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力推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新年前夕,河北省省长陈全国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河北省意见》)。
国务院22号文件印发后,河北省省长陈全国、副省长张和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河北省农机局召开会议,研究和谋划农业机械化与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路、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建议,落实人员,2010年7月23日,启动《意见》起草工作,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意见(送审稿)》初稿。期间,河北省农机局召开了由河北农大、省农机化研究所、部分农机生产企业和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分别印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8个省直部门书面征求意见;省农业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对文稿再次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完善。
《河北省意见》以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核心,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为抓手,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河北省意见》明确提出了未来10年河北省农机化发展的目标,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并要求重点抓好推进农机行业改革,切实解决农机产品结构性矛盾,提升农机工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逐步加大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支持力度,设立现代农业急需新机具的研制、试验、中试、示范资金。对玉米联合收获机、深松深耕农机具,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给予10%累加补贴。积极开展农机保险业务,探索对参保农业机械给予保费补贴。鼓励开展对大型农机的更新补贴,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和以旧换新更新补贴办法,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机。
关键词:农机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