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派驻监事会与宣工中层以上干部见面
12月28日上午,河北省国资委派驻企业监事会与宣工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见面。监事会主席杨桂珍,监事会办事处主任张志,专职监事张瑞贞、王清海,宣工公司董事长冯喜京、党委书记王建军、总经理王建春和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出席了会议。
杨桂珍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外派监事会的重要意义,明确外派监事会的职责任务和监督方法。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班子,只有分工的不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任期内,我们将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与企业交换意见,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在监督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促进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实现监促并举,共谋发展。企业要树立被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杨桂珍还就当前应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杨桂珍强调,把宣工公司做大做强,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监事会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充分认识外派监事会的重要意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把企业的监管和发展工作做好。
冯喜京代表宣工党政领导班子表示,坚决拥护省政府国资委派驻监事会的决定。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我们要自觉接受监督,依法依规全力配合好监事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推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运行效益,切实增强宣工的竞争实力。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手抓技术改造,一手抓促进生产经营,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加快宣工公司的发展,使之尽早成为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的又一经济增长点,成为河北装备制造业的骨干企业,以优异的经营业绩,为河北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监事会办事处主任张志宣读了国资委派驻监事会的决定并传达了省国资委冀国资字(2010)234号文件精神。
关键词:宣工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