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能源>  正文

日本光伏发电收购价或高于政府定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5/2012 15:41:53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日本已于7月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eed-In Tariff,FIT)。日本各地纷纷出台百万瓦级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光伏电站)计划,很多项目已开始建设。按照固定价格收购制度规定,通过光伏发电所产生的电力以“平均每千瓦时42日元”的价格,由电力公司负责收购20年。“42日元”是日本政府设置的收购价格等计算委员会决定的数字,但在供需关系决定价格的电力交易市场上,正在以更高的单价进行着价格谈判。日本于6月开设的“分散型绿色卖电市场”使“新电力公司”(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买卖百万瓦级太阳能所发的电力成为可能。

  设定略微偏低的可再生能源成本

  从事独立发电交易及电力供需管理的风险企业ENERES公司,以高于平均每千瓦时42日元的价格对光伏发电电力进行20年的收购作为武器,为签定买电合同,向日本各地的百万瓦级太阳能发电运营商展开了营业攻势。该公司的计划是,收购随着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实施,今后将会大量产生的光伏发电电力,向主要销售可再生能源的“新电力公司”进行批发售电。

  不仅是ENERES,光伏发电所产生的电力对于新电力公司来说也是一种很有魅力的收购对象。原本价格较高的光伏发电成了香饽饽。其背景原因在于与收购价格同时决定的“可回避成本”的定价机制。

  电力公司因收购可再生能源,而停止了本来应进行的发电,因而减少了燃料费等的支出,这部分免于支出的成本,就称为可回避成本。收购了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公司自行负担可回避成本,对于超出的部分,则作为附加费加到电力最终用户的电费里。也就是说,对电力公司而言,可回避成本实质上就成了可再生能源购买成本。

  可回避成本已按照各电力公司的电价计算方法确定下来。关于核电站停止导致的燃料费上升部分,因为各公司在改定电价时没有将之折算进去,所以没有包含在可回避成本内。因此,核能发电比率较高的关西电力公司的可回避成本为平均每千瓦时5.09日元,没有核能发电的冲绳电力公司为8.19日元等等,存在着地区差异。日本全国平均为6.06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