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启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绿色低碳发展被写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创新,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是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提出的更高要求。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上海市“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七大主要任务之一,强调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着力推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整个国民经济信息系统的核心,是国民经济管理与调控的重要依据。绿色低碳发展需要绿色GDP这样和自然资源与环境相关的指标和指标体系,因此,必须将自然资源与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快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一、设立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和协调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核算账户编制与资料搜集必然涉及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环境、海洋、农业、卫生、建设、统计等多个部门,资料搜集与账户编制制度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编制质量和效率。因此,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亟待建立。多个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合作得好,可以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合作不好,难免相互掣肘,工作就难以开展。从国际经验看,在资料搜集与账户编制制度方面,有的国家由统计部门集合不同领域的专家,成立庞大的编制队伍,例如德国;有的国家完全委托给研究单位,例如法国。而不论以何种形式建立账户编制和资料搜集制度,都需要统计部门、研究机构与各有关部门间的分工与合作。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建议设立国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领导机构,负责全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案制定;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年度和中长期规划的制定;资金安排;人员配备;各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这样,才能确保我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加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与方法研究,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理论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鉴国外经验,全面、系统地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方法与制度,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当前,我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面临两大任务:第一,确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标准与原则。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与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一样,也是一个以平衡为原则的完整的统计描述体系,它必须通过对各种自然资源与环境资产的概念的建立、分类,对它们的账户结构、记账规则、记录时间和计量方法等一系列核算原则的统一定义,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体系,以使其具备一致的逻辑关系,并能由此产生绿色经济指标体系。第二,科学估价自然资源和环境。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环节是对自然资源与环境进行估价,包括经济过程中消费了的那些资源与环境。但是对于各种生态系统而言,更重要的是对其服务的估价。要通过对资源与环境的价值理论和估价方法的研究,明确环境物品质量和环境质量损害的关系、自然资源与其服务价值之间的关系、自然资产存量与资产价值的关系,核算环境质量损害与自然资源服务价值、各种污染物对各种不同受体造成的质量损害价值,编制货币资产账户,核算自然资源的耗减。
三、建立绿色会计、审计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夯实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基础。绿色会计核算是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微观基础,没有绿色会计、审计核算制度,就难以保证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因此,要借鉴国外经验,加快我国绿色会计、绿色审计制度建设。在绿色会计方面,一要促使企业形成环境责任的道德理念,充分认识绿色会计在建立健全我国绿色信息公开化制度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系统完整并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绿色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三要建立完整的绿色会计信息系统和企业绿色报告信息披露制度;四要设计与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绿色会计准则。在绿色审计方面,审计机关应建设绿色审计制度,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保障绿色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和顺利实施。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离不开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根据不同地区内不同的资源、人口、经济、环境总量来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与考核标准,让生态脆弱的地区更多地承担保护生态而非经济发展的责任。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城市对乡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的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平衡各方利益。
四、建立健全绿色法律法规,保障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运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涉及面十分广泛,需要各行各业的绿色会计核算、绿色业务核算、绿色统计核算和绿色税等资料,这样就需要“绿化”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要修改有关投资、消费、金融、统计、计划和税收等方面的法律,而且要制定与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相关的新法律。我国绿色法律法规建设应在宪法的指导下,以资源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土地法、草原法、森林法、能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法、可持续发展法等为骨干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生态税收和绿色补贴制度等法律、制度、标准体系,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健康发展。按照“谁污染、谁承担”的原则,我们要努力促进环境成本内部化和利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要建立健全环境收费或环境税制度,要将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固体废物税、垃圾税、水污染税、噪音税等逐步试点推广;实行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饮料包装物押金制度;实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物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生态税收和绿色补贴制度等。我们要使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保障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正常运行。
五、改革与发展资源环境统计方法与制度,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必须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因此,要以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设为龙头,建立健全能源核算体系,改革与发展资源环境统计方法与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指标体系、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环境污染指标体系、节能指标体系、污染减排考核指标体系、循环经济指标体系。根据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资源环境统计制度,建立一整套评价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的指标体系,以此来引导政府、企业和居民的行为,科学考核政府和干部政绩。力求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人民福祉等结合起来,作为地方政绩的综合考核指标,以便实践中有所遵循。
六、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对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认识水平。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社会经济发展评价体系的重大改革。要顺利推进这项重大改革,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首先,要端正各级领导干部的指导思想,通过思想教育工作,转变各级领导干部的观念。要使他们认识到,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应该具有可持续发展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不应只考虑本地区GDP的增长,更应考虑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其次,要加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人们对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认识。像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最高指标一样,绿色GDP是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最高指标。要认识与了解GDP,必须具备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知识,同样,要认识与了解绿色GDP,也必须掌握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知识。因此,我们不仅要有计划、有步骤培训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而且要在学校开设与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相关的课程,还要出版普及读物,发表通俗文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知识,树立国民的环境与生态意识,使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思想深入人心。
七、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在国际上虽然还没有形成成熟、完善的理论方法规范,但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有大量的、单项的绿色GDP核算的成功案例。国际社会正在努力研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国际标准。2005年3月,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决定成立一个环境经济核算委员会(UNCEEA),同年8月该委员会纽约会议确定了三大目标:第一,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相关统计主流化;第二,2010年形成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国际标准;第三,推进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我国进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不仅要加强国际合作,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而且要努力创新。我国应从社会经济制度、统计能力等实际情况出发,建立适合我国情况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方法和制度,实现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跨越式发展,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的形成提供有创新价值的理论、方法和经验。
八、加强机制体制创新,推进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设。2004年3月27日,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决定联手推动绿色GDP核算,此后还确定在部分省市开展核算试点。两年半之后的2006年9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这是中国首次发布绿色GDP核算报告。该报告表明,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事实上,这不是完整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更不是完全的绿色GDP,而只是“经环境污染损失调整后的绿色GDP”。完整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应当包括资源耗减成本与环境退化成本。尽管如此,这项工作仍然面临很大困难。据2007年7月23日《新京报》报道,启动刚过3年,仅正式发布过一次报告的“绿色GDP”项目,已被“无限期推迟”发布报告。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有关部门在发布内容和发布方式上存在分歧;二是一些省市地方政府不配合。原因是,在地方经济增长速度攀比之下,形成了与粗放式生产力相适应的机制体制,如经济结构、法律法规、政绩考核制度等。根据1月25日《国际金融报》报道,随着地方“两会”的陆续召开,各地方今年的GDP增速目标也已明确。在已经公布的24个省市自治区中,GDP增速目标高于10%的有20个,低于10%的仅有4个。这充分表明“唯GDP论”在部分省市依然存在。因此,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既是在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作斗争,更是在挑战某些机制体制。这意味着,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不仅是一种经济发展核算理念的创新,更是一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因此,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不仅需要健全自身,更需要同时推进相关机制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否则,绿色国民经济核算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所以,我国要从制度和体制建设入手,采取强有力措施,排除一切干扰,切实保障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在全国范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通过实际核算工作,不仅可以检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与方法的可行性,而且可以逐步积累经验、培养人才,不断完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与制度,以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为抓手,改革和完善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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