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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口岸焦炭出口连续两个月停滞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09年5月14日
据青岛海关统计,今年前4个月山东口岸出口焦炭2万吨,价值627.5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大幅下降78.9%和83%;平均出口价格为314.3美元/吨,下降19.3%;全部为国有企业一般贸易方式出口。 

  自去年9月份以来山东口岸焦炭出口量明显萎缩,今年1月份仅出口0.4万吨,2月份出口量有所反弹,3、4月份更是连续两个月出口停滞。 

  印度为最大的出口市场。对印度出口1.6万吨,下降49.3%,占山东口岸焦炭出口总量的77.7%。对韩国和日本分别出口0.3万吨和0.1万吨,分别下降64.4%和94.1%。 

  焦炭出口大幅下降主要受制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受经济危机影响,全球钢材需求持续低迷,钢铁行业纷纷减产控制产能,直接导致了焦炭需求的大幅萎缩。二是国内焦炭企业为维护基本的生存条件,纷纷限产降价,国内焦炭产量大幅下降,出口随之减少。加之自去年8月份以来40%的高额出口关税,焦炭出口动力明显不足,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值得关注是,国内市场方面,受上游炼焦煤价格依然坚挺和下游钢铁企业整体低迷的双重挤压,夹缝中的国内焦炭行业正遭遇严重困难。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库存减少亏损,焦化企业的限产降价幅度正在不断加大。4月份山西、山东和河北三大焦炭大省企业将限产幅度再度提高到50%以上。其中山西焦化企业联盟建议限产幅度至少维持在60%~70%,有条件的企业最好能够实行阶段性停产措施。同时,焦炭指导价格在继3月份每吨下调150元后,再度下调100元,调价后的焦炭车板含税价为1600元/吨。

  目前,限产降价已经成为焦化企业降低损失渡过难关的主要做法。但是从长远看,加大行业整合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才能真正促进焦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业内人士建议,继续加强对焦炭产业的宏观调控,严格焦炭行业准入管理,提高产业集中度;密切跟踪焦炭出口走势,适时调整焦炭出口调控措施;鼓励钢铁与焦炭企业的产业合作,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行业整体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