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莹辉集团9月26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莹辉集团计划从Silver Mark Enterprises手中收购河北省6座金矿,交易总代价为63.5亿港元;从永进投资有限公司手中收购山东省2座金矿,交易总代价为10.6亿港元。
收购形式是以现金、可换股票据及承兑票据支付。其中发行可换股票据及承兑票据支付绝大部分代价,现金部分只占6000万港元。若Silver Mark和永进投资将获发的可转换债券悉数转为股票,则将分别持有莹辉集团79.93%和13.91%股权。公司现时的大股东兼主席徐振森的持股量,将由14.36%摊薄至0.89%。
对于收购金矿项目,莹辉集团认为,公司目前主要的照明产品业务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或许不能确保日后有客观的增长趋势。所以,这家公司在积极物色新的投资机会。而黄金作为稀有贵金属,尽管最近全球经济出现波动,但黄金的价值及需求都非常稳定。收购可将公司业务多元化,并涉足有更强增长潜力的新业务领域。
“目前,还只是与双方签署了协议,在国庆节之后,还会发布更为详细的方案,而这些协议签署还有一些前提。”莹辉集团财务部的一位负责人昨天接受CBN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Silver Mark 公司是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永进投资亦是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两家公司都属于外资公司。
根据公告的介绍,被收购的河北项目涉及六个金矿探矿权,共拥有总矿区面积约5.3021平方公里及黄金储量约204.04吨;被收购的山东项目包括两个金矿探矿权,黄金金属含量共约30.28吨。
但CBN记者发现,被收购的金矿中,绝大部分探矿权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如被收购的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金矿探矿许可证,已于2009年8月到期。
对此,莹辉集团财务部的上述负责人表示,“只有两家公司能够继续拿到许可证,交易才能够完成,否则就无法收购。这将由他们自己去解决,与我们公司无关。”
2003年,国家对外资进入国内矿业曾一度持鼓励态度。但现在,对于外资而言,已经很难继续在中国获得黄金探矿权和采矿许可证。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0月联合出台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限制外商投资勘探开发中国黄金(218,-0.01,-0.00%)等贵重金属项目的情况下,这样的收购无论从收购黄金数量上看,还是收购方式上,都显得极为特殊。
莹辉集团财务部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想到这一点,因为Silver Mark并没有直接去河北探矿,而是通过与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北京清大德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清大”),一起组建了北京清大德氏科技有限公司,由清大去具体运营。其中Silver Mark控股75%,北京清大德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5%。
目前外资在中国金矿市场上大部分只是拥有探矿权,能够获得采矿权的寥寥无几。据CBN记者获得的国家发改委一份内部文件介绍,发改委目前审查在中国取得黄金采矿权的外资(中外合作)企业仅有锦丰金矿公司等4家。即便此次交易能够达成,这两家外资企业也难以获得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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