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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给市场,就等于活路”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11/2010 14:57:00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新能源作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围绕如何更好地发展新能源产业建言献策。上网电价、电网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科技创新等话题再次成为焦点。

  “给它市场,就等于给它活路。”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潘浩炫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由于成本较高的问题,现在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收购并不积极,“没有市场、没有空间,它就永远长不大”。

  对于电网接纳可再生能源存在的问题,潘浩炫的建议是,“应当给予可再生能源一定的额度”。此外,要加快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他的议案还建议: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加快太阳能发电计划的推进以及政府要带头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等。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明亮和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文全的议案也建议,应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推动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的全额收购,从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据了解,去年年末,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其中提到“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业内人士指出,如果缺乏细则指导,相关制度依然很难得到落实。具体包括,制定分阶段推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配额的实施细则,推行可再生能源电价、建立辅助服务补偿机制。

  “我在总理的报告中看到,‘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的分摊机制’,这一点是非常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但是更为细致的措施和政策,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出台和落实。”潘浩炫对记者说。

  与电网收购问题密切相关的上网电价、智能电网建设也是代表委员们十分关注的。

  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表示,光伏产业要加快发展,最重要的是解决上网电价问题。也就是说,发出来的电,电网公司有积极性去购买、终端用户乐意去用,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制订和实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法》,显得尤为迫切。刘汉元建议,我国可借鉴欧美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采取“基本电价保底收购”的方式,要求国家电网对太阳能发电,按补贴性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并从法律的角度去执行这些法规。

  全国政协常委、泰豪科技总裁黄代放认为,光伏发电业界对《上网电价法》的翘首企盼,应当得到主管部门的积极回应,否则光伏产业很有可能面临拐点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