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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少女毁容案开庭:避免成为药家鑫案翻版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24/2012 16:08:1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花季少女周岩被同学陶某毁容一案,陶某被控以故意伤害罪,昨日上午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开庭审理。由于该案与此前药家鑫案略有相似之处,陶某的父母为合肥市审计局、规划局干部,公众对其的情绪和舆论倾向都颇为明显。

  案件缘起于去年9月17日,合肥某中学一名17岁的中学生陶某因求爱不成,强行闯入民宅,将汽油泼向一名16岁的少女周岩,并点起打火机将其烧成重伤。此后,伤情鉴定迟迟未做,女孩的医疗费用遭停止支付,又加上陶某父母的官员身份,舆论遂成燎原之势。

  尚未就赔偿达成协议

  昨天,该案持续审理长达9个小时,除了中途十余分钟的休庭外,甚至连午餐时间都没有特别安排,这主要也是考虑到身体仍非常脆弱的周岩,保证她参与诉讼。

  周岩的代理律师黄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周岩共有四名代理人参与诉讼,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为李智贤律师和周岩的小姨,刑事部分为黄奥和王亚林律师,三名律师皆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不过,一个案件有四名代理人还是让包河法院颇有压力,认为刑事民事合并审理,并称只可以有两个代理人出庭,如分开审可以有四个律师出庭。不过,王亚林随后在其微博上表示,这是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我们已明确表示将拒绝到庭。”不过,在昨天的庭审上,四名代理人都出现在法庭上。

  黄奥大致向本报记者介绍了索赔的基本情况,包括目前已经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30万元左右,还有伤残赔偿费用20万元左右,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左右,总额超过100万元。“由于法院至今没有对后续的医疗和伤残补助等花费进行计算和认定,所以金额肯定还会增加。”

  被告人陶某在法官的询问下当庭向受害人周岩道歉,但是周家人认为陶某的道歉很牵强,表示不接受,“已经晚了”。周岩妈妈称,陶某的爸爸已经道歉,但是双方矛盾依旧很大,未就赔偿内容达成一致。

  目前,陶某家人已经赔付医药费30万元左右,此后由于协议分歧,已经停止支付。不过,另据了解,该案曝光后,社会各界对周岩都有捐助,截至今年3月,其获赠捐款就已超过83万元。

  最高获刑15年

  黄奥告诉本报记者,在庭上陶某虽然有道歉,但是始终为自己辩解,包括强调自己并非故意杀人,甚至也没有想点燃汽油,只是不小心点着了,陶某还认为自己参与了施救,拨打了120电话。

  “无论是我们代理人,还是周岩本人,对这种说法都表示反对,周岩说她听到陶某在点燃汽油后说‘你去死吧’的内容。”黄奥说,庭上陶某否认自己说过那样的话。“而关于参与救治,公诉机关播放了当时120的电话录音,中间只有最先赶到现场的周岩小姨与接线员的声音,并没有陶某的声音。”

  作为受害人,周岩坚持出庭,在法官命令法警将被告人陶某带上法庭时,她还是显得害怕,并伴随哭泣。“不过,稍后,她的情绪逐渐平稳,讲述了案发时的情形。”黄奥说,因为当时现场只有周岩和陶某,她能出庭讲述案情再好不过。但是,她的身体状况并不好。在昨天公开露面时,周岩都是戴着口罩,而黄奥见过没有戴口罩的她,“坦白说,烧伤还是相当严重,很难复原。”

  也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周岩本人,还是其亲属和代理人,都要求严惩凶手。而网络舆论也发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意见,并且找出此前故意毁容案中被判处死刑的案例。《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用硫酸或泼油烧伤毁容,一般可算作“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伤残”。

  不过,法律人士强调,该案的被告人陶某未满17周岁。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这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被告人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因为根据我国法律,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审理该案的法院是基层法院。

  “我们曾经要求案件移交给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是不知道为何还是放在包河区人民法院。”黄奥说,这也就意味着,只按照一个罪名(无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进行判决,最高有期徒刑也就是15年。

  透露的信息非常准确

  由于该案在曝光时,也具有类似药家鑫案的一些特征,被告人陶某同样具有官员子女的身份,再配上女孩受伤前后的照片,点燃了公众的怒火。药家鑫案件的被害人张妙的代理人张显曾经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过不少影响舆情的言论,此后这也广为诟病。

  不过,周岩的三名代理律师都强调理性对待,其中李智贤就在其微博上直言“不想成为张显”,因为律师对未经求证的言论应慎重,否则有失客观公正;药家鑫是否应当判决死刑取决于案件本身,假如受舆论影响则有违法治精神。

  黄奥也告诉本报记者,这个案件不会成为药家鑫案的翻版,一是因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被判处死刑,二是被害人家属和代理人都相对理性克制,并没有炒作案情。“药家鑫案中,一方面的人刻意散布了一些并不准确的信息,进而可能影响了舆论乃至司法,在这个案件中,我们透露的信息都非常准确。”

  “公众希望根除司法腐败,但是以民意来评价判决结果更是法律的悲哀。谁能保证你我不会是下一个受害者!每一个法律事件能推动司法的完善才是对全社会公民的保护。”李智贤还说。

  据了解,在当晚六点时,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被告人陶某已经完成最后陈述。通常,这就意味着该案审理已经完成,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