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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能源结构 亟待制定可燃冰发展规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1/11/2011 09:56:00   作者:晁毓山

  本报记者 晁毓山报道  

  “中国南海北部神狐海域探明储有约194亿立方米的可燃冰。”国土资源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有关人士日前披露。

  国土资源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近日完成的《南海北部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钻探成果报告》显示,科考人员在中国南海北部神狐海域钻探目标区内圈定11个可燃冰矿体,预测储量约为194亿立方米。

  可燃冰是一种清洁能源,被誉为“后石油时代”最有希望的战略资源,是公认的全球21世纪可替代能源。业内人士表示,南海北部神狐海域发现大储量可燃冰,是我国10年来海洋可燃冰资源专项调查研究取得的成果,“下一步,除继续加大可燃冰资源专项调查的力度外,应加快制定可燃冰资源发展规划,早日实现我国能源结构实质性优化”。

  调查取得突破性成果

  可燃冰学名天然气水合物,是水和天然气在高压、低温条件下混合而成的一种固态物质,具有使用方便、燃烧值高、清洁无污染等特点,是公认的地球上尚未开发的最大新型能源。1立方米的可燃冰可在常温常压下释放164立方米的天然气及0.8立方米的淡水。同等条件下,可燃冰燃烧产生的能量比煤、石油、天然气要多出数十倍。

  1999年,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组织部署下,我国开始对可燃冰开展实质性的调查和研究;2002年,经国家正式批准,又启动了对我国海域可燃冰资源调查与研究专项,该专项下设4个项目,包括我国海域可燃冰资源调查与评价、勘探开发技术、环境效应等。

  近10年来,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作为该项目的具体执行单位,在南海北部陆坡区特别是西沙海槽、神狐、东沙及琼东南4个海域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了可燃冰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目前,该调查团队在4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果。

  一是发现了南海北部陆坡可燃冰有利区。在西沙海槽、东沙、神狐及琼东南等海域,发现了可燃冰存在的深—浅—表层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和生物等多层次、多信息异常。

  二是评价了南海北部陆坡可燃冰资源潜力。初步圈定了其异常分布范围,预测了含可燃冰层的厚度和水合物资源远景,评价了这一区域可燃冰资源潜力。

  三是确定了东沙、神狐2个可燃冰重点目标。圈定了南海北部陆坡可燃冰远景最有利的目标区,为实施可燃冰钻探验证提供了目标靶区。

  四是证实了我国南海存在可燃冰资源。2007年4-6月,科考队在南海神狐海域实施了钻探工程,成功获取了可燃冰实物样品。这使我国成为继美国、日本、印度之后的第4个通过国家级研发计划在海底钻探获得可燃冰实物样品的国家。


  技术获得突破性发展

  “南海北部神狐海域发现大储量可燃冰,表明我国在可燃冰探测技术和探测设施上有了巨大进步。”有关专家表示。

  2010年10月,我国第一艘可燃冰综合调查船“海洋六号”正式列入我国海洋地质调查船队建制。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局长马申达介绍说,“海洋六号”可燃冰综合调查船是依据我国海域特点和海洋地质需要,由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第一艘可燃冰综合调查船,它将以海底可燃冰资源调查为主,兼顾其他海洋地质、海洋矿产资源调查工作。

  据了解,“海洋六号”调查船采用了电力推进系统、动力定位、全回转舵桨等国际先进技术及设备,配置了4000米级深海水下机器人“海狮号”、深水多波束测深系统、深水浅地层剖面系统等,总造价4亿元,装备条件在我国海洋地质调查队伍中首屈一指,将加快我国海洋可燃冰调查步伐。

  与此同时,2010年10月上旬,从胜利油田传来喜讯,国家“十一五”重大科技攻关课题——天然气水合物钻探取心关键技术研究在渤海南岸、黄河三角洲东北部的埕岛海域成功进行了现场取样。

  有关专家表示,此次试验成功,表明可燃冰钻探取心工具各个结构合理,几项关键技术均得以解决。据悉,两种可燃冰钻探取心工具已成功申请2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还有2项发明专利正在审理中。有关专家认为,可燃冰钻探取心技术的突破,将拉开我国可燃冰商业开发的帷幕。

  中国地质科学院一位参与可燃冰钻探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具备良好的可燃冰存在条件和资源前景。“不仅南海、东海、黄海的大陆架和深海可能蕴藏大量天然气水合物,青藏高原、东北冻土区也可能蕴藏体积巨大的可燃冰”。

  上述专家分析说,按照当前的研究勘探情况预测,我国可燃冰远景储量可能超过2000亿吨油当量,冻土区储量尤为可观,可能占总储量的2/3以上。

  国家能源局有关人士表示,我国可燃冰开发目前仍处于调查实验阶段,政府计划在2015年前投入至少10亿元加快这种替代能源的开发,预计2020年前后有望实现工业开采,最快到2030年实现商业生产。

  着手制定发展规划

  不过专家也表示,虽然可燃冰储量丰富,我国也已在陆地和海底分别获取了实物样品,但仅仅是“点”的突破。可燃冰的物质形态和储藏地域都极其特殊,对开发技术的要求甚高。

  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张洪涛表示,从地下开采1立方米的可燃冰,将在地下形成164立方米左右的压力空缺,对环境的影响极大。而海底可燃冰开采最大的难题在于防止海底压力骤减后破坏海底环境,并可能引发海啸。

  据了解,目前要开采埋藏于深海的可燃冰尚面临着许多问题。在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方面,甲烷所起的作用比二氧化碳要大10-20倍,而可燃冰矿藏哪怕是受到最小的破坏都会导致甲烷气体的大量泄漏。另外,陆缘海边的可燃冰开采起来十分困难,一旦出现井喷事故,就会造成海啸、海底滑坡、海水毒化等灾害。由此可见,可燃冰在作为未来新能源的同时,也是一种危险的能源。可燃冰的开发利用就像一柄“双刃剑”,需要小心对待。


  “当务之急是着手制定可燃冰资源发展规划。”业内人士认为。据了解,我国尚没有具体的可燃冰试开采计划。

  可燃冰的开采阶段分为勘探阶段、实验性开采阶段、商业性试开采阶段和商业开采阶段。只有根据商业性试开采阶段的结果作出可行性判断之后,才能决定某一地区的天然气水合物是否具有商业性开采的价值。张洪涛表示,我国距离商业性开采可燃冰资源还有15-20年的时间。这期间就包括5年的试开采阶段,而且是在一切顺利的前提下。

  目前,我国台湾地区、日本、韩国等地不少学者都呼吁尽快对可燃冰进行商业性开采。对此,张洪涛并不赞同。他强调,可燃冰开采的难度太大,涉及的领域、学科也非常广,“难题无数”,目前当务之急是加强对可燃冰的研究,而非商业性开采。

  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的可燃冰研究进程晚了5-7年。因此,张洪涛呼吁,我国应把可燃冰的试开采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中。

  新闻链接

  “十二五”我国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本报讯 2011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十一五”是我国能源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时期,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我国迅速发展为世界能源大国,在国际能源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明显提升。

  会议强调,做好“十二五”能源工作,要始终坚持把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贯穿于能源工作的各个方面,把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把扩大能源国际合作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把科技创新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深化改革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把改善民生作为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大型油气基地,合理布局火电,通过“上大压小”、热电联产等实现火电优化发展。二是加快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风电,稳步发展太阳能,促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三是优化能源发展区域布局。统筹东中西部能源开发,建设现代能源储运体系,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能源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能条件。四是积极开展能源国际合作。加强同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进一步推进能源国际大通道建设;扩大利用境外能源资源,推进能源工程服务和装备出口;加强“走出去”的宏观指导和服务,鼓励能源企业参与当地的民生工程建设。五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重大能源科技攻关,依托国家重大工程,推进能源重大装备自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