比对了 1978 年以来(部分指标 1949 年以来)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服务业内部结构和居民消费结构等多项指标,并对照钱纳里工业化阶段模型数据,通过构建经济发展阶段数量评价体系,得出我国服务业发展阶段标准模式。

  表 1 近似典型的服务业发展阶段模型

  时期
 人均服务业增加值
 发展阶段
 服务业占 GDP 比重
 服务业就业比重
 生产性服务业比例
 居民服务消费支出比重
 基本特征说明
 
(按 1982 年美元计算)
 
1
 300 美元以下
 服务业发展的初阶段
 <30
 <20
 20
 15
 人均服务产品拥有量低,农业占主导地位,服务业以传统生活性服务为主
 
2
 300-1600 美元
 服务业发展起飞阶段
 30-60
 20-50
 30
 38
  工业占主导地位,服务业以交通、商业为主,金融业得到发展
 
3
 1600-3500
 服务业发展成熟阶段
 60-70
 50-60
 45
 50
  经济发展以服务业为主,房地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较快,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交互发展
 
4
 3500-
 服务业的发达阶段
 >70
 >60
 60
 70
  金融、商务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科研、信息、教育、文化等知识型服务业为主流业态。
 

  根据以上数量特征,即从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和经济结构角度来判断服务业发展所处的阶段,主要包括以下观点:

  1 、服务业发展分为 4 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服务业初级阶段;第二阶段为服务业发展起飞阶段,第三阶段为服务业发展成熟阶段,第四阶段为服务业发展的发达阶段。

  2 、不同发展阶段服务业水平有不同标志值和数量特征 。一方面它是一个近似值,另一方面它的数量标志意味着结构的变化和阶段的转型。

  ——产业结构。根据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可把服务业发展阶段分为初级阶段( 30% 以下)、服务业起飞阶段( 30-50% )、服务业成熟时期( 50-70% )和服务业发达阶段( 70% )以上。

  ——就业结构(服务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在服务业发展初级阶段提高速度较慢,服务业发展起飞阶段速度快。在服务业发展初级、起飞、成熟阶段以及发达阶段该指标的标志性数值大体为: 20% 、 20-40% 、 40-50% 和 60% 。

  ——服务业内部结构(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在初级阶段的变动不是很明显,在服务业发展起飞阶段有所提升,成熟阶段和发达阶段增加较快。在初级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和发达阶段,该指标的标志值大体为: 20% 、 35% 、 45% 和 60% 。

  ——居民服务消费结构(居民服务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居民服务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在基准、起步阶段很小,加速阶段在大多数省市、地区增加幅度逐步加快,增加较快的是成熟阶段和发达阶段。在初级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和发达阶段,该指标的标志值大体为: 15% 、 38% 、 50% 和 70% 。

  (三)对湖北服务业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

  对照上述数量模型,对湖北服务业发展阶段作如下判断:

  1 、从人均服务业增加值看。 2006 年,全国为 808 美元(按 1 美元 /7.81 人民币),依照上述发展阶段标准模式,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在 300-1600 美元为服务业发展起飞阶段,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 2006 年 湖北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为 673 美元,也处于服务业发展起飞阶段初期。

  2 、从产业结构看。目前全国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 11.8 ∶ 48.7 ∶ 39.5 ,依照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等人的研究成果,二产占比重达 40-60% 即为工业化中期,按照上述模型,服务业占比达 40% 左右,即为服务业发展起飞阶段。 2006 年湖北三次产业比重为 15.2 : 44.9 : 39.9 ,服务业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

  3 、从就业人口结构看。 2005 年全国一、二、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例为 44.8 ∶ 23.8 ∶ 31.4 ,我省三次产业就业比例为 47.6 : 20.5 : 31.9 ,依照上述标准模式,表明处于服务业起飞发展阶段。

  4 、从服务系数看。生产性服务业占总服务业的份额, 2005 年我国为 36.1 %,湖北为 28.6% 。一般而言,在初级阶段为 20 %以下,在起飞阶段为 20-40 %之间,湖北刚处于初级阶段向起飞阶段的前期。

  5 、从城镇居民服务消费需求看。 2005 年全国为 37.4 %,湖北为 33.4% 。根据标准模式判断,全国和湖北均处于服务业起飞发展阶段。

  二、湖北服务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服务业稳步健康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内部结构显著改善,发展亮点不断呈现,在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比服务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可以判断当前服务业大发展时机趋于成熟,也是服务业结构大变动时期,粗放发展期,因而全省服务业发展也表现出双重特征。即服务业规模迅速扩张与差距扩大并存,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与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并存,主体多元化进程加快与市场化程度不高并存,基础条件的“高度”优势突出与产业发展水平的“低度”徘徊并存。

  (一)服务业地位逐步提升,但发展仍显不足。

  服务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增强地位提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规模迅速扩张,占 GDP 比重逐步提高,社会贡献不断上升。 1978 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为 26.18 亿元, 1987 年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 1997 年再次突破千亿元,增量逐年加大,到 2003 年突破 2000 亿元, 2006 年达到 2993 亿元。

  在服务业总量不断扩张的同时,其占 GDP 比重逐步上升。 1978 年全省服务业占 GDP 比重为 17.3% , 1990 年上升到 26.9% ,服务业首次超出第一产业是在 1992 年 , 达到 31.3% , 2000 年提高到 40.8% ,超出第二产业 0.3 个百分点,之后基本格局变化不大, 2006 年为 39.9% 。近几年我省服务业的快速增长和在国民经济中比重的提高,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双轮之一。

  吸纳就业作用增强,社会贡献不断上升。服务业行业劳动密集型居多,可以广泛提供各种就业机会,特别是吸纳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大批富余劳动力。 2006 年,我省服务业从业人员达 1137 万人 , 比 1991 年增加了 1 倍。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整个从业人数的比重, 1978 年为 8.9% , 1993 年突破 20% ,达 20.7% , 2006 年已提高至 31.9% 。服务业已成为我省吸纳新增劳动就业的主要产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社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湖北服务业的总体水平有待提高。首先,人均服务品拥有量在全国排在中等偏下的位次, 2005 年湖北人均服务品拥有量为 4607 元,比全国 5596 元低 989 元,居第 18 位,比人均 GDP 位次还低 2 位,湖北仍然属于低服务水平的欠发达省份。其次,一半左右的劳动者在初级产业就业,服务业就业不够充分。在发达经济中,初级产业就业份额一般都低于 10 %, 1998 年美国为 3 . l %,日本为 5 . 4 %,而 2005 年全国为 44 . 8 %,湖北为 47.7% ,从三次产业就业比重来看, 2005 年我省服务业就业份额为 31 . 8 %,低于东部省份,更低于多数发达国家的水平,如美国( 81 . 1 %)、日本( 72 . 9 %)。第三,居民消费结构层次低,消费结构需要升级。人们通常用恩格尔系数(居民食物消费支出占居民总消费支出的比例)、服务消费支出比重来判断消费结构层次的高低,恩格尔系数越小,服务消费支出比重高,消费结构的层次越高;反之亦然。 2005 年,我省城镇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为 39.0 %,农村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为 49.1 %,整体上全国城乡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当在 36.7 %与 45.5 %,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2.3 个和 3.6 个百分点; 2005 年城乡居民服务消费支出比重分别为 30.5% 和 25.9%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4 个和 4.6 个百分点,我省处于很低的层次上。

  (二)湖北重要的支柱服务产业已形成,建立了较完整的产业体系,但层次结构不尽合理,生产服务业发展偏缓。

  目前湖北服务业已经覆盖了全部 14 个门类,已初步形成了传统与新兴并举、行业逐步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的格局。 2005 年增加值在 200 亿元以上的行业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5.71 )、批发和零售业( 575.37 )、房地产业( 217.17 )、教育业( 340.45 )等,占服务业比重 4% 以上的有 9 个行业。服务业体系比较完整,支柱产业已经成型。服务业的产业体系结构呈现以下特点:

  ——传统行业稳步发展。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处于增长保持稳定、比重相对下降的发展态势。 1990 年到 2005 年,我省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由 16.8% 下降到 13.9% ;批发零售业增加值比重由 25.4% 下降到 21.9% ;住宿和餐饮业业增加值比重由 7.8% 下降到 5.9% 。

  ——新兴领域不断拓展。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住房、养老制度的改革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多层次的市场需求,一些新兴行业特别是旅游业、房地产、信息、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繁荣发展,在服务业中的比重相对提高。我省旅游、休闲、会展“三位一体”的大旅游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从 1990 年的 0.8% 提高到 2005 年的 6.8% 左右;房地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从 5.1% 提高到 8.3% ;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从 1.5% 提高到 5.8% ;科技服务、教育、卫生、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业组成的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从 13.3% 增加到 20% 以上。

  在结构水平上,湖北和发达地区相比,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支柱或主导产业转换的滞后。目前,发达国家服务业中的支柱或主导行业已经集中在新兴行业。其中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商务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和服务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从我省服务业内部行业结构看,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 2005 年交通运输、仓储业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 41.7%, 与美国、日本的不足 30% 相比,明显偏高。

  另一方面,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生产性服务业总量较小,比重偏低。 2005 年我省生产性服务业不足 800 亿元,占比为 28.6% ,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均在 30% 以上。按照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增加值占全部服务增加值比重 60% 以上的正常标准,湖北还不足其一半。在生产性服务业内部,发展差距也较大。尽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是近几年来湖北生产性服务业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但占全省的份额仍只有 5.8% ,金融业所占比重也只有 4.8% 。

  从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看,湖北的差距相当明显。 2005 年湖北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只相当于江苏的 38.4% ,浙江的 40.8% 。差距最大的行业是金融业,湖北金融业的增加值只相当于江苏的 22.6% ,浙江的六分之一,金融业占服务业的比重也分别比江苏和浙江低了 3.9 和 7.7 个百分点。湖北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不到江苏和浙江的四分之一,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也比江苏和浙江低了 1.5 个和 2.3 个百分点。另外,湖北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和江浙相比也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三)服务业主体多元化进程在加快,投入总量不断加大,但现代服务业发展缺乏主体行业的带动,竞争力不强。

  随着服务业开放程度的拓展,私营个体、外资等非公有经济单位纷纷进入服务行业,服务业的资本结构日趋多元化。 2005 年我省服务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 1550 亿元,占全部服务业的 59.0 % ,比 1990 年提高 15 个百分点。据统计 2001 年我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3.6 万个,公有制经济成分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比重为 60.1 : 39.9 。 2005 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增长到 3.98 万个,公有制经济成分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比重为 51.5 : 48.5 ,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比重提高了 8.6 个百分点。

  近几年全社会对服务业的投入也不断加大, 2004-2006 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额中,服务业投资达 5169.67 亿元,占比达 59.0% 。与 2003 年相比,年均增长 25.2% 。其中投资额较大的有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1276.41 亿元)、房地产业( 1909.61 亿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15.17 亿元)、教育( 267.72 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23.59 亿元)。增幅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房地产业投资额分别比上年增长 31.5% 、 29.7% 。资本结构的多元化和服务业投入力度的加大,将会极大地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潜力,进一步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较少。服务业含盖国民经济 20 个门类中的 15 个,按经济大类分达 47 个,行业繁杂,分布广泛,条块分割状态严重,一体化程度不足,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资源缺乏整合,重点龙头企业少,竞争力弱。 2005 年,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7.1% ,低于第三产业平均增速 4.7 个百分点,低于全省 GDP 增速 5 个百分点;信息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发展不足,对行业的带动作用不强。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 2005 年房地产业占全省服务业的比重持续走低,由 2004 年占 9% 下降到 8.3% 。优势行业发展不到位。湖北科技信息发达、教育水平高,人才聚集,有大批现代化的文化、医疗、体育设施,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明显,但 2005 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 2.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 1.7% 、没有达到应有的发展水平。

  (四)发展服务业的基础条件“高度”优势比较突出,但发挥不够,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度”徘徊,县域比较滞后,农村服务业薄弱。

  湖北武汉自古以来就是华中最大的商埠和物流中心,商贸、运输等行业具有非常好的基础。近年来,湖北充分发挥承东启西、南北交汇的区位优势,物流中心地位不断增强。武汉在解放前就是华中的金融中心,现代金融业体系逐步完善。湖北科教实力雄厚,其中武汉是全国第三大教育中心,第二大智力密集区。另外,自然资源富饶,生态环境优越,历史文化厚重,旅游景观种类齐全,这些禀赋上的优势为湖北发展现代服务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湖北已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四高”基地:高速交通、高速信息、高等教育、高技术。

  另一方面湖北服务业布局也呈现“高度集中”。在全省 13 个地级市中,现代服务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樊、荆门、鄂州和荆州等大中城市。八市(市区,不含市辖县市)服务业增加值和从业人员分别占据全省总量的 64% 和 53.9 % ,达到近六成。武汉作为湖北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一枝独秀,其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和从业人员分别占到全省的 37.1% 和 30.3% 。

  虽然全省县域 GDP 构成中第二产业比第一产业高出 10.5 个百分点,但县域工业主要分布在沿江县市和武汉周边地区,鄂西和山区的大部分县域经济仍然以农业为主产业。全省 76 个县(市区)中第一产业产值高于第二产业的有 28 个,占 37 % 。许多县(市区)的经济结构调整都主要在农业内部进行,三大产业的结构调整没有质的突破。而且,目前全省县域经济中第二产业的比重也仅为 37.4% ,比全省平均水平低 7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比重也仅为 35.7% ,比全省平均水平低 4.2 个百分点。工业化进程滞后也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剧了城镇就业困难,影响了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工业化落后,又没有主导产业,就没有形成产业链的基础,服务业也就难以有大的发展,经济缺乏活力。

  目前我省农村服务业发展还很滞后,在我省农村产业结构中,服务业比重仍较低,主要集中在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服务业。 2006 年农村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的比重为 26.9 %,第二产业为 37.4% ,第三产业比重为 35.7 %,而农村居民年均生活消费支出中,服务性支出仅占 28.5% 。同时农村社会服务化体系还很不完善,一些地区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涉农服务断档。

  三、 湖北服务业发展与全国及中部省份比较分析

  (一)从总体看,与全国及中部省份相比,湖北服务业的发展处于中游偏上水平

  1 、同全国比较,我省服务业规模尚小。 2006 年我省服务业增加值为 2993 亿元,低于东部地区绝大部分省市,也低于中部的河南、湖南,西部的四川,居全国第 12 位;我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仅为广东的 27.3% 、江苏的 38.3% 、浙江的 47.6% 、北京的 55.4% 、上海的 57.5% ,比居全国第 13 位的福建仅多 112.68 亿元。

  与中部五省比较,湖北居中游水平。 2006 年山西服务业增加值为 1724.4 亿元、河南 3652.3 亿元、安徽 2458.7 亿元、湖南 3038.4 亿元、江西 1513.5 亿元,湖北排位第 3 。

  2 、从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看,与全国相当,居中部中游。 2005 年和 2006 年湖北省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分别为 40.3% 和 39.9% ,全国分别为 39.9% 和 39.5% ,所占比重均比全国高 0.4 个百分点。 2006 年中部各省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分别为,山西 36.4% 、河南 29.3% 、安徽 40.0% 、湖南 40.5% 、湖北 39.9% 、江西 34.8% ,湖北居第 3 位。

  3 、从发展速度看,与先进省份有较大差距。 2005 年我省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11.8% ,比增幅列前三位的内蒙、浙江、江苏分别低 6.3 、 3.4 、 3.1 个百分点,仅居全国第 15 位。

  与中部各省比较, 2001 年到 2005 年的年均增长速度山西为 14.2% 、河南 15.8% 、安徽 15.8% 、湖南 12.5% 、湖北 12.5% 、江西 12.5% ,湖北与湖南、江西并排第 4 位。

  中部六省服务业增加值比较情况 单位:亿元

  地区
 2006 年
 2005 年
 2001 年
 2005 年
 2001 年
 年均增速 (%)
 
增加值
 增速 (%)
 增加值
 位次
 增加值
 位次
 比重 (%)
 位次
 比重 (%)
 位次
 
全国
 82703.0
 10.3
 73050.9
 44629.5
 39.9
 40.7
 12.5
 
河南
 3652.3
 12.0
 3176.1
 1
 1787.2
 1
 30.0
 6
 32.3
 5
 15.8
 
安徽
 2458.7
 10.7
 2187.6
 4
 1230.6
 4
 40.7
 1
 37.9
 4
 15.8
 
湖南
 3038.4
 12.4
 2649.9
 2
 1594.1
 3
 40.5
 2
 41.6
 2
 14.1
 
湖北
 2993.0
 11.0
 2627.6
 3
 1614.5
 2
 40.3
 3
 41.6
 2
 12.5
 
江西
 1513.5
 9.9
 1411.8
 6
 881.3
 6
 34.8
 5
 40.5
 3
 12.5
 
山西
 1727.4
 7.7
 1563.9
 5
 903.4
 5
 37.4
 4
 44.5
 1
 14.2
 

  (二)从服务消费需求和就业水平比较看,湖北居中部中游

  从城乡居民服务消费水平看, 2005 年湖北城镇居民服务消费支出 2054.1 元,河南 1913.96 元、安徽 1743.28 元、湖南 2541.3 元、江西 2169.68 元,山西 2075.58 元,湖北居第 4 位。农村居民服务消费支出 640.39 元,河南 460.8 元、安徽 587.2 元、湖南 716.43 元、江西 660.53 元,山西 542.71 元,湖北居第 3 位。从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占生活消费比重看, 2005 年湖北城镇居民服务消费支出比重为 30.5%, 河南占 31.7% 、安徽占 27.4% 、湖南占 33.9% 、江西 27.8% ,山西 32.7% ,湖北居第 4 位;农村居民服务消费支出 640.39 元比重为 25.9%, 河南占 24.4% 、安徽占 26.7% 、湖南占 26.0% 、江西 26.5% ,山西 28.9% ,湖北居第 5 位。

  从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构成看, 2006 年湖北服务业从业人员为 1124.8 万人,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为 31.9% ,比 2001 年提高 0.6 个百分点。全国 2006 年服务业从业人员 24614 万人,占 32.2% ,比 2001 年提高了 3.7 个百分点,湖北比全国低 0.3 个百分点。

  与中部省份比较,从服务业总人数看,山西 472.7 万人、河南 1299.2 万人、安徽 1101 万人、湖南 1139.9 万人、湖北 1124.8 万人、江西 749.1 万人,从 2001 年到 2005 年,湖北服务业从业人员总数排第 3 位。从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占的比重看,河南占 23.2% 、安徽占 30% 、湖南占 29.9% 、湖北占 31.9% 、江西 32.9% ,山西 32.9% ,湖北排第 3 ,位处中游。

  中部六省服务业从业人员及所占比重

  单位:万人

   2005 年
 2001 年
 
从业人员
 位次
 比重 (%)
 位次
 从业人员
 位次
 比重 (%)
 位次
 
全国
 23809.1
 31.4
 20227.9
 27.7
 
河南
 1299.2
 1
 23.2
 6
 1042.1
 1
 18.9
 6
 
安徽
 1101.0
 4
 30.0
 4
 620.7
 4
 25.2
 4
 
湖南
 1139.2
 2
 29.9
 5
 779.3
 2
 21.6
 5
 
湖北
 1124.8
 3
 31.8
 2
 737.6
 3
 31.3
 1
 
江西
 749.1
 5
 32.9
 1
 417.2
 5
 20.3
 2
 
山西
 472.7
 6
 31.5
 3
 390.1
 6
 27.9
 3
 

  ( 三 ) 从服务业内部各主要行业发展看,湖北主要产业居中部省份前列

  从各行业看,湖北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物流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业、房地产业较具优势。

  1 、房地产业。 2005 年,湖北房地产业增加值完成 217.17 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8.3% 。在中部 6 省中,总量排第 3 位。

  2 、物流产业。 2005 年,湖北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和餐饮业共完成增加值 1096.53 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41.7% 。在中部 6 省中,总量低于河南排第 2 位。

  从基础设施指标看,铁路交通最发达的是河南,区域内铁路营业里程为 4099 公里 ,其次是山西( 3154 公里 ),其余依次为湖南( 2902 公里 )、湖北( 2525 公里 )、江西( 2424 公里 ),处于末位的是安徽( 2353 公里 );公路交通最发达的是安徽,区域内公路密度得到每平方公里 56.0 公里 ,其次是湖北( 49.0 公里 ),其余依次为河南( 47.6 公里 )、山西( 44.5 公里 )、湖南( 41.6 公里 ),处于末位的是江西( 37.3 公里 )。

  3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005 年湖北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为 153.48 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5.8% ,低于湖南( 178.68 亿元)居第二位,其余河南 143.4 亿元、山西 81.92 亿元,安徽、江西缺核算资料。从通讯设施看,最高的是河南,区域内局用交换机容量达到 2266 万门,其次是安徽( 1623 万门),其余依次为湖北( 1606 万门)、湖南( 1562 万门)、山西( 1122 万门),处于末位的是江西( 1096 万门)。

  4 、文化体育娱乐业。 2005 年,湖北文化、体育、娱乐增加值 43.75 亿元,占第三产业比重为 1.7% 。在中部六省中居第 2 位,低于湖南( 94.78 亿元)高于其他省份

  2006 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 539.74 亿元人民币,在中部六省中居第 3 位,低于河南( 1039.85 亿元)、湖南( 588.39 亿元)。

  2006 年国内旅游接待、收入与中部六省比较情况

   国内旅游接待

  (万人次)
 国内旅游收入

  (亿元人民币)
 旅游总收入

  (亿元人民币)
 总收入位居

  六省位次
 
山西
 7517.04
 414.75
 428.39
 4
 
湖南
 9098.00
 546.65
 588.39
 2
 
湖北
 8459.78
 514.24
 539.74
 3
 
安徽
 6158.68
 387.63
 405.70
 5
 
河南
 13063.50
 1017.95
 1039.85
 1
 
江西
 6000.23
 380.20
 390.85
 6
 

  5 、金融保险产业。 2005 年湖北金融业增加值达到 127.32 亿元,占第三产业比重 4.8% 。在中部六省中居第 2 位,低于河南( 181.74 亿元)高于其他省份。

  6 、教育科技。在教育科技方面,六省之间相差悬殊。最具优势的是湖北,其次依次为湖南、河南、江西、山西和安徽。教育领域, 2005 年湖北教育业增加值达到 340.45 亿元,居中部第一。 2006 年每十万人拥有在校大学生湖北为 177 人,位居第一,其次分别为江西( 150 人)、山西( 121 人)、湖南( 119 人)、安徽( 96 人),处于末位的是河南( 91 人);科技领域,湖北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增加值 58.61 亿元,低于河南( 74.98 亿元),居第二位。三种专利授权量居第一位是湖北,达 3860 项,其次分别是河南( 3748 项)、湖南( 3659 项)、安徽( 1939 项)、江西( 1361 项),处于末位的是山西( 1220 项)。

  四、 湖北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湖北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仍然有五大问题困扰湖北服务业发展大局。解决这些问题,既是当务之急,也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契机。

  (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消费需求不足。

  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对生活服务的需求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均收入水平与生活服务需求呈正相关关系。相比较,湖北城镇居民收入并不占优。近年来湖北居民收入增长缓慢,难以支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据统计资料, 2005 年湖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8786 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1707 元,在全国各省市中居第 18 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3099 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156 元,居第 15 位。同时,湖北城镇居民收入正不断拉大与浙江、广东、上海的差距。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湖北服务业的发展。

  (二)城市化水平低,削弱需求基础。

  服务业有两个特点,一是绝大多数服务产品,其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高度同一性,即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二是要求最低的聚集效应,即人口须达一定规模,服务企业才能盈利,才能作为产业来经营。故而城市具有经济集聚和人口集聚的特征,城市化水平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呈正相关关系,人口数量多、密度大,对服务产品的需求也就越高。根据世界银行统计, 1995 年全球高收入国家城市化率为 75% ,中等收入国家为 60% ,按照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计算,湖北 2005 年的城市化水平为 43.2% ,水平低于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山东。远未达到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三)市场开放程度低,发展动力不足。

  服务业改革、开放步伐相对缓慢,集中表现在行业进入门槛和行业垄断两个方面。非公经济投资比例较低,从而使这些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的扩张受到制约。以 2005 年为例,湖北省服务业投资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教卫体和社会福利等行业国有经济投资继续占绝对比例,达到 74.1% 。铁路、民航、金融、电信、电力等行业以及地方公用事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部门所有或行业垄断,缺乏竞争导致服务业创新不足,企业经营效率低下,同时产生行业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一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领域,如银行、保险、教育、医疗、保健、通讯等行业,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市场准入范围狭窄,将绝大多数潜在投资者拒之门外,有些领域甚至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也难以进入。其结果是国有垄断企业的既得利益得到保护,在没有竞争压力的情况下,行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丧失,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供给能力的扩张受到制约。此外,一些供不应求的行业、价格明显高出国际市场的行业、不仅服务质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行业,市场供求状况和企业的成本效益也难以真实反映。

  (四) 高层次人才缺乏,智力支撑不足。

  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大量的专门人才,像企业管理、市场服务、科技研发、技术推广、信息技术、电脑软件、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咨询中介、综合物流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的发展,更离不开高端人才的支撑。湖北服务业人才短缺,尤其是领军型、管理型、复合型现代服务业人才数量不能满足湖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如信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倍增性、高渗透性的特点。而人才软肋是制约湖北信息产业发展的瓶颈所在,信息产业部 2005 年统计年鉴显示,湖北软件从业人员只有 1.75 万人,远低于北京的 16.4 万、广东的 17 万、上海的 5.9 万、江苏的 14.3 万、浙江的 4 万。以旅游业为例,湖北属于旅游资源大省,发展条件得天独厚,但从业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湖北旅游行业蓬勃发展的要求,高层次的旅游经营管理者、旅游策划营销人员和导游人才紧缺,旅游教育资源与河南、湖南、四川、江苏、浙江等旅游经济发达省市相比,无论在旅游人才数量,还是质量方面都有较大差距。现代物流业、会展业、金融业、社区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等行业也都不同程度存在人才短缺问题,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五、重构和打造服务业,是湖北产业发展的第一要务

  (一)是湖北率先实现中部崛起的战略先手棋。服务业是新兴先导产业,发展服务业是全面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条件。服务业的发展是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全面、快速、健康地发展服务业,对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区域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湖北作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需要一批在未来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在全国形成某些领域的优势,从而带动经济发展全局的战略性产业。这不仅要继续推进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更需要我们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升产业内部层次,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高对湖北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级。

  (二)是湖北实现发展模式转型的有效载体。服务业是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发展服务业是解决资源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是扩大需求、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如房地产开发能够带动建筑材料的 23 个大类和家具、家电、金融、中介服务等 50 多个部门的发展,在拉动内需上具有“骨牌效应”。发展服务业也是缓解日趋严重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的有效途径。服务业具有投资少、消耗低、污染小、效益高、就业广等特点,发展服务业,能够有效地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要素的需求,符合国家调控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的导向与要求。

  (三)是改善财税结构的主要途径。服务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税源,大力发展服务业是壮大地方税源,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的关键所在。根据专家测算,第二产业的产值每翻一倍,其财政收入大约也增加一倍,而服务业中的商品流通额每翻一倍,则其财政收入约增加两倍。 1994 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把主要来自服务业的营业税划为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服务业提供的税收逐渐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只有服务业的加快发展,才能更好带动地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加。

  (四)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产业切入点。服务业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发展服务业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经济增长率并不必然带来高的就业率,特别是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增长所能吸纳的劳动力的弹性系数逐步下降。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核心是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让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人口的集聚不仅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而且需要健全高效的服务体系,更需要有足够的就业机会。目前,全省 3654 万劳动者中有近 1140 万人从事服务业,服务业吸纳劳动力的比重达到 31%(2006 年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为 31.9%) 。服务业具有就业门路广、吸纳劳动力强的特点,是解决就业和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必然要成为我省今后经济发展的一个重点。

  六、湖北服务业发展趋势预测与方向选择

  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湖北加快发展的紧迫任务。当前,湖北发展既有大的机遇又有新的挑战,湖北如何在促进中部崛起战略中率先取得突破,需要我们寻求新的增长空间和发展资源,创造新的发展动力和竞争优势。目前湖北人均 GDP 已经越过 1500 美元,已进入工业化转型期、城市化加速期,加速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是加快发展的紧迫要求,是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富民强省的重要途径。

  (一)湖北现代服务业迈入加快发展阶段

  新世纪以来,现代服务业在湖北的发展潜力和经济地位日益突出,逐步孕育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契机。 " 十一五 " 之初,湖北省利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种条件基本成熟,各种因素也为现代服务业拓展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1 、消费结构升级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从 " 十五 " 开始,湖北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加速,恩格尔系数呈逐年递减态势。 2006 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 7397 元,是 2000 年的 1.59 倍,其中,仅用于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项目的现代服务业消费支出就达 2278.07 元,占总体消费支出的 30.8% ,是 2000 年的 2.1 倍;农民每人生活消费支出 2732.46 元,是 2000 年的 1.76 倍,其中,用于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项目的现代服务业消费支出为 710.85 元,是 2000 年的 2.02 倍。

  2 、新型工业化进程带动关联的现代服务业需求。湖北省于 " 十五 " 就提出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工业强省目标贡献突出。随着现代制造技术不断进步和产品档次的提升,企业用于生产环节的物质消耗将越来越少,而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策划、包装、宣传、运输、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投入会越来越多,产品的附加值将主要体现在这些扩展环节上,生产分工进一步细化,对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向更加专业化扩张,从而,伴随新型工业化形成了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体系。

  3 、湖北在中部崛起中所承载的区位、资本、人才技术、市场优势成为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选择

  湖北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如何选择,是一项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现代服务业门类多,领域广,必须立足湖北省资源条件、市场潜力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强化特色,建立功能设备完善、具有本地特色的现代服务体系和产业市场服务体系。从地区发展优势、产业关联度、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考察,我们认为要重点发展的三大类十一大行业。第一类是生产服务业,即为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重点强调发展现代物流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和商务服务业四大行业;第二类是大力培育关联度大的新兴服务业,其中重点突出要发展信息服务业、大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房地产业这四大行业;第三类是全面提升直接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传统服务业,其中重点是商贸流通业和居民服务业这两大行业。

  (三)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对策建议

  加快发展湖北现代服务业,必须在确定湖北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的基础上,明确发展路径和发展机制,选择加速发展的科学道路。按照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型工业化不动摇,一手抓先进制造业,一手抓现代服务业,以工业化提供增长动力,以城市化拓展就业空间,以市场化注入发展活力,以信息化增强技术支撑,加快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强带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1 、围绕城市圈、城镇区域和资源中心、产业中心统筹规划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着力形成“三圈、四带”的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加快提升制造业的发展水平,提升中心城市的服务能级,提升交通枢纽的服务功能。

  首先是依托“三圈、四带”产业布局,形成生产服务业发展聚集带。根据湖北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布局,在武汉城市圈、宜荆荆城市圈、襄十随城市圈,沿长江、沿汉江、沿京广线和汉十线,重点发展与制造业相适应的生产服务业,形成集约型产业发展模式,降低交易成本和商务成本,提高产业竞争力。重点是建设武汉城市圈高新技术产业服务聚集带,建设沿江基础产业服务聚集带和两江文化、旅游产业带。

  其次是依托城市、重点开发区、主要交通枢纽,形成与生产生活配套的服务业集聚区。其中,在中心城区布局建设商务集聚区,大力发展金融和商务服务,具备条件的逐步向中央商务区过渡,重点建设中心商圈,集中发展特色一条街。再次是在城郊结合部和交通道口布局建设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

  2 、优化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在用足用好国家给予的政策空间的同时,借鉴外省市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结合了我省实际,认真梳理湖北的各项现行政策规定,对不适宜的现有限制、制约服务业发展的规定进行清理,并研究新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就市场准入、税费、就业、融资、用地、价格、产权变更等方面出台有关政策的扶持意见,实行分类指导,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扶持。同时加强对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的投资示范引导,以吸引更多资金流向服务业。一是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与开放力度,营造公平、规范、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二是要切实消除体制性障碍,加快建立优化资源配置的竞争机制。针对我省服务业国家投资为主、公有经济比重大大高于一、二产业的现状,放宽政策鼓励和加快对民资、外资开放服务业市场,积极承接服务业的国际转移,引导民资、外资投向服务业部门。三是要改进服务,创新管理,提高效能。以主动服务、快捷服务、“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创造优质、高效、低廉的商务环境,把市场诚信作为政府对服务业管理的重点,优化湖北发展服务业的软环境。四是要增加投入,搭建平台,完善设施。重点抓好“三港”、“三路”,即航空港、江河港、信息港和公路、铁路、光路建设,完善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3 、突出重点,带动服务业整体发展。一是从优化服务业结构出发,实施一批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重大项目,是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二是围绕三大重点,以加速发展和引进现代物流企业为载体,建设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产品交易市场,以发展科研院所、信息传输和文化传媒为载体,打造一批软件、工商设计、信息传输和文化产业集群,以金融为载体,构建现代投资服务体系。三是以品牌战略为突破口,增强服务业发展的竞争优势。鼓励优势企业以名牌为纽带,推进资产重组,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支持有一定的交易规模和影响力的各类市场进一步扩大规模,创新经营业态,逐步向高端发展。大力发展省内名牌,重点培育国家名牌,积极争创世界名牌,提升服务业整体竞争力。

  4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推动居民整体消费结构升级。随着不同职业的各个阶层收入水平提高,对食品、耐用消费品等物质产品的需求趋于饱和,使居民对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娱乐、保健等精神性服务产品的需求日渐增长,消费性服务需求将得以快速增长,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明进步重要动因。要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性服务意愿转变为有效消费需求,提高收入水平是基础,同时合理控制收入水平差距也是关键。我们看到,目前湖北城乡居民收入不仅平均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因此,第一、要继续想方设法,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特别是要形成农村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第二、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消费方式,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性的消费观念,改善消费结构,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提高整体消费水平。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遏制价格过快上涨。第三、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增强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继续发展消费信贷,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完善消费信贷办法,提高信贷服务水平。鼓励消费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第四、完善职工带薪年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促进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第五、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单位和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

  5 、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对服务业发展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完善行业运行状况的监测系统、抽查方式和统计网络。确定现代服务业统计调查渠道,建立对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和娱乐业 12 个行业大类正常的抽样调查制度,按省、市两级总体分步实施。完善指标体系设置,弥补数据缺口。强化统计调查手段,摸清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全貌,搞准现代服务业的调查统计数据,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正确决策提供及时服务。以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服务业投资总额比重、服务业实现地方税收比重、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