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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四着力”做好农机化科技工作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2年1月4日

  2011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从会议获悉, “十二五”期间,要力争实现适宜不同区域的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基本形成,油菜、棉花、甘蔗、花生、薯类和果蔬茶类等作物关键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基本定型并在主产区全面推广应用,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装备的集成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节约型农机化技术进一步熟化,农机化技术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农民应用农机化技术装备的素质显著提高,农业机械化对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建设现代农业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增强。会议指出,实现以上目标,重点要做到“四围绕四着力”:

  第一,围绕满足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着力加快“三型”农机化装备技术研发推广。立足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需求,大力研发推广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针对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战略需求,以基本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经济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目标,重点突破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棉花、花生、甘蔗等机械化技术瓶颈,形成适宜不同区域、农机农艺融合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针对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重点研发推广果蔬茶、设施园艺、设施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关键技术与装备。针对丘陵山区种植制度多样、规模小、种植分散的特点,大力研发推广小型、轻简型农机化技术与装备。针对有效保护和开发草原的战略需求,重点发展草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针对促进节能减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研发以精准变量作业技术为核心的高效农机装备,加快普及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施肥施药等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节地农机化技术。积极谋划粮油作物机械化生产体系示范工程、经济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创新工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机械化技术示范工程等,努力改善农机化科技保障条件。

  第二,围绕提高农机化技术应用水平,着力抓好三个主体建设。提高农机化技术到位率,关键要解决最后一公里、最后一道坎问题,重点要加强基层推广机构、农机服务组织、示范基地等三个技术转化应用主体建设。一是加强公益性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建设。中央要求,明年要努力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所有农业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基层农机推广管理体制、合理设置机构,强化条件手段建设。引导推广机构围绕农民生产需求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认认真真了解、千方百计满足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对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需求。二是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大力引导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应用新装备新技术,鼓励开展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育苗栽插、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植保、统一收获等五统一机械化作业服务,以生产环节的统一技术服务实现技术应用标准化、规模化。三是加强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开展适应性试验和机具配套化研究,集成和融合机具、品种、栽培和农机化技术,探索全程机械化的合理生产模式,以配套促熟化、以熟化促简化,以简化促转化。

  第三,围绕提高农机化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着力加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能把握农业机械化发展趋势、管理能力强、乐于奉献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队伍,保障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业机械化系统高效贯彻执行。二是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为目标,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推广示范项目,重点集聚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农机化科研人才及创新团队,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鉴定及安全监理人才队伍,保障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快速普及应用。三是以提高作业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农机手驾驶操作、维护修理、经营服务、农艺知识培训,建设一支致富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为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第四,围绕增强农机化科技创新及服务活力,着力推进三个机制建设。一是完善联合协作机制。通过争取实施农机化重大科研项目和增加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农机化技术专家数量等措施,以任务带团队,以团队促体系,完善科研、制造、教学和推广等单位紧密衔接的农机化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机科研、农机企业、农机推广、农机鉴定、安全监理、农业技术研究推广等单位和相关专家联合协作,定期沟通技术信息,及时有效联动,巩固科技创新应用合力。二是完善政策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确定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范围、补贴标准等措施,对符合农机化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新技术新产品重点扶持,使农机企业的科研开发、成果转化投入能够获得应有的收益,保护其技术创新积极性。对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好,短期经济效益不明显的农机化技术,要争取实行技术推广(作业)补贴,调动农民应用先进技术和开展作业服务积极性。三是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改革农机化科技类项目立项评价机制,把解决农机化生产实际需求及成果覆盖率作为最主要的立项依据及验收依据,提升农机化科技管理的效率。探索在县及县以下推广机构建立量化到人的目标管理制度,提高推广服务效率和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