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高新区农机产业园倾力打造国际农机城
佳木斯市充分发挥三江大平原全国最大商品粮基地的地缘优势和农机市场优势,以多种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客商,首批八个入园项目同时开工建设,标志着集农机产品生产、交易、科研、流通为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农机工业综合示范园——佳木斯高新区农机产业园正式启动,倾力打造农机城取得突破性进展。
省政府已确定佳木斯高新区农机产业园为全省重点发展的两个省级农机产业园之一。园区总体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打造以农业收获机械、牵引机械、播种机械、整地机械、配套农机具、粮食烘干及零部件加工配套七大门类农机产品为主的现代化、国际化农机产业园。到2015年,园区企业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税金3.6亿元。 为此,市政府统一规划,以市场为导向,走引进合资、配套开发的路子,为扶持农机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等其他类产业项目用地,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投资者按规定价格在高新区一次性购得土地使用权时,由财政部门核定其投产后的纳税额,三年内纳税额达到净地成本的,按其土地开发费用(即净地费用)给予地方所得100%—30%的财政奖励;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可以采取先租赁后出让的方式。企业自批准之日起4年内,其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累计达到土地开发费用(即净地费用)额度时,国土部门出具手续并办理土地使用证,财政部门依据土地政策给予奖励;4年内未达到土地出让金额度的企业,企业一次性补齐不足部分后,亦可办理土地使用证。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首期交纳30%,余额部分3年内补齐,即可给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土地使用证。财政扶持政策规定:进入高新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自企业纳税年度起,前3年按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后3年按50%奖励;进入高新区的综合开发、商业、服务、旅游等第三产业项目及交通、园区等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的投资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纳税年度起,前3年按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后3年按50%奖励。
优惠的土地、财政政策吸引了一大批客商。据悉,首批落户农机产业园的项目有:江苏常发集团佳木斯常发佳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项目;龙嘉农机项目;华宇烘干清选设备制造项目;恒泰橡胶制品和农机配件项目;金兰马农机配套机械精加工及农机配套橡胶件、塑料件项目;龙华轻工机械加工项目;联农农机配件加工项目;联正农业机械项目等,这些项目总投资达8.5亿元,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8亿元,税金1.4亿元,将极大带动佳木斯农机产业的壮大和发展。
中共佳木斯市委书记林秀山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将发展农机产业作为加快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并将佳木斯市确定为黑龙江省两个重点农机产业基地之一,它也必将有力促进佳木斯农机产业的快速发展,希望国内外客商与我们共同携手,加快建设中国最大的现代化国际农机城。
关键词:农机 佳木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