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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出台 光伏企业或可实现微利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03/2011 10:54: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杨青   作者:杨青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制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根据该《通知》,上网电价根据建设日期和地区分为1.15元/千瓦时和1元/千瓦时两档。其中今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下同)。

  国家电网公司对外联络部副处长刘心放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光伏上网电量占总发电装机容量比例很小,因此光伏发电标杆电价的确定对现有电网的运营和营业收入没有影响。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0年年底,在中国总发电装机容量96219万千瓦中,73.4%为火电,22.2%为水电,核电为1.1%,风电为3.2%。其他如太阳能、生物质、潮汐能、地热能等占总数的0.1%左右。

  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个地面电站每瓦总成本约在25-35元。屋顶光伏的成本则在30元/瓦以下。如现有条件下,1兆瓦以上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约在25-28元/瓦,则合理的上网电价取决于发电上网收费的期限,如10年、20年、30年等,不同的投资回收期其上网电价也各不相同。

  假设贷款利率为4%至5%,年通胀率为3%,那么对于1兆瓦以上地面光伏电站1.5元/千瓦时的价格,回收期约在10年以内。有业内专家推算,按目前价格,一些光照条件好、经营好的大型光伏电站可实现微利。不过一些建设成本高的光伏电站可能亏损,建议国家加大补贴力度。上网电价为1.15元/千瓦时,大型光伏电站应能保证8%内部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