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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增资投拍影视剧 未来或投资视频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30/2011 10:18:32   来源:财经网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潮宇 9月29日晚间,光线传媒(300251.SZ)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别斥资1亿元增资旗下子公司,同时拟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参与电视剧投资。

  公告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亿元以增资方式投资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下称光线影业),其中前期投资500万元、后期制作投入3800万元,宣传发行费用57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光线影业的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变更为1.9 亿元;拟投资影片,涉及《鸿门宴》、《梦游3D》、《极速天使》、《午夜火车》及《四大名捕》系列三部影片。

  据公开资料显示,光线影业自2008年至2010年3年间,累计发行了20部影片,实现票房5.6亿元。2011年,光线影业又成功发行了《最强囍事》、《B+侦探》及《夺命心跳》三部电影,公司投资制作的影片《画壁》已于2011年9月29日正式公映。

  光线传媒通过代理发行和投资发行相结合的模式,降低了电影发行业务的整体风险。同时,发行商在发行过程中一般先期垫付宣发费用(包括电影发行中的直接成本支出),电影票房实现后,发行商从分得的票房中先行扣除宣发费用和发行代理费之后,将剩余票房和制片方按比例进行分成。

  另外,该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计划与东阳狂欢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狂欢者)签署《影视剧项目合作的框架协议》(下称协议),拟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参与电视剧投资。

  公告称,光线传媒在投资影视剧作品中享有署名权并按照在每一部合作作品的投资比例分配合作作品的净收益。狂欢者负责影视剧作品的承制和发行工作。

  光线传媒所获收益最低应达到其在该合作作品所投入联合拍摄投资额的10%,最高为其在该合作作品所投入联合拍摄投资额的12%。且在合作作品开始产生收入后,狂欢者即应按照约定向公司返还联合拍摄投资及收益,且最迟应在协议生效后18个月内返还完毕。

  据光线传媒财报内容显示,该公司电视节目制作和演艺活动两大主营业务2010年收入占比分别为57%和11%。目前公司制作13档电视栏目,共计7个小时,通过直接销售或用电视栏目换取广告时间实现收入。

  9月29日,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在接受路透专访时预计,2011年公司的票房收入将达8亿元,较2010年增逾一倍半,占总收入比重亦将提升至四成。公司未来三年的目标是,保持10亿元以上的票房收入,同时市场占有率将争取保持在10%以上。而为应对来自新媒体的挑战,公司还计划投资视频等互联网产业。

  2011年8月3日,光线传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成为中国被媒体冠以“制播分离第一股”的上市公司。公司29日收报56.86元,股价与上一个交易日持平。

  (本文来源:财经网 )