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佳
多年来备受争议的手机话费有效期有望取消。
日前,中国移动宣布,从2012年的1月1日起,对新入网用户将不再推出设置话费有效期的产品,而那些有“有效期限制”的存量用户将在2012年的二季度后进行自主选择。另外,中国移动称,计划在2012年1月份推出更低资费门槛的套餐产品。
有消息称,根据工信部的指示,国内三大运营商将全部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这意味着,消费者不用再担心在有效期内用不完的话费余额“消失”了。
中国移动称,针对有有效期限制的存量客户,将在2012年二季度之后为客户提供可以自主选择取消余额有效期限制的服务,客户选择该项服务后,只要在2个月内存在正常的通信消费行为则账户余额一直有效。在客户销户或停止号码使用时,对于通信账户话费余额,中国移动提供了余额转移服务,客户可将余额全部转移至客户指定的其他本地号码,以确保客户的使用权。
中国移动称,余额处理的主要原则是综合考虑客户交费充值方式、话费余额来源构成、参加促销活动情况等,并在确认客户本人身份、杜绝他人套利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北京市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撰文指出,取消话费有效期限制,这是消费者本应享有的正当权利的回归。“从法律上讲,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显然,电信运营商设定话费有效期的条款,目的在于强迫客户在有效期内使用完话费,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是典型的强制消费行为。”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目前三大运营商的预付费用户都设置了余额有效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到运营商规定的有效期后,用户卡内的余额将不可使用,进入保号期;超过保号期再不充值延期,就会被锁定号码;锁定有效期过后,用户的号码将会自动注销,账户中的余额不再返还用户。
因此,用户要想延长话费有效期只能是通过不断充值激活沉淀余额。这种做法导致很多长期通话较少的用户如老年人、聋哑人被迫不断充值,造成话费“余额”越积越高。这也被不少消费者指责为“霸王条款”。
在12月中旬的城市消费维权论坛上,包括北京、上海、香港等在内的21个城市消委会或消保委,“炮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利用强势地位对预付费手机设置话费有效期、充值卡余额不退、擅自开通收费服务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行为”,并提议通信运营商应当取消预付费手机号码的话费有效期限。
事实上,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也体现了上述要求:“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有法律人士指出,预付费电话卡也应在此列。
目前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尚未针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本报记者了解,中国联通正在协调此工作,争取年前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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