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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排污中铝等18家大企业被点名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09年10月15日
壳牌、三星、雀巢、中石化、中铝、神华等多家企业未按环保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公布污染物排放信息

  数家在华的跨国企业以及中国大型上市企业,未遵守《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规定,因污染物排放超标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须在30日之内在所在地的主要媒体上,公开其包含污染物排放信息在内的环境信息,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但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最新公布的一份调查显示,这些未遵守《办法》的公司,包括壳牌、三星、雀巢、卡夫以及中石化、中国铝业、神华集团等多家著名中外企业。

  18家公司因污染被点名

  绿色和平于10月13日公布了这一调查结果。该组织在对被列入世界500强和中国上市公司100强的公司的调研中发现,有18家公司在华下属的25家工厂,因存在向水体中排放污染物超标,曾被环保部门在网上公示。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公司中没有一家公司遵行《办法》,在规定时限内公布污染物排放信息。这25家工厂中,有9家工厂隶属于8家跨国企业,另外16家工厂则属于中国企业。

  此项调查截至7月20日,仅三家公司(涉及四家工厂)公开了其污染物排放信息。其中一家工厂公开了六种污染物信息,还有两家工厂仅公开了两种污染物信息。而且,这些工厂均违反了《办法》对污染物排放信息进行公开的时间要求,延迟时间最久的达七个月。

  跨国企业信披中外有别

  绿色和平批评说,跨国企业不仅未能遵守中国法规,而且在环境信息披露中,明显存在歧视性行为。

  该组织通过查询欧洲、美国等地区的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PPTR)系统以及有害物质排放清单(TRI)系统发现,8家跨国公司大多在海外披露了工厂详细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尤其是与公众健康和环境密切相关的有毒污染物方面的排放信息。其中,壳牌在美国的一家工厂公开的污染物种类多达49种。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壳牌、三星以及卡夫食品公司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只有在看到详细的调查报告之后,才能给予回复;而神华集团负责此事的安全健康环保部,则一直未接通电话。

  环保部门监管还不到位

  卡夫天美食品(天津)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天津市泰达开发区的企业。根据绿色和平的调查结果,这家公司被当地环保部门列入“向水体中排放污染物超标公司”的名单。但该公司既没有遵行《办法》在30日内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更没有公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针对此事,天津市泰达开发区环保局的周元驰科员承认,“当时做得不到位”。周元驰补充说,该公司目前已关闭。

  绿色和平负责此次调查项目的项目主任张凯表示,污染严重的定义、公布内容和公开信息方式的“不明确”等因素,造成了《办法》执行力的微弱。

  《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项规定,环保部门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

  张凯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尽管有些企业因排放超标被列入名单,但这些企业以并不属于“污染严重的企业”为由,未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办法》的执行有缺陷

  周元驰表示,对文字理解有疏漏是《办法》执行力微弱的首位原因。不过,他也指出,也存在一些上市公司因为担心股价的波动而不愿意公开信息的情况。

  而地方环保部门的权限问题,也是导致《办法》不能有效实施的原因。地方环保部门隶属于地方政府,而非环保部垂直管理,所以,尽管地方环保部门在正常工作过程中按照法规办事,但结果往往更偏向于公司一方。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告诉记者,《办法》仅仅是环保部制定的一个部门规章,并不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只有级别更高一些或者在其他的法律中规定环境信息公开的条款,才能更有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