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能源>  正文

“十城千辆”工程:电动汽车数量不是唯一标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07/2012 11:32:33   来源:能源评论

  发展电动汽车汽车有利于汽车动力系统的创新与成熟,有利于电池、电机、基础设施等配套产业的发展,在城市中大规模使用这种清洁的交通工具,对于改善交通质量、提升空气环境的意义无疑是重大的。但作为一项支柱产业的核心革命性技术,电动汽车在国际和国内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并存在技术路线之争、产业定位之争、措施主张之争等等。

  近日在互联网上搜索,并结合研究这个行业发展的一位朋友所提问题,总结了几个所谓“热点关注”,在此自问自答,供大家讨论。

  关于示范推广数量低于预期  

  从2009年起,我国开始制定科研、补贴、准入等配套政策,组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企业以及25个示范城市,开展规模化示范运行和市场推广。对于使用数量,“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开始的要求是,至少在10个以上的城市,每个城市推广1000辆以上的电动汽车,但是并没有对规模的上限进行限制。后来,试点城市数量发展到了25个,很多城市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规划已经超过1000辆,根据对25个示范城市最初制定的《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累加,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计划数量加起来在5万辆左右。截至3月底,25个示范城市累计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超过1.9万辆(其中绝大多数是公共服务领域),今明两年还会有新的进展。因此,电动汽车示范推广总的进展情况,对电动汽车技术、产业、投资及应用环境的拉动是明显且有效的。

  评价“十城千辆”示范工程、评价示范城市是否成功的标准,首先要看数量,因为只有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才能检验出产品的好坏,才可以改进技术、发展配套企业。四部委正在与各示范城市政府一同加大力度推动车辆的规模应用和环境建设;同时,仅仅考虑规模和数量是不够的,还要看通过示范工程,能在示范城市营造什么样的氛围,公共服务领域和私人购买领域的电动汽车全生命周期的商业模式探索进展如何,是否带动了包括零部件在内的整个产业链的发展等等。

  特别是在私人购买领域,示范城市不是绝对因素,所制定的规划数量也仅仅是一个指导性因素,意在在营造相关应用环境。关键要看市场的力量,要看车企能否和在什么时间节点拿出用户满意、企业放心销售的车辆,还要看老百姓能否接受相关电动汽车的质量、服务和商业模式。

  关于申请车型多而推广少

  截至6月底,共有83家企业的454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推荐车型目录》。可能有人会质疑,为什么新能源汽车的公告目录上了这么多批次的车型,涉及很多车企,制造了这么多型号的新能源汽车,结果卖出去的并不多。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上新能源汽车公告和传统汽车公告的诉求不同。相关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的出发点,就是要使它在示范中逐步成功,其实质是在培养一个起步期、发展期的产品,因为只有上了公告才能参加示范运行,才能让自己的产品融入到电动汽车大的环境体系当中去接受市场的检验。 实际情况是,上了公告的这些车型,一旦进入示范运营环节后,往往会由于产品的技术升级或更新换代,或者是因为用户对动力系统配置的要求发生改变,而发生更改电池、电机配置的情况。而根据新能源汽车管理的流程,不论是更换电池配置还是更改电机型号,都要重新申请公告,这就是造成公告产品型号多而推广少的主要原因。对新能源汽车来说是这是正常的。相关部门也将进行目录车型的动态过程管理,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